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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15投訴 飛利浦半年未解決電鍋燃燒起火的問題

案例:飛利浦電飯煲燃燒起火

案情: 高女士于2014年初購買了飛利浦電飯煲HD3157一台,

2016年9月23日晚22:30左右,如往常一樣,使用電飯煲預約功能(5.5小時)煮第二天的早飯。9月24日淩晨4點多,在睡夢中突然被爆裂聲驚醒,去廚房察看時,電鍋正在燃燒,火苗至半米多高,並已經引燃櫃且火勢兇猛。經過一家人努力自己救,約04:30分滅火處理完畢。

廠家方面:飛利浦公司於9月25日10時上門拍照查看,並要求將燒壞的電鍋帶回公司檢測,被高女士拒絕。9月26日下午4時左右,飛利浦電話客服來電,再次要求收回電鍋,再次被高女士拒絕。高女士提出雙方應將電鍋送檢至國家相關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飛利浦公司目前僅由電話客服回復我已經上報,但至今仍未給予明確回復。

解決進度:2016年9月28日,高女士向中國家電品質投訴網投訴,

正在協調解決,但目前尚未得到對方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