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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的楊冪“詐捐門”,明星究竟該怎樣做慈善

距離楊冪成都特護學校的詐捐事件已經有段時日,4月27日,中間人李萌再次爆出重磅炸彈,指楊冪原先承諾的十萬元人民幣捐款至今未到賬。

在楊冪與李萌的兩次交鋒中,暫且不談楊冪最後是否落實捐款,從她對慈善的態度來評判,其實已經是“有心無力”了。

大家都知道的是,楊冪被稱為娛樂圈的“拼命三娘”,

一年到頭通告不斷,戲約不少,創造了曾經一年拍11部戲的記錄。對楊冪來說,沒有時間管慈善似乎也說得過去,畢竟她太忙了。但是,忙碌就能成為一個明星打著慈善名不行慈善事的理由嗎?顯然並不可以。

明星做慈善,或為名,或為利,還有人純粹是為了助人為樂。

不同的目的,自然會有不同的態度和行為。

有的明星,多年慈善默默無聞,從不宣傳,十分低調,有的明星,做了慈善,馬上會發媒體通稿,四處傳播。這次的事件,不禁讓我們思考,明星究竟應該怎樣做慈善才不會被罵。

首先,應該為明星做慈善的行為點贊,不管他們目的是什麼,最終讓有需要的人得到説明,就是善舉一件,這是值得鼓勵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做慈善的過程中的態度和行為。最好的一種,做有意義的慈善,真正地説明有需要的群體,能夠推動群體的變化。其次是做自己感興趣的慈善,

讓別人說去吧,即使最初有人質疑,但只要堅持下去,總能夠得到公眾的理解和寬容。當然,這一切的前提,都必須是做真慈善。

(本文作者原創,禁止轉載,文:兔兔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