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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男子搶奪路人手機,結果懵了!沒成想人家是刑警

很多人可能都聽過,“劫匪搶銀行趕上員警發工資”的笑話,沒想到類似的事真的發生了。

4月26日18時許,嫌疑人劉某在北京市豐台區右外大街,尾隨一步行男子進入某餐廳,趁這名男子上樓梯時突然從後面出手,

想要搶事主的手機。

結果,被秒擒!

據瞭解,嫌疑人劉某想搶的這位行人,是一名剛剛下班的北京刑偵總隊刑警!

大概嫌疑人不相信這一切是真的,被搶事主告訴嫌疑人劉某自己的身份時,劉某竟要求看一下事主的警官證……

被搶事主出示了警官證,目前,嫌疑人劉某因涉嫌搶奪已被案發屬地豐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知道事情經過後,網友們都樂噴了:

最後解答一下網友的疑問

想知道從法律上說,員警既是執法者又是當事人,怎麼取證呢?

當然不能由這位民警自己取證辦理,

任何案件都是有管轄權的,一般以案發地屬地公安機關負責。這起案件後續具體程式是由屬地派出所辦理的,這位下班刑警在案件中的身份就是普通事主,只不過職業是員警而已。

話說這位剛下班的刑警大哥本可以放鬆一下了,估計自己也沒想到遇到這種事,出了刑警隊沒一會兒又成為事主被同行做起了筆錄。

下班還要順手抓賊,心疼刑警大哥哈哈!

本期編輯:警曉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