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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嚴批支付亂象 監管力度將加大!

去年12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條碼支付業務規範(試行)》,

同時配套印發安全技術和受理終端技術兩個規範,自今年4月1日起實施。在新規執行近1個月後,中國支付清算協會26日在京發佈《中國支付清算行業運行報告(2018)》(以下簡稱《報告》)。發佈會上,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樊爽文對一些行業亂象和機構行為做出了嚴厲批評。

部分有影響力的大機構執行不到位

《報告》顯示,2017年,國內銀行機構處理移動支付業務375.52億筆,金額202.93萬億元,

同比分別增長46.06%和28.80%。相比之下,協力廠商支付機構處理移動支付業務2392.62億筆,金額105.11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46.53%和106.06%。

《報告》指出,2017年,非銀行支付機構共辦理條碼支付業務73億多筆,金額9100億元,消費占比99.93%,單筆消費金額分佈分別是1元至100元占比33.68%,100元至500元占比52.65%。

隨著小微、快捷、便民支付特點的愈加明顯,協力廠商支付機構安全性的不完善性也引發監管層的擔憂。

“靜態碼支付儘管列印方便、成本低,

但容易被不法分子替換植入木馬病毒等,造成客戶資金損失。一些節點病毒感染甚至會對整個客戶資訊安全產生影響,央行收到大量相關的案例投訴。”樊爽文說。

對此,2017年12月27日,央行發佈《條碼支付業務規範(試行)》。同時配套印發安全技術和受理終端技術兩個規範,規範將條碼支付按技術特徵分為ABCD四個等級,針對安全級別不同規定從A類沒有任何金額限制到D類500元限額,

自2018年4月1日起實施。

在新規中,靜態掃碼支付500元標準限額的規定引發不少討論和質疑。有機構稱,在限額規定前欺詐率、損失率並不是太高。對此,樊爽文指出,即便欺詐率、損失率可能不高,但由於支付機構客戶基數較大,從絕對數量上還是很大的群體。一些局部突發風險會影響相當大的人群。“通過一定的限額,既能夠滿足小微商戶和消費者對便利性的需求,也有助於控制資金風險和資訊風險。

樊爽文說,每一項政策的制定都是在聽取各個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作出的,也是利益調和、平衡的結果,取的是最大公約數。“要想更多地佔有市場、對客戶負責,支付機構就要用更高的安全等級去提供服務,這樣才能夠有效提高整個支付服務市場的總體安全水準。”

事實上,包括上述有關政策的執行情況並不理解。“相對而言,商業銀行和大部分支付機構執行新規比較到位,

但是有個別支付機構在此方面明顯執行不到位。”樊爽文表示,“特別是市場中有影響力的大機構,要帶頭依法守規。不能以為自己是大而不能倒的機構,以為自己是大而不能管的機構,置這些規則於不顧。”

樊爽文說,基本上這些支付機構還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要麼是故意逃避、回避,乾脆什麼也不做;要麼是做了一些變通的處理來應對這件事。“我們也接到這方面的投訴,也約談了相關機構,並且要求限期改正,下一步也會視情況作出進一步的監管措施。”

也約談了相關機構,並且要求限期改正,下一步也會視情況作出進一步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