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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一男子肇事逃逸找人頂包 被拘15日罰3200元

楊某開車撞傷人後,為了逃避責任,竟喊朋友來“頂包”。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楊某面臨被記12分、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同時要承擔被撞行人8萬余元的治療費用。

4月7日下午4時許,渝北區公安分局興隆公巡大隊民警接到群眾報警稱,

在渝北區木耳鎮街上一位過馬路的老人被一輛黑色轎車撞倒,傷勢嚴重,民警火速趕往現場處置,將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肇事車是一輛黑色比亞迪轎車,該車保險杠凹陷,車前面血跡斑斑,駕駛員不知去向。民警調查過程中,一個30來歲的男子跑過來承認,自己就是事故車駕駛員劉某。

但當民警詢問劉某事故細節時,劉某卻含糊其辭,

表現緊張。最終,劉某終於承認,自己不是肇事者,而是幫朋友楊某“頂包”的。

民警對劉某進行了警告,並責令逃離現場的楊某回來配合調查。楊某雖百般抵賴,但在民警出示監控視頻、目擊證人的證詞和“頂包”人劉某的陳述等證據後,不得不供述了自己撞傷人的事實。

經查,肇事司機楊某是四川省鄰水縣人,在重慶工作。當天,楊某帶著女朋友張某和兒子到四川鄰水縣老家探親,

與家人吃午飯後,楊某就駕車返回重慶,開車經過210國道木耳鎮街上時,遇到一個橫穿馬路的老人,避讓不及,將老人撞倒。

發生事故後,楊某因為自己駕照和車輛未審驗,車輛也沒有購買保險,害怕被交巡警查處,便讓女朋友張某將老人送往醫院後,自己搭乘摩托車逃離了現場。隨後,楊某給自己的“鐵哥們”劉某打電話,讓劉某替自己“頂包”。

肇事車輛

該事故造成老人盆骨、肋骨骨折、多處軟組織挫傷,治療費用高達8萬元,楊某因交通肇事逃逸,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又因其車輛未購買交強險和商業保險,車輛已經2年未年審,楊某將自掏腰包,承擔所有的損失費用。

根據相關法規,楊某行為屬於交通肇事逃逸,但尚不構成犯罪,

警方依法給予其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並處15日行政拘留的處罰。另外,楊某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所駕車輛也未審驗,未購買強制險,民警還給予楊某記3分、共罰款2200元的處罰,並扣留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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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新聞-重慶晚報記者 陳英 通訊員 葛勝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