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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烈法擬增“精日”條款 牽頭人:適時制定地方性法規

現代快報訊 4月25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提交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草案將增加條款,對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追責。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

對這種行為,要通過加強教育、管理和加大處罰力度,綜合施策處理,結合英雄烈士保護工作,建議有針對性增加規定:"褻瀆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議案牽頭人、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龍翔:

適時制定相關地方性法規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江蘇代表團 31 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提交關於《完善立法保護國格與民族尊嚴》的議案。

4 月 25 日中午,議案牽頭人、全國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龍翔接受現代快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英烈保護法草案擬增打擊"精日分子"條款,

這是社會關切的回應,非常必要、也很及時,"相關的規定很明確,為嚴厲懲處此類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體現了法律與時俱進的品格。"

龍翔表示,"精日"分子的言行極大地傷害國民感情,侵犯國家尊嚴,影響社會穩定,撕裂民族認同,損害國家政權,侵蝕和消解國家凝聚力。對"精日"分子予以嚴厲打擊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目前國外對於否認、鼓吹、美化、模仿法西斯等行為普遍都嚴厲禁止,

通過立法或者司法判例維護歷史共識和民族英雄。而我國現有法律規定多為抽象的原則性規定,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比較欠缺,違法成本太低,反而助長類似"精日"的囂張氣焰。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龍翔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這部法律後,建議進一步加強法律宣傳,尤其是對青少年群體的宣傳力度,提高青少年認同民族英雄、抵制美化侵略言行的意識和自覺。

相關國家機關要加大執法力度,保證法律實施,依法嚴厲打擊"精日"分子,切實維護國格和民族尊嚴。

龍翔表示,南京市人大常委會也將結合南京實際,適時制定相關地方性法規,做好法律配套工作,加大教育、管理和處罰力度,通過綜合施策,嚴肅處理美化侵略、傷害民族感情等"精日"行為。

提案牽頭人、南京大學教授賀雲翱:

增加的這一條款,

非常有意義

現代快報記者也第一時間採訪了全國政協委員、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賀雲翱。他作為牽頭人,與 38 位全國政協委員聯合遞交了《制定保護國格與民族尊嚴專門法》的提案。當聽說英烈保護法草案擬增打擊"