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機涉嫌盜竊罪被公訴:跟車闖杆271次,偷逃過路費22075元
為偷逃過路費,兩年內跟車闖杆271次。男子崔某因涉嫌盜竊罪,
據檢察院指控,2013年至2015年間,被告人崔某駕駛小型轎車,在北京市首都公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所管高速公路上行駛期間,採取跟車闖杆的方式,在京藏高速清河收費站進京出口等地,連續闖杆271次,偷逃過路費共計22075元人民幣。
記者瞭解到,被告人崔某所駕駛的小型轎車是其父親所有,
依據北京市公路條例第44條規定,對不能提供通行卡的車輛,按照最遠端駛入站到本站的距離收取通行費,最後被告人崔某按所行駛路段全程足額補繳了通行費。
不僅如此,崔某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目前,此案已移送至海澱法院,等待被告人崔某的是法律的審判。海澱檢察院檢察官張蕊、閆國坤認為,跟車闖杆不僅破壞了高速公路的正常營運秩序,也對前車及本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威脅。同時,檢察機關也對高速公路相關管理部門的管理漏洞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完善相關管理措施,
記者: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