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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今日接受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申請 誰將“吃第一口”?

中新經緯用戶端4月30日電 30日起,施行“同股不同權”的公司將可以在港交所申請上市,

這是繼1989年後,港交所重新啟動“同股不同權”機制。

 4月24日,港交所在收市後公佈上市規則修改諮詢結果,新修訂的規則將於4月30日開始生效並接受上市申請。

何為同股不同權?

“同股不同權”就是所謂的雙重股權結構或者AB股結構。不同于“同股同權”的一股一票,施行“同股不同權”的公司股票分高、低投票權兩種,高投票權的股票每股有享有的投票權要高於低投票權的股票。

在港股市場,AB股制度也存在過一段時間,但是由於當時的港股市場缺乏相關管理與監管的經驗,於1989年被正式廢除。香港上市公司太古至今仍沿用A,B股架構,是香港市場上唯一一隻擁有AB股的企業。

為何重啟同股不同權

於擬IPO企業,創始人可通過分離股權和投票權來保證對公司上市後的管理權。

鵬華基金韓焯林表示,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在早期發展階段非常有賴於資本,

往往經過了多輪融資,為保持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權,大多安排了雙重股權結構。

申萬宏源證券研究所市場研究總監、中新經緯特約專家桂浩明也認為,隨著新經濟的發展,各種高科技企業都在扣響資本市場的大門。而這些企業中,智慧財產權等在公司運行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創業團隊對公司的發展又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力,這也就使得它們在融資活動中,

一方面需要大量稀釋股本以獲取資金,另一方面也要求能夠保持創業團隊的控股地位,同股不同權的制度安排,就是這種特殊情況下的產物。

以京東為例,在IPO之前,京東創始人劉強東持有京東18.8%的股份,在IPO之後,劉強東持有京東20.5%的股份,全部為B類股,根據京東AB股投票權1比20的設置,劉強東將擁有京東83.7%的投票權,牢牢地掌握著京東的發展方向。

於港交所,需要拓寬香港資本市場上市管道及完善香港上市機制,

增強競爭力。

據中國基金報報導,港交所曾經披露,金融和地產上市公司合計占香港市場總市值的44%,而過去十年在香港上市的新經濟行業公司僅占香港總市值的3%,納斯達克該比例達到60%,紐約交易所達到47%,倫敦交易所達到14%。

桂浩明表示,雖然不是所有高科技公司都有同股不同權的需求,但事實上如果現在仍然固守同股同權的原則,

的確會讓很多新經濟企業無從進入資本市場。基於這樣的認識,港交所開始研究制度變革問題,幾年下來,完成了對原有章程的修改,在制度上為同股不同權公司的上市提供了空間。這樣做的結果,自然的也就增強了香港證券市場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同時也有望為廣大投資者提供投資像阿裡巴巴這種業績優異且股權結構獨特的企業的機會。

據北京商報報導,知名學者布娜新表示,在新經濟的潮流下,許多知名公司均採用同股不同權的股權設計,港交所此舉很好地適應了新經濟公司的特點,有利於為港交所接納多元化的公司結構。

經濟學家宋清輝認為,港交所主機板引入同股不同權的背景,是港交所除了面臨來自內地交易所的競爭之外,在爭取一些炙手可熱的互聯網、科技類公司IPO時,還要面對來自美國等發達資本國家市場的激烈競爭,阿裡巴巴赴美上市便是最好例證。港交所主機板引入同股不同權機制意義重大,等於為高科技、互聯網等類別的內地企業赴港上市掃清了一大障礙。

如何保護小股東利益不受侵害?

同股不同權的制度安排,在賦予少數股東實際控制權的同時,小股東的權益該如何保護?

香港證監會曾表示,禁止阿裡巴巴在港上市是“基於公眾利益”而作出的決定,認為允許“同股不同權”的企業上市可能會損害投資者的利益。

桂浩明認為,應該有相應的維護社會公眾股東權益的專項安排,如何確保少數實際控股股東作出的決策能夠真正符合所有股東利益,少數實際控股股東怎樣不濫用權力,以及這種權力如何得到有效的監管等等。

4月29日,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引入不同投票權架構一定會犧牲投資者保護是一個誤解。事實上,這次的改革絲毫沒有削弱目前的上市制度為小股東提供的保護。目前上市制度為小股東提供的保護措施根本沒有任何改變,改變的是怎麼看待控股股東能夠獲得其控制地位的方式。

港交所針對不同股權架構上市公司,提出了“額外的上市規定及股東保障措施”,包括:上市後不得提高不同投票權比例;同股同權股東必須占投票權的10%;重大事宜必須按“一股一票”的基準投票表決;加強披露;加強企業管治等。

哪家公司將率先赴港“吃螃蟹”

