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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精神百問」黨章修正案給黨組賦予了哪些新的職責和任務?(百問終結)

黨章修正案給黨組賦予了哪些新的職責和任務?

黨的十九大黨章修正案對黨組的任務作出新的補充,增寫加強對本單位党的建設的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討論和決定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和發展黨員、處分黨員等重要事項等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

第一,把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党的成功經驗上升為黨內法規,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來。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推進全面從嚴治党,

全面加強党的領導和党的建設,堅決改變管黨治黨寬鬆軟狀況,成效卓著。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層層落實管黨治党的領導責任和主體責任。從黨中央到省市縣黨委,從中央部委、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到基層黨支部,都要負起主體責任,黨委書記要把抓好黨建當作分內之事。經過這些年努力,各級黨委(黨組)逐步建立健全了黨建工作責任制,黨委抓、書記抓、各有關部門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黨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認真總結這些年來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對黨委(黨組)在党的建設中的領導責任和主體責任作出明確規定。這些加強党的建設方面的成功經驗,是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的重要成果。及時把這些創新成果體現到黨章之中,

是加強党的制度建設、堅持制度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把全面從嚴治党向縱深推進的迫切需要。

第二,進一步明確和完善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和其他非黨組織的領導機關中黨組的職責和任務。一個時期以來,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群團組織中普遍存在党的建設弱化、淡化、虛化、邊緣化的問題,主要負責同志對党的建設重視不夠,

工作抓得不緊不實,甚至以業務工作代替黨建工作,中心工作和黨建工作“兩張皮”、“一手硬、一手軟”現象比較突出。黨的十九大黨章修正案作上述補充,就是要明確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和其他非黨組織的領導機關中的黨組在抓好中心工作的同時,必須履行全面從嚴治党的領導責任和主體責任。同時也是為了豐富和完善這些機關和組織的領導機關中的黨組的職責任務,
賦予它們在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和發展黨員、處分黨員方面一定的職權,把全面從嚴治党的責任明晰化、具體化。

黨的十九大黨章修正案對黨組的任務作出新的補充,既明確了責任,也完善了考核評價的內容和標準,還為追責問責提供了依據。這有利於督促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和其他非黨組織的領導機關中的黨組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把抓好党建作為最大的政績,切實把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履行好、落實好,特別是督促一把手切實履行管黨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真正做到敢管敢治、嚴管嚴治、長管長治。

2018年第048期-總第449期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責編|何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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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抓好党建作為最大的政績,切實把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履行好、落實好,特別是督促一把手切實履行管黨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真正做到敢管敢治、嚴管嚴治、長管長治。

2018年第048期-總第449期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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