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楊冪成都特護學校的詐捐事件已經有段時日, 4月27日, 中間人李萌再次爆出重磅炸彈, 指楊冪原先承諾的十萬元人民幣捐款至今未到賬。
在楊冪與李萌的兩次交鋒中, 暫且不談楊冪最後是否落實捐款, 從她對慈善的態度來評判, 其實已經是“有心無力”了。
大家都知道的是, 楊冪被稱為娛樂圈的“拼命三娘”, 一年到頭通告不斷, 戲約不少, 創造了曾經一年拍11部戲的記錄。 對楊冪來說,
明星做慈善, 或為名, 或為利, 還有人純粹是為了助人為樂。 不同的目的, 自然會有不同的態度和行為。
有的明星, 多年慈善默默無聞, 從不宣傳, 十分低調, 有的明星, 做了慈善, 馬上會發媒體通稿, 四處傳播。 這次的事件, 不禁讓我們思考, 明星究竟應該怎樣做慈善才不會被罵。
首先, 應該為明星做慈善的行為點贊, 不管他們目的是什麼, 最終讓有需要的人得到説明, 就是善舉一件, 這是值得鼓勵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在做慈善的過程中的態度和行為。 最好的一種, 做有意義的慈善, 真正地説明有需要的群體, 能夠推動群體的變化。 其次是做自己感興趣的慈善, 讓別人說去吧, 即使最初有人質疑, 但只要堅持下去,
(本文作者原創, 禁止轉載, 文:兔兔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