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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發佈IPO新規:接受同股不同權公司申請上市

24日,香港交易所發佈IPO新規,將允許雙重股權結構公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

此外,香港也可作為大中華集國際公司的第二上市地。

港交所正式公佈的《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諮詢總結中表示,新上市規則將於4月30日生效,正式接納相關上市申請。港交所總裁李小加表示,希望到今年6月、7月份就能看到第一宗新規下的IPO。

據瞭解,Google、Facebook、百度、阿裡巴巴、京東都是採用的同股不同權方式。特別是針對高科技創業企業,

隨著企業的發展不斷在融資,創始人的股權有可能被不斷攤薄,而創始人是團隊核心需要掌握一定全力,不能失去控制權,所以多數會選擇同股不同的權的方式。剛剛在紐交所上市的華米科技黃汪就曾表示,選擇紐交所上市的原因就是其可以保證創始團隊的控制權。

“同股不同權”問題已經在香港探索了4年時間,四年前,阿裡巴巴董事局主席馬雲在考慮赴港上市時就曾表示,

阿裡阿巴巴希望赴港上市,但條件是需採納合夥人制,即同股不同權架構的一種。在當時引起了極大的爭議,投資者認為,與美國成熟的集體訴訟制度不同,香港沒有完備的措施保證投資人的權利。最後阿裡巴巴選擇美國上市。

近期,螞蟻金服上市的消息不斷傳出,業內人士分析,在進行同股不同權的改革後,港交所或許不會錯過螞蟻金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