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車收費新規:停車不滿1個計時單位不收費
來源:中國新聞網
自2018年5月1日起,北京調整機動車停車場計時收費有關政策,即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滿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不足1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並將占道停車場的夜間時段延長2小時。
自2018年5月1日起,北京調整機動車停車場計時收費有關政策。北京市發改委供圖
今天,記者從北京市發改委獲悉,北京市發改委、市交通委聯合印發《關於本市停車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京發改〔2018〕804號)。“這個規定是《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的新要求,
目前,北京市占道停車場白天停車收費以15分鐘為1個計時單位,夜間停車收費以2小時為1個計時單位。新政實施後,以前白天不足15分鐘按15分鐘計算,
同時,其他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也需按《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規定及時調整計費規定。為配合停車秩序治理,減少居民夜間居住停車負擔,
“舉個例子,如果停車場以15分鐘為1個計時單位,停車人停車35分鐘,停車場經營企業收取停車人2個計時單位(30分鐘)的停車費,後面5分鐘因為不滿1個計時單位(15分鐘),所以不收費”,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價格部門將會同停車行業管理部門,做好對停車場經營單位停車收費政策告知、疑難問題解釋等政策服務工作;同時加強對停車場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