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不落家” 連袂闖天下
清代廣府絲織業發達,女性相對更容易獲得經濟獨立。
▼紡紗織布的女性,是家庭的重要勞動力。
中國古代有俗諺說“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又有俗諺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可在數百年前的廣府,卻有一些女性,在嚴苛的封建禮法之下,爭取一點點的空間;為了做一個經濟稍許獨立的“單身貴族”,她們幾乎拼盡了全身力氣。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王月華
圖/fotoe
廣府民俗系列
本欄目由廣州日報獨家與廣州市國家檔案館聯合推出,逢週四刊出,敬請關注。
公婆責駡須隱忍 膽敢頂嘴或坐牢
“雞公仔,尾彎彎, 做人媳婦甚艱難:早早起身都話晏(晚),眼淚唔幹入下間(廚房)。
在封建禮法大過天的年代,“為人兒媳”並不只是受委屈這麼簡單,
對親生的兒女,父母多少還有幾分不忍之心,或考慮養老的問題,沒那麼容易“下手”;對兒媳婦,
面對如此苛刻的規矩,未婚的女孩子將出嫁視為畏途,實在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故而廣府流行的“哭嫁”風俗,也的確有著堅硬的現實土壤。
丈夫高中進士 太太仍不“落家”
不過,雖說規矩多,媳婦難做,與中原地區比起來,嶺南女性還是要幸運很多。
廣州古代女性承擔各種勞作
因為這裡在古代地處偏遠,直到唐代,宋元以後,隨著大批中原貴族南下,才開始漸漸受到禮教的薰陶,但原住民強悍的風俗——女強男弱或多或少保留了下來,用一些歷史學家的話來說,這是母系社會的殘留痕跡。唐代,廣州城裡已有了夜市,都是女性招呼,沒人覺得奇怪,到了宋代,地理學家朱彧在《萍洲可談》一書中寫道:“廣州雜俗,婦女強,男子弱”,婦女承擔各種勞作,出入街市買賣,大家都習以為常。
禮教氛圍濃,做人兒媳日子不好過,流淌著祖先自強血液的嶺南女性不甘心“束手就擒”,找到了一條“曲線救己”的出路——即嶺南婚俗中被人津津樂道的“不落家”。所謂“不落家”,是指舉行婚禮後就回到娘家,不跟丈夫住在一起,名義上是已婚婦女,實質上還是“單身貴族”。當然,她們這麼做,也不是沒有代價的,要出一筆數目不小的錢給婆家,有的還要為丈夫討一位小妾,丈夫死了還得奔喪守節;有的索性“嫁”給已故的男人,俗稱“守墓清”,落得一個“節烈”的名聲,為娘家掙來一筆彩禮,換得一生清淨。
翻開明清的地方誌,廣府地區“不落家”的大齡女性並不少見。對這種習俗,中原來的士大夫可是相當的看不慣。他們心裡也“門兒清”,沒有娘家的支持,一個女子就算個性再強,要做“單身貴族”也不容易。娘家支持的理由多種多樣:大富大貴之家,既不想家裡留個“老姑娘”惹人笑話,又怕女兒出嫁後有諸多禮法管著,就替女兒花錢消災,明裡暗裡支援她做“單身貴族”;窮門小戶,能幹的女兒本來就是一個不錯的勞動力,養蠶繅絲、耕作織布,都是一把好手,娘家對她的“不落家”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清代順德有個縣令痛恨“不落家”的習俗,定下一條嚴規,凡有女子“不落家”,就把她們的父兄五花大綁去遊街,然後再逼著他們把姑娘送回夫家。可就算他的法令如此嚴格,風氣也只是稍有轉變,而等他一離任,這條嚴規也人走茶涼。
進士太太“不落家”被控薄情
嫁到糟糕的人家,女子毅然決然“不落家”,這不難理解。有意思的是,明清時期的廣府,嫁了貴婿而“不落家”的女子也不乏其人。
清初大儒屈大均,才高八斗,娶的髮妻劉氏偏偏就選擇了“不落家”,老夫子無可奈何,寫下了“介推惟負母,弘景未歸妻”的詩句,抒發心中的不滿。
清代嘉慶年間大名鼎鼎的順德才子何惠群,曾高中進士,算是當時的“績優股”,偏偏也娶了個“不落家”的太太,何進士惆悵不已,寫下一首詩“控訴”太太的薄情,“去日苦多來日少,別時容易見時難……豈知愁眉鎖春山,我不負卿卿負我……”歷朝歷代,為老婆寫詩的才子就沒幾個,像何進士寫得這樣滿腹幽怨的,更是極其罕見。就算老公是“績優股”,何太太仍然選擇做單身貴族,個性之強,令人驚詫。
(注:本文參考了《廣東自梳女風俗探源》《由金蘭契說起》等資料)
姐妹義結金蘭 眾籌置業養老
