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投訴|旅行社指定購物點 旅遊合同涉嫌欺詐
投訴
旅行社指定購物點
物品質價不符
本人於2018年3月26日,通過公司報團去越南芽莊旅遊,旅行社在3月29日安排了三個購物點的行程,號稱越南國營企業。
我找旅行社要求退貨,旅行社說越南方面要求20%的刷卡手續費,
投訴
旅遊合同涉嫌欺詐
同行二人于2018年4月5日早上到達蘇州火車站,後乘黃包車來到旅遊公司辦旅遊套票。其中園林一日遊為:150元/人,同裡一日遊為:100元/人,總共250元/人。園林游為學生票,同理一日遊被告知不售賣學生票。
投訴要求:把差價補給我們(大致每人60)。投訴過後,公司人員態度惡劣,讓我們去法院解決,騙人還有理。
就算不能給我一個解決方案,也真心希望當地可以加強旅遊方面的治理,不要讓一個美麗的城市,毀於這些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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