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醫療行為與患者損害結果無因果關係,醫院不承擔責任
事件經過
2013年8月27日,原告因遭交通事故受傷,全身多處疼痛去被告處就診,經被告採用CT、超聲波等多方檢驗,原告患有左肱骨粉碎性骨折等多處骨折、損傷,8月31日轉至骨科病房治療。
患方觀點
原告認為,被告在多次CT等檢查時未能發現原告左側肩關節半脫位的症狀,故沒有對此進行治療和復位,錯失了原告的治療時機,
院方觀點
被告某醫院辯稱,原告因車禍入院,
專家評析
庭審中,原告申請對被告的診療行為是否對原告造成損害及原因力進行鑒定,2017年2月3日,市醫學會作出醫療損害鑒定意見書一份,確認本例不屬於對患者人身的醫療損害,被告在醫療活動中存在病歷書寫和患方溝通上的醫療過錯,
法院判決
本院認為,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應當提供證據。原告認為其目前的左肩關節脫位系被告漏診及延誤治療造成,本院認為根據市醫學會出具的醫療損害鑒定意見書分析說明,
綜上所述,本院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徐某的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1,050元,減半收取計525元,由原告徐某負擔。
本文章僅用於學習、交流與研究,部分觀點如與其他作者表述相同,歡迎來電垂詢。
北京醫盾健康彙聚了國內外知名的醫療專家、法律專家、司法鑒定專家、法醫專家,為客戶提供協力廠商醫療評估判斷診療行為是否規範、合理、合法,同時為客戶提供病歷封存、專家輔助出庭人服務,説明客戶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病歷複印和封存服務:協助當事人去醫院複印和封存病歷。
病歷真假判斷服務:判斷病歷是否真實、規範、合法。
醫療評估服務:評估醫療的每個環節,判斷是否有醫療過錯。
專家出庭服務:全程參與庭審環節,首次開庭病歷真偽質證、司法鑒定聽證會陳述和辯論、針對司法鑒定結果不滿意的質證。
本院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判決如下:駁回原告徐某的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1,050元,減半收取計525元,由原告徐某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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