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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營人注意!嚴禁電動車在住宅區樓道內停放充電

“電動車引發火災,奪命只須90秒。”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而是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活生生的事例。據瞭解,近年來因電動車違規存放、充電不當等原因引發的重大火災事故逐年遞增,迫切需要進行嚴肅整治。近日,山東省公安廳發佈《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規定,電動車停在樓道、私自拉線充電等情況,直接責任人或將面臨罰款。

“電動車消防安全禁令”來了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包括:嚴禁在居民住宅區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嚴禁在未做防火隔牆的群租屋和人員密集場所內為電動車充電;嚴禁電動車佔用消防通道;嚴禁私拉亂接充電線路為電動車充電;嚴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電動車停放場所。

據市公安消防支隊有關工作人員介紹,依據《山東省消防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對拒不遵守公安機關依法發佈的禁令,

威脅公共消防安全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該禁令自2017年12月22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1日。

據瞭解,我市有些社區專門設置了電動車充電設施,一旦充電過程中出現短路或者線路問題,充電設備能自動斷開電源,降低電動車因為短路而起火的概率。這些充電設備的安裝,讓亂扯電線給電動車充電的現象得到有效治理。

電動車充電莫超10小時

市公安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的火調專家告訴記者,大部分電動車火災發生在夜晚充電過程中,火災發生的地點多在居住人口比較密集的老小區、群租房內,多在建築一層室內、走道處或樓梯間,此時一旦發生火災,濃煙會將建築物的安全出口及逃生通道封堵,極易導致人員傷亡甚至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

目前,我市行駛的電動車主要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助力車。電動自行車最多,起火的原因很複雜,比較而言,電動車充電是最大風險點。

不同型號的電動車需要配置不同電動車充電器,且不能混用,現在一些家裡有幾輛電動車,混用的情況時常發生。在發生的火災中,有不少是因為充電行為不安全造成的。

市公安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的火調專家提醒市民,一般情況下,電動車電池充電4小時就會充滿,但不少市民會長時間進行充電。“如果電動車充電時間太長,會造成電池溫度過高。單純從外部看不出變化,但電池內部容易燃燒或爆炸。所以,電動車充電最多不能超10小時。”

從源頭上控制電動車火災發生

實行集中存放的場所,電動車和自行車要分開存放,並按照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在建築首層門廳、走道及樓梯間內存放電動車。城中村自建房集中存放電動車的房間應設置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安裝防火門,配備滅火器材等。充電時要規範佈線限時間。電動車充電器儘量不要放在車上,因為有時候路面顛簸容易導致充電器內部發生短路,再充電時容易引起自燃;充電時,應將充電器放置在比較容易散熱的地方,防止充電時間過長,充電器過熱引發火患;車主要儘量避免在雨天、積水路段行駛,以防電機進水,充電時短路著火。(記者 李玲)

並按照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在建築首層門廳、走道及樓梯間內存放電動車。城中村自建房集中存放電動車的房間應設置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安裝防火門,配備滅火器材等。充電時要規範佈線限時間。電動車充電器儘量不要放在車上,因為有時候路面顛簸容易導致充電器內部發生短路,再充電時容易引起自燃;充電時,應將充電器放置在比較容易散熱的地方,防止充電時間過長,充電器過熱引發火患;車主要儘量避免在雨天、積水路段行駛,以防電機進水,充電時短路著火。(記者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