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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心!房子過戶了,原房主卻不搬了,雙方各執一詞!你怎麼看?

蘭溪廣電融媒體

大家好,小微又來講故事了。今天的故事和房子有關,而且要從去年11月開始說起,小微按照時間順序給大家梳理了一下。

大概框架就是這樣,接下來就開始詳細說故事。

當然,小微照舊給大家留了個小問題:你對這件事怎麼看,來聊聊你的觀點!

2017年11月底,市民童小姐通過房產仲介,看中一套位於溪西五裡亭邨的房子。經過和房主商談,童小姐最終花了68萬元買下這套面積91.42㎡的房子,外加一個儲藏室。12月份,童小姐與原房主以及房產仲介,

一起辦理了不動產過戶。

今年4月初,童小姐將剩餘的44萬元尾款付清給原房主。按照合同約定,原房主應該在房款結清當天搬出房子,可直到現在,原房主仍舊沒有搬離。

童小姐視角

童小姐:原房主跟仲介有透露過,說房價漲了,現在每平方米漲了1000元到2000元,要我們再多付10萬元給他。

童小姐覺得,原房主不願意守約是和房價上漲有關,原房主和仲介所說的也印證了她的猜測。不過童小姐認為,買房子的時候是按當時的市場價買的,誰都無法預料之後的房價是漲是跌,現在原房主以不搬離房子為條件要求加錢,

這讓她很難接受。童小姐希望雙方能當面協商解決,可對方一直沒有和她約時間見面。

原房主:我的房子是被欺騙去的!

記者:誰騙你?

原房主:買房子的,房產仲介,我認都認不到,一步一步把我騙去的。

記者:怎麼把你騙去的?

原房主:你別來說了,你不瞭解的。

原房主家屬還提到,黃大伯之所以不肯搬離,是因為買家童小姐原先說好在今年年初把尾款付清,

可直到四月初才結清尾款,童小姐應該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房產仲介視角

仲介負責人:當時辦過戶的時候,是原房主和家屬一起去的。

記者:當時有沒有提出疑議?

仲介負責人:沒有疑議的,有疑議過戶就過不掉了。他到場字簽掉,首付款跟女兒兩個人拿走的,

幾十萬塊錢現金拿走的。原房主就是想對方再補錢,他們家裡人的意思是現在跟以前差價接近二十來萬了,想讓對方再補個十來萬,心裡舒服一點。

律師視角

律師:買家童小姐跟原房主黃大伯的整個交易已經完成,作為買賣雙方都應當有契約精神,按合同來履行。從法律層面來說,原房主黃大伯沒有按約騰退房子,已經構成違約。買家童小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限期騰退房子。如果雙方能夠自行協商或者通過法院法官來協商,也是一個解決辦法。

浙江溪源律師事務所主任胡慶根律師建議,雙方當事人在下一步的協商過程中,作為賣方別漫天要價;買家可以走法律程式,讓法院召集當事人進行調解。

故事說完了,事件中的各路角色也都表達了自身觀點。那麼,問題來了。你對這件事怎麼看?你的觀點是什麼?

按合同來履行。從法律層面來說,原房主黃大伯沒有按約騰退房子,已經構成違約。買家童小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限期騰退房子。如果雙方能夠自行協商或者通過法院法官來協商,也是一個解決辦法。

浙江溪源律師事務所主任胡慶根律師建議,雙方當事人在下一步的協商過程中,作為賣方別漫天要價;買家可以走法律程式,讓法院召集當事人進行調解。

故事說完了,事件中的各路角色也都表達了自身觀點。那麼,問題來了。你對這件事怎麼看?你的觀點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