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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停車收費新規 15分鐘內免費/5月1日實施

4月28日,北京市發佈最新的《關於本市停車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京發改[2018]804號。網通社從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瞭解到:本市占道停車場白天(7:00-19:00)收費單位以15分鐘為一個計時單位,

夜間(19:00[不含]-次日7:00)停車收費以2小時為1個計時單位,滿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不足1個計時單位不收取費用,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根據通知,各停車場經營單位需要做好員工政策培訓,自覺規範價格行為;按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

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以往有關規定與此次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此外,其他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場需按照《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及時調整計費規定。

以下為通知原文:

根據《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規範本市停車收費行為,特調整停車場計時收費有關政策。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占道停車場白天(7:00-19:00)停車收費以15分鐘為1個計時單位,

夜間(19:00[不含]-次日7:00)停車收費以2小時為1個計時單位,滿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不足1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其他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需按《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及時調整計費規定。

二、各區發展改革、停車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要做好對停車場經營單位停車收費政策告知、疑難問題解釋等政策服務工作;加強對停車場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三、各停車場經營單位要做好員工政策培訓,自覺規範價格行為;按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以往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