說實話,翻一翻地方誌與其他歷史文獻材料,你會發現,不少選擇做“單身貴族”的女子,不但聰明能幹,財商也很高。歷史學家找到的早期“不落家”的案例,約見於明代中期,一名未留下名字的順德婦女攢了一輩子錢,買了15畝地,她到死也沒有落入夫家,牌位就安放在娘家宗祠旁的一間小屋裡。至於因為家庭器重,被委以重任而選擇單身的大家閨秀,更是不絕如縷。她們執掌財政大權,經常說一不二,把家事料理得井井有條,甚至還指點子侄輩在外謀生經商,因此被尊稱為“當家姑婆”。倘若把你放到那個年代,一面是做威風凜凜的“當家姑婆”,一面是做受氣的小媳婦,你也肯定願意做“當家姑婆”,只是沒有兩把刷子,不一定做得成啊。
不過,廣府女子“不落家”之風盛行,到了多名地方官感歎“有司不能禁”的地步,肯定不是只靠娘家支持,何況也不可能所有想做“單身貴族”的女子都能得到娘家的支持不是?從內心深處嚮往自由的女孩子們,不知不覺開始彼此支撐——成立被稱為“金蘭契”的互助合作團體。這樣的互助團體在清初風行一時,以至給了曹雪芹靈感,讓他寫下了“金蘭契互剖金蘭語”這一樣,以“金蘭契”來形容寶釵與黛玉之間真誠的友誼。
大家都習以為常。禮教氛圍濃,做人兒媳日子不好過,流淌著祖先自強血液的嶺南女性不甘心“束手就擒”,找到了一條“曲線救己”的出路——即嶺南婚俗中被人津津樂道的“不落家”。所謂“不落家”,是指舉行婚禮後就回到娘家,不跟丈夫住在一起,名義上是已婚婦女,實質上還是“單身貴族”。當然,她們這麼做,也不是沒有代價的,要出一筆數目不小的錢給婆家,有的還要為丈夫討一位小妾,丈夫死了還得奔喪守節;有的索性“嫁”給已故的男人,俗稱“守墓清”,落得一個“節烈”的名聲,為娘家掙來一筆彩禮,換得一生清淨。
翻開明清的地方誌,廣府地區“不落家”的大齡女性並不少見。對這種習俗,中原來的士大夫可是相當的看不慣。他們心裡也“門兒清”,沒有娘家的支持,一個女子就算個性再強,要做“單身貴族”也不容易。娘家支持的理由多種多樣:大富大貴之家,既不想家裡留個“老姑娘”惹人笑話,又怕女兒出嫁後有諸多禮法管著,就替女兒花錢消災,明裡暗裡支援她做“單身貴族”;窮門小戶,能幹的女兒本來就是一個不錯的勞動力,養蠶繅絲、耕作織布,都是一把好手,娘家對她的“不落家”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清代順德有個縣令痛恨“不落家”的習俗,定下一條嚴規,凡有女子“不落家”,就把她們的父兄五花大綁去遊街,然後再逼著他們把姑娘送回夫家。可就算他的法令如此嚴格,風氣也只是稍有轉變,而等他一離任,這條嚴規也人走茶涼。
進士太太“不落家”被控薄情
嫁到糟糕的人家,女子毅然決然“不落家”,這不難理解。有意思的是,明清時期的廣府,嫁了貴婿而“不落家”的女子也不乏其人。
清初大儒屈大均,才高八斗,娶的髮妻劉氏偏偏就選擇了“不落家”,老夫子無可奈何,寫下了“介推惟負母,弘景未歸妻”的詩句,抒發心中的不滿。
清代嘉慶年間大名鼎鼎的順德才子何惠群,曾高中進士,算是當時的“績優股”,偏偏也娶了個“不落家”的太太,何進士惆悵不已,寫下一首詩“控訴”太太的薄情,“去日苦多來日少,別時容易見時難……豈知愁眉鎖春山,我不負卿卿負我……”歷朝歷代,為老婆寫詩的才子就沒幾個,像何進士寫得這樣滿腹幽怨的,更是極其罕見。就算老公是“績優股”,何太太仍然選擇做單身貴族,個性之強,令人驚詫。
(注:本文參考了《廣東自梳女風俗探源》《由金蘭契說起》等資料)
姐妹義結金蘭 眾籌置業養老
說實話,翻一翻地方誌與其他歷史文獻材料,你會發現,不少選擇做“單身貴族”的女子,不但聰明能幹,財商也很高。歷史學家找到的早期“不落家”的案例,約見於明代中期,一名未留下名字的順德婦女攢了一輩子錢,買了15畝地,她到死也沒有落入夫家,牌位就安放在娘家宗祠旁的一間小屋裡。至於因為家庭器重,被委以重任而選擇單身的大家閨秀,更是不絕如縷。她們執掌財政大權,經常說一不二,把家事料理得井井有條,甚至還指點子侄輩在外謀生經商,因此被尊稱為“當家姑婆”。倘若把你放到那個年代,一面是做威風凜凜的“當家姑婆”,一面是做受氣的小媳婦,你也肯定願意做“當家姑婆”,只是沒有兩把刷子,不一定做得成啊。
不過,廣府女子“不落家”之風盛行,到了多名地方官感歎“有司不能禁”的地步,肯定不是只靠娘家支持,何況也不可能所有想做“單身貴族”的女子都能得到娘家的支持不是?從內心深處嚮往自由的女孩子們,不知不覺開始彼此支撐——成立被稱為“金蘭契”的互助合作團體。這樣的互助團體在清初風行一時,以至給了曹雪芹靈感,讓他寫下了“金蘭契互剖金蘭語”這一樣,以“金蘭契”來形容寶釵與黛玉之間真誠的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