4月24日李小加表示,目前難以估計有多少公司會在4月30日提出申請和IPO正式查詢,不過已有至少雙位數量的公司明確提出過有興趣申請。他還表示,預計到六七月份的時候會看到首批公司按照新的制度上市。

在此之前,李小加點評多家焦點潛在新股情況,有信心內地“獨角獸”小米、螞蟻金服和石油巨企沙特阿美,都會來港上市。

眼下市場已經開始猜測,哪家公司將成為港交所上市新規則下第一個“吃螃蟹”的公司。

上海證券報4月19日援引接近監管部門的資深人士的話稱,鑒於小米及生態鏈公司業務的高度關聯性、互聯網業務的獨特性、小米依然存在的複雜VIE股權架構、高估值訴求等因素,結合A股、H股的現有政策,先於港股市場登陸可能更適合小米。

而且,金山軟體在港股上市後,小米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雷軍對港股市場的資本運作已經比較熟悉。

另據澎湃新聞報導,4月25日,雷軍在小米6X手機發佈會上承諾,從2018年起,每年整體硬體業務(包括手機及IOT物聯網和生活消費產品)的綜合稅後淨利率不超過5%,如超過,小米將把超過5%的部分用合理的方式返還給使用者。

分析師認為,雷軍的這一承諾是小米在為上市做準備。雷軍希望外界不要把小米單純視為硬體公司來看,小米還是一家互聯網公司,這才是小米真正的商業模式,應該以此估值。

不管猜測如何,但隨著港交所允許同股不同權公司赴港上市新規的公佈,小米等內地科技公司赴港上市的障礙被掃除。誰會成為“香港同股不同權第一股”,讓我們拭目以待。

對A股市場有何影響?

代表新經濟的“獨角獸”企業已成為各地爭奪的對象。

在港交所公佈新規之前,3月22日,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公佈實施,意味著CDR試點落地,促使在海外上市的“獨角獸”回歸A股腳步加速。

國開證券首席投資顧問李世彤對中新經緯用戶端(微信公眾號:jwview)表示,從本次港交所發佈的新制度來看,表現出了明確的引進內地企業上市的希望。

李世彤解釋稱,本次制度的主要要點,無論是同股不同權、還是創新企業上市,其實都在於吸引新興產業公司上市。

不僅是港交所,李世彤提到,新加坡股市,甚至英國股市等一系列周邊地區和國家的股市,近期都表現出了迫切的希望國內企業海外上市的欲望。

據國是直通車報導,1月,新加坡交易所宣佈對同股不同權敞開懷抱,決定允許採用兩級投票制股份結構的公司在新加坡上市,有關條例將在今年上半年內制定。

2月,紐交所為了爭奪獨角獸公司而制定的特殊上市規則:“直接上市”的提案也已經獲批。直接上市的企業只需登記現有股票,便可在資本市場中實現自由交易。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表示:“對於交易所來講,肯定都希望吸引到優秀的公司,這是每個交易所對優秀資源的一種競爭。”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院務委員兼宏觀研究部主任、首席研究員賈晉京則認為,在吸引獨角獸企業這件事情上,A股與港股之間並不存在競爭關係。“上市資源整體上來講還是稀缺的,潛在上市企業與市場之間是個雙向選擇的過程。上市公司在選擇上市地點時也存在自己經營策略的考慮,有些公司甚至會選擇港股與A股都上市。”

韓焯林認為,兩地爭相擁抱新經濟,並非僅僅是監管競爭。一方面,新經濟企業代表未來的發展方向,對國民經濟的影響日益提升,資本市場和服務新經濟企業發展是大勢所趨。另一方面,新經濟企業可以實現兩地上市,企業可以充分享受兩地資本市場的支援,而兩地資本市場也可以分享新經濟企業成長紅利。(中新經緯APP)

關注中新經緯微信公眾號(微信搜索“中新經緯”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財經資訊。

知名學者布娜新表示,在新經濟的潮流下,許多知名公司均採用同股不同權的股權設計,港交所此舉很好地適應了新經濟公司的特點,有利於為港交所接納多元化的公司結構。

經濟學家宋清輝認為,港交所主機板引入同股不同權的背景,是港交所除了面臨來自內地交易所的競爭之外,在爭取一些炙手可熱的互聯網、科技類公司IPO時,還要面對來自美國等發達資本國家市場的激烈競爭,阿裡巴巴赴美上市便是最好例證。港交所主機板引入同股不同權機制意義重大,等於為高科技、互聯網等類別的內地企業赴港上市掃清了一大障礙。

如何保護小股東利益不受侵害?

同股不同權的制度安排,在賦予少數股東實際控制權的同時,小股東的權益該如何保護?

