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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市政府新聞辦召開“張家口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情況”新聞發佈會圖文實錄

發佈會現場。李紅偉 攝

長城網張家口4月28日訊(記者李紅偉通訊員郭靜嫻)4月28日,

張家口市政府新聞辦、市環保局聯合召開張家口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情況新聞發佈會。 發佈會上,張家口市環保局新聞發言人趙強就我市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情況進行了介紹,張家口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辦公室副主任李曉剛現場回答媒體記者的問題。實錄如下:

張家口市環保局新聞發言人趙強。李紅偉 攝

張家口市環保局新聞發言人趙強

各位媒體朋友們: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市環保局,向出席今天新聞發佈會的各位新聞記者朋友們表示熱烈歡迎!向長期關心我市環保事業發展的朋友們表示衷心感謝!下面,就我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情況進行介紹。

首先向大家介紹本次污染源普查的背景和意義。本次污染源普查是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開展的。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每10年開展一次。2007年,全國開展了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普查成果為“十二五”以來環境保護政策、規劃制定和環境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撐。經過10年的發展,我國經濟、社會、人口結構以及污染源的類型、分佈、規模和性質等都發生了巨大變化。同時,生活源、農村面源、非道路移動源以及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問題逐漸顯現,

亟需對其產生和排放情況開展系統性調查。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通過污染源普查工作,準確掌握當前污染源分佈、污染物排放的種類、數量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張家口市污染源執行資訊系統和環境統計資料平臺,摸清各地區生態環境狀況本底,有利於我們準確判斷環境形勢,
完善監管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的制度體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改善環境品質,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生態環境短板;有利於促進經濟社會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解決不平衡、不充分發展背後的資源環境問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做好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對於加快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生態興市具有重要意義。

二、本次普查工作的目標和物件

(一)普查工作目標:摸清我市各類污染源基本情況,建立健全我市污染源執行資訊系統和環境統計資料平臺,為加強污染源監管、改善環境品質、防控環境風險、服務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提供依據。

(二)普查對象: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資料。普查物件為我市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範圍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

三、普查技術路線

“技術路線”就是指標對污染源普查要達到的工作目標,所採取的技術方法、技術手段、工作步驟等工作途徑。下面我介紹一下各類污染源普查的技術路線:

工業污染源普查:採取全面入戶登記調查單位基本資訊、活動水準資訊、污染治理設施和排放口資訊;基於實測和綜合分析,按國家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核算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

農業污染源普查:以已有統計資料為基礎,採取抽樣調查,獲取普查年度農業生產活動基礎資料,根據產排汙係數核算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

生活污染源普查:需要登記調查生活源鍋爐基本情況和能源消耗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根據產排汙係數核算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抽樣調查城鄉居民能源使用情況,結合產排汙係數核算廢氣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通過典型區域調查和綜合分析,獲取與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相關活動水準資訊,結合物料衡算或產排汙係數估算生活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產生量和排放量。結合實地排查,獲取市政入河(海)排污口基本資訊。對各類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排水(雨季、旱季)水質監測,獲取污染物排放資訊。利用已有統計資料及抽樣調查獲取農村居民生活用水排水基本資訊,根據產排汙係數核算農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根據調查物件基本資訊、廢物處理處置情況、污染物排放監測資料和產排汙係數,核算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

移動源普查:利用相關部門提供的資料資訊,結合典型地區抽樣調查,獲取移動源保有量、燃油消耗及活動水準資訊,結合分區分類排汙係數核算移動源污染物排放量。

四、普查工作步驟

本次普查分為2017年前期準備、2018年全面普查和2019年總結發佈三個階段。

2017年我市市縣兩級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2018年我市開展全面普查工作,分為四個步驟進行:一是夯實普查基礎(三月初到六月底完成)。編制方案、制定考核辦法、落實普查經費、開展培訓、選聘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購置資料獲取設備。二是清查建庫(上半年完成)。按照“全面覆蓋,應查盡查,不重不漏”的原則,建立固定污染源普查基本單位名錄庫,建立生活源鍋爐和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清單;開展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重點排汙單位監測和行業抽樣監測;細化完善,確定普查分區。三是入戶調查(8月至10月進行)。登記調查單位基本資訊、活動水準資訊、污染治理和排放設施資訊、抽樣調查城鄉居民能源使用情況及農村居民生活水污染情況等資料資訊。四是資料審核匯總(11月至12月底)。自下而上,逐級審核匯總,形成縣、市二級污染源匯總資料,建立污染源檔案和資料庫。2019年,為總結發佈階段。形成系列普查成果、發佈普查公報、進行總結表彰。

目前,我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全面展開,這次普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面廣,需要各級政府統一組織,有關部門分工協作,排汙企業和單位全力配合支援,社會各界和廣大公眾廣泛參與,才能取得良好成效。懇請大家廣泛宣傳,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到本次普查工作中來,謝謝!

