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英雄烈士尊嚴和合法權益,英烈保護法將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27日全票表決通過英雄烈士保護法,
英烈保護法明確規定,國家和人民永遠尊崇、銘記英雄烈士為國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犧牲和貢獻。國家保護英雄烈士,對英雄烈士予以褒揚、紀念,加強對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的宣傳、教育,維護英雄烈士尊嚴和合法權益。
英烈保護法強調,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英烈保護法還對烈士紀念日、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和管理、英雄烈士撫恤優待制度、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的宣傳教育等作出了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規劃室主任岳仲明表示,
“現在社會上有個別的年輕人,在一些紀念場所身穿二戰時期日本軍服拍照,並在網上傳播,宣傳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