香港證監會曾表示,禁止阿裡巴巴在港上市是“基於公眾利益”而作出的決定,認為允許“同股不同權”的企業上市可能會損害投資者的利益。

桂浩明認為,應該有相應的維護社會公眾股東權益的專項安排,如何確保少數實際控股股東作出的決策能夠真正符合所有股東利益,少數實際控股股東怎樣不濫用權力,以及這種權力如何得到有效的監管等等。

4月29日,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引入不同投票權架構一定會犧牲投資者保護是一個誤解。事實上,這次的改革絲毫沒有削弱目前的上市制度為小股東提供的保護。目前上市制度為小股東提供的保護措施根本沒有任何改變,改變的是怎麼看待控股股東能夠獲得其控制地位的方式。

港交所針對不同股權架構上市公司,提出了“額外的上市規定及股東保障措施”,包括:上市後不得提高不同投票權比例;同股同權股東必須占投票權的10%;重大事宜必須按“一股一票”的基準投票表決;加強披露;加強企業管治等。

哪家公司將率先赴港“吃螃蟹”

4月24日李小加表示,目前難以估計有多少公司會在4月30日提出申請和IPO正式查詢,不過已有至少雙位數量的公司明確提出過有興趣申請。他還表示,預計到六七月份的時候會看到首批公司按照新的制度上市。

在此之前,李小加點評多家焦點潛在新股情況,有信心內地“獨角獸”小米、螞蟻金服和石油巨企沙特阿美,都會來港上市。

眼下市場已經開始猜測,哪家公司將成為港交所上市新規則下第一個“吃螃蟹”的公司。

上海證券報4月19日援引接近監管部門的資深人士的話稱,鑒於小米及生態鏈公司業務的高度關聯性、互聯網業務的獨特性、小米依然存在的複雜VIE股權架構、高估值訴求等因素,結合A股、H股的現有政策,先於港股市場登陸可能更適合小米。

而且,金山軟體在港股上市後,小米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雷軍對港股市場的資本運作已經比較熟悉。

另據澎湃新聞報導,4月25日,雷軍在小米6X手機發佈會上承諾,從2018年起,每年整體硬體業務(包括手機及IOT物聯網和生活消費產品)的綜合稅後淨利率不超過5%,如超過,小米將把超過5%的部分用合理的方式返還給使用者。

分析師認為,雷軍的這一承諾是小米在為上市做準備。雷軍希望外界不要把小米單純視為硬體公司來看,小米還是一家互聯網公司,這才是小米真正的商業模式,應該以此估值。

不管猜測如何,但隨著港交所允許同股不同權公司赴港上市新規的公佈,小米等內地科技公司赴港上市的障礙被掃除。誰會成為“香港同股不同權第一股”,讓我們拭目以待。

對A股市場有何影響?

代表新經濟的“獨角獸”企業已成為各地爭奪的對象。

在港交所公佈新規之前,3月22日,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公佈實施,意味著CDR試點落地,促使在海外上市的“獨角獸”回歸A股腳步加速。

國開證券首席投資顧問李世彤對中新經緯用戶端(微信公眾號:jwview)表示,從本次港交所發佈的新制度來看,表現出了明確的引進內地企業上市的希望。

李世彤解釋稱,本次制度的主要要點,無論是同股不同權、還是創新企業上市,其實都在於吸引新興產業公司上市。

不僅是港交所,李世彤提到,新加坡股市,甚至英國股市等一系列周邊地區和國家的股市,近期都表現出了迫切的希望國內企業海外上市的欲望。

據國是直通車報導,1月,新加坡交易所宣佈對同股不同權敞開懷抱,決定允許採用兩級投票制股份結構的公司在新加坡上市,有關條例將在今年上半年內制定。

2月,紐交所為了爭奪獨角獸公司而制定的特殊上市規則:“直接上市”的提案也已經獲批。直接上市的企業只需登記現有股票,便可在資本市場中實現自由交易。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表示:“對於交易所來講,肯定都希望吸引到優秀的公司,這是每個交易所對優秀資源的一種競爭。”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院務委員兼宏觀研究部主任、首席研究員賈晉京則認為,在吸引獨角獸企業這件事情上,A股與港股之間並不存在競爭關係。“上市資源整體上來講還是稀缺的,潛在上市企業與市場之間是個雙向選擇的過程。上市公司在選擇上市地點時也存在自己經營策略的考慮,有些公司甚至會選擇港股與A股都上市。”

韓焯林認為,兩地爭相擁抱新經濟,並非僅僅是監管競爭。一方面,新經濟企業代表未來的發展方向,對國民經濟的影響日益提升,資本市場和服務新經濟企業發展是大勢所趨。另一方面,新經濟企業可以實現兩地上市,企業可以充分享受兩地資本市場的支援,而兩地資本市場也可以分享新經濟企業成長紅利。(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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