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7日訊, 我國將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昨天, 人社部和財政部聯合發佈通知, 將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延長至2019年4月30日。
過去, 社保費率太高飽受社會詬病。 2016年4月, 人社部發佈《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 決定暫時按兩年的期限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費率, 並降低失業保險總費率。 如今, 政策已經即將執行滿兩年。 人社部最新發佈的檔提出, 該政策還將繼續一年時間。
目前,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9%, 失業保險總費率為1%。
今年政策還新增了工傷保險費率下調的內容。 自2018年5月1日起, 在保持八類費率總體穩定的基礎上, 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18(含)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 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含)以上的統籌地區, 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50%。
在近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 人社部副部長游鈞表示, 繼續階段性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不會影響基金正常運行, 也不會影響養老金待遇水準和正常的調整。
據介紹, 自2015年至今近三年時間, 人社部先後降低或者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4次, 總體的社保費率從41%降到37.25%, 總體幅度接近10%。 經測算, 累計減少企業成本約3150億元。 如果按照繼續延長養老保險降低費率的政策, 政策執行期內可以為企業降低成本約54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