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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輝:部分股票長期停牌對於投資者非常不利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對記者表示,“部分公司長期停牌確實對於持有的投資者非常不利,使得投資者資金被鎖定無法進行交易,建議交易所督促一些停牌時間過長的公司根據相關規定儘快複牌,

同時借鑒海外經驗,嚴格控制停牌時間。”

任性!251家公司A股停牌,36家停牌超百個交易日

讀創/深圳商報記者 陳燕青

A股納入MSCI在即,但依然有不少公司長期停牌,備受投資者的詬病。根據同花順統計,截至本週二,兩市仍有78家A股停牌時間超過60個交易日,

其中36家公司停牌交易日更是超過百天。

兩年前停牌新規出爐,其初衷是為了防止一些公司停牌時間過長,濫用停牌損害投資者的權利。然而,從目前看長期停牌的公司依然較多。對此,業內人士表示,建議監管層借鑒海外市場經驗,對停牌規定進行完善,同時嚴厲督促上市公司執行相關規定。

251家A股公司停牌

根據同花順統計,截至本週二,兩市有251家A股公司停牌。

其中,停牌交易日超過100天的有36家。*ST新億、深深房A、沙鋼股份、信威集團、*ST釩鈦位居停牌時間最長前五名,停牌交易日分別為581天、389天、388天、322天和248天。

截至本週二,*ST新億從2015年12月5日因重整而停牌至今已有580個交易日,公司逾3萬股東被迫無法交易。

2015年11月16日,*ST新億宣佈,由於公司負債沉重,且嚴重缺乏償債資金,生產經營亦難以維繫,需要通過引入投資人的方式説明公司籌集償債資金,協助公司完成重整,

並在重整後注入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新資產以恢復公司的盈利能力。自2015年12月5日起,公司便開始了漫長的停牌重整之路。

公司先後於2015年12月10日和12月11日推出重整計畫草案,並提交出資人會議表決,但都未能通過。

2015年中,在股市異常波動期間,A股曾出現大規模停牌潮,停牌公司一度高達1400多家,直接導致股市流動性枯竭。根據Wind統計,2015年-2016年兩年時間公告重組案例超過4000起,

其中成功案例僅約半數,其餘大多則淪為股市大跌時公司避險或通過重組炒作股價的藉口。

今年2月,深交所在披露去年並購重組情況總結時指出,去年個別公司以籌畫重大資產重組的名義長期停牌,以躲避市場下跌風險。對此,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申請停牌時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明材料,嚴格控制停牌時間,防範忽悠式重組停牌。

借鑒海外經驗嚴控停牌

A股公司停牌時間過長一直備受市場詬病,

而且直接影響到了MSCI的闖關。

2016年4月,MSCI便將A股是否納入其全球指數展開的第二輪意見徵詢,其中可能引發流動性問題的自願停牌制度受到海外機構的質疑,當年6月A股闖關MSCI失利。

去年6月,A股第四度闖關MSCI成功。然而,A股的任性停牌曾遭到MSCI警告。MSCI亞太區研究主管當時表示,如中國企業停牌時間超過50天,會將其從新興市場指數剔除,且至少12個月不能再次納入。

海外市場的經驗或許可以借鑒。根據港交所的規定,只有在衡量有關各方的利益並認為必要的情況下,方可採取停牌措施。在大多數情況下,上市公司發出公告比不適當或不合理的停牌更為可取,因為後者會妨礙市場的正常運作。同時,對於任何證券的停牌,其時間應盡可能短。

對此,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對記者表示,“部分公司長期停牌確實對於持有的投資者非常不利,使得投資者資金被鎖定無法進行交易,建議交易所督促一些停牌時間過長的公司根據相關規定儘快複牌,同時借鑒海外經驗,嚴格控制停牌時間。”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分析稱,“一些公司長期停牌對投資者非常不利,投資者無法獲得正常交易權,影響了投資者的現金管理,對A股長遠發展也非常不利,影響A股國際化的進程。”

知名財經撰稿人莫開偉撰文指出,監管當局應及時改變重制度制訂、輕制度實施的傾向,按制度嚴厲督促上市公司認真執行停複牌時間規定,對違背停複牌時間規定而任性停牌的上市公司,輕則給予巨額經濟處罰,重則予以戴帽甚至摘牌。此外,應進一步修訂和完善上市公司停複牌制度規範,參照資本市場成熟國家在停複牌上的法律制度規範,對原有內容進行完善,推動上市公司停複牌與國際貫例接軌。原標題:任性!251家公司A股停牌,36家停牌超百個交易日

海外市場的經驗或許可以借鑒。根據港交所的規定,只有在衡量有關各方的利益並認為必要的情況下,方可採取停牌措施。在大多數情況下,上市公司發出公告比不適當或不合理的停牌更為可取,因為後者會妨礙市場的正常運作。同時,對於任何證券的停牌,其時間應盡可能短。

對此,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對記者表示,“部分公司長期停牌確實對於持有的投資者非常不利,使得投資者資金被鎖定無法進行交易,建議交易所督促一些停牌時間過長的公司根據相關規定儘快複牌,同時借鑒海外經驗,嚴格控制停牌時間。”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分析稱,“一些公司長期停牌對投資者非常不利,投資者無法獲得正常交易權,影響了投資者的現金管理,對A股長遠發展也非常不利,影響A股國際化的進程。”

知名財經撰稿人莫開偉撰文指出,監管當局應及時改變重制度制訂、輕制度實施的傾向,按制度嚴厲督促上市公司認真執行停複牌時間規定,對違背停複牌時間規定而任性停牌的上市公司,輕則給予巨額經濟處罰,重則予以戴帽甚至摘牌。此外,應進一步修訂和完善上市公司停複牌制度規範,參照資本市場成熟國家在停複牌上的法律制度規範,對原有內容進行完善,推動上市公司停複牌與國際貫例接軌。原標題:任性!251家公司A股停牌,36家停牌超百個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