回答媒體記者提問

張家口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辦公室副主任李曉剛。李紅偉 攝

問題一:從您給出的此次污染源普查時間節點看,確實是工作任務重、時間緊,如何保障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李曉剛:為扎扎實實把普查工作落實到位,我市制定了六項保障措施。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機制,強化保障,統籌協調推進普查工作。市政府先後成立了張家口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辦公室。二要夯實工作基礎,科學制定普查方案等,指導區縣做好調查準備工作。積極開展試點,科學制定試點方案,真正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制了普查實施方案,將具體工作逐項分解到各成員單位。三要搞好入戶調查。認真做好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選聘、培訓和管理工作,充分借助現代化資訊技術等手段。四要確保資料品質,嚴格執行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品質管制責任制,確保普查資料全面、真實、可靠。五要加強培訓,推動形成業務精、作風硬、組織協調能力強的普查人員隊伍。六要嚴格落實工作紀律、廉政紀律等各項要求,確保高標準高品質地完成普查工作各項任務。

問題二:我市污染源普查物件有哪些?他們需要承擔哪些義務?

李曉剛:污染源普查物件為我市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依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普查人員有權查閱普查物件的原材料消耗記錄、生產記錄、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記錄、污染物排放監測記錄以及其他與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有關的原始資料,並有權要求普查物件改正其填報的污染源普查表中不真實、不完整的內容。普查物件有義務接受普查人員依法開展入戶調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按要求填報污染源普查表。普查對象不得遲報、虛報、瞞報或者拒報污染源普查資料;不得推諉、拒絕或者阻撓普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不得轉移、隱匿、篡改、毀棄原材料消耗記錄、生產記錄、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記錄、污染物排放監測記錄以及其他與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有關的原始資料。

按照國家規定,嚴厲懲處推諉、拒絕或者阻撓普查人員開展調查等違法行為。普查物件不履行相關義務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問題三:我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普查員如何組成?普查如何實現全覆蓋?

全面普查就像人口普查,普查轄區內所有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並彙集各個部門的資料,入戶清查進行摸排,去粗存真,查漏補缺。實現普查全覆蓋。

問題四:到目前為止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已經做了哪些工作?

李曉剛:根據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要求,此次普查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2017年為前期準備階段,2018年為全面普查階段,2019年為總結發佈階段。截止目前,我市主要做了以下前期準備工作:

1、市政府成立了張家口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市19個區縣政府全部成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

2、編制並印發了《張家口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張家口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實施方案》。

3、現已開展了生活源鍋爐清查工作,伴生放射性礦清查工作,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清查工作。

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

三、普查技術路線

“技術路線”就是指標對污染源普查要達到的工作目標,所採取的技術方法、技術手段、工作步驟等工作途徑。下面我介紹一下各類污染源普查的技術路線:

工業污染源普查:採取全面入戶登記調查單位基本資訊、活動水準資訊、污染治理設施和排放口資訊;基於實測和綜合分析,按國家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核算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

農業污染源普查:以已有統計資料為基礎,採取抽樣調查,獲取普查年度農業生產活動基礎資料,根據產排汙係數核算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

生活污染源普查:需要登記調查生活源鍋爐基本情況和能源消耗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根據產排汙係數核算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抽樣調查城鄉居民能源使用情況,結合產排汙係數核算廢氣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通過典型區域調查和綜合分析,獲取與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相關活動水準資訊,結合物料衡算或產排汙係數估算生活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產生量和排放量。結合實地排查,獲取市政入河(海)排污口基本資訊。對各類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排水(雨季、旱季)水質監測,獲取污染物排放資訊。利用已有統計資料及抽樣調查獲取農村居民生活用水排水基本資訊,根據產排汙係數核算農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根據調查物件基本資訊、廢物處理處置情況、污染物排放監測資料和產排汙係數,核算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

移動源普查:利用相關部門提供的資料資訊,結合典型地區抽樣調查,獲取移動源保有量、燃油消耗及活動水準資訊,結合分區分類排汙係數核算移動源污染物排放量。

四、普查工作步驟

本次普查分為2017年前期準備、2018年全面普查和2019年總結發佈三個階段。

2017年我市市縣兩級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2018年我市開展全面普查工作,分為四個步驟進行:一是夯實普查基礎(三月初到六月底完成)。編制方案、制定考核辦法、落實普查經費、開展培訓、選聘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購置資料獲取設備。二是清查建庫(上半年完成)。按照“全面覆蓋,應查盡查,不重不漏”的原則,建立固定污染源普查基本單位名錄庫,建立生活源鍋爐和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清單;開展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重點排汙單位監測和行業抽樣監測;細化完善,確定普查分區。三是入戶調查(8月至10月進行)。登記調查單位基本資訊、活動水準資訊、污染治理和排放設施資訊、抽樣調查城鄉居民能源使用情況及農村居民生活水污染情況等資料資訊。四是資料審核匯總(11月至12月底)。自下而上,逐級審核匯總,形成縣、市二級污染源匯總資料,建立污染源檔案和資料庫。2019年,為總結發佈階段。形成系列普查成果、發佈普查公報、進行總結表彰。

目前,我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全面展開,這次普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面廣,需要各級政府統一組織,有關部門分工協作,排汙企業和單位全力配合支援,社會各界和廣大公眾廣泛參與,才能取得良好成效。懇請大家廣泛宣傳,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到本次普查工作中來,謝謝!

回答媒體記者提問

張家口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辦公室副主任李曉剛。李紅偉 攝

問題一:從您給出的此次污染源普查時間節點看,確實是工作任務重、時間緊,如何保障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李曉剛:為扎扎實實把普查工作落實到位,我市制定了六項保障措施。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機制,強化保障,統籌協調推進普查工作。市政府先後成立了張家口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辦公室。二要夯實工作基礎,科學制定普查方案等,指導區縣做好調查準備工作。積極開展試點,科學制定試點方案,真正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制了普查實施方案,將具體工作逐項分解到各成員單位。三要搞好入戶調查。認真做好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選聘、培訓和管理工作,充分借助現代化資訊技術等手段。四要確保資料品質,嚴格執行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品質管制責任制,確保普查資料全面、真實、可靠。五要加強培訓,推動形成業務精、作風硬、組織協調能力強的普查人員隊伍。六要嚴格落實工作紀律、廉政紀律等各項要求,確保高標準高品質地完成普查工作各項任務。

問題二:我市污染源普查物件有哪些?他們需要承擔哪些義務?

李曉剛:污染源普查物件為我市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依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普查人員有權查閱普查物件的原材料消耗記錄、生產記錄、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記錄、污染物排放監測記錄以及其他與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有關的原始資料,並有權要求普查物件改正其填報的污染源普查表中不真實、不完整的內容。普查物件有義務接受普查人員依法開展入戶調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按要求填報污染源普查表。普查對象不得遲報、虛報、瞞報或者拒報污染源普查資料;不得推諉、拒絕或者阻撓普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不得轉移、隱匿、篡改、毀棄原材料消耗記錄、生產記錄、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記錄、污染物排放監測記錄以及其他與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有關的原始資料。

按照國家規定,嚴厲懲處推諉、拒絕或者阻撓普查人員開展調查等違法行為。普查物件不履行相關義務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問題三:我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普查員如何組成?普查如何實現全覆蓋?

全面普查就像人口普查,普查轄區內所有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並彙集各個部門的資料,入戶清查進行摸排,去粗存真,查漏補缺。實現普查全覆蓋。

問題四:到目前為止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已經做了哪些工作?

李曉剛:根據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要求,此次普查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2017年為前期準備階段,2018年為全面普查階段,2019年為總結發佈階段。截止目前,我市主要做了以下前期準備工作:

1、市政府成立了張家口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市19個區縣政府全部成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

2、編制並印發了《張家口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張家口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實施方案》。

3、現已開展了生活源鍋爐清查工作,伴生放射性礦清查工作,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