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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費率階段性降低再延一年 工傷保險費率將下調

2018年4月27日訊,我國將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昨天,人社部和財政部聯合發佈通知,將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延長至2019年4月30日。

過去,社保費率太高飽受社會詬病。2016年4月,人社部發佈《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決定暫時按兩年的期限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費率,並降低失業保險總費率。如今,政策已經即將執行滿兩年。人社部最新發佈的檔提出,該政策還將繼續一年時間。

目前,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9%,失業保險總費率為1%。

今年政策還新增了工傷保險費率下調的內容。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保持八類費率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18(含)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含)以上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50%。降低費率的期限暫執行至2019年4月30日。下調費率期間,

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餘達到合理支付月數範圍的,停止下調。

在近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人社部副部長游鈞表示,繼續階段性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不會影響基金正常運行,也不會影響養老金待遇水準和正常的調整。

據介紹,自2015年至今近三年時間,人社部先後降低或者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4次,總體的社保費率從41%降到37.25%,總體幅度接近10%。經測算,累計減少企業成本約3150億元。

如果按照繼續延長養老保險降低費率的政策,政策執行期內可以為企業降低成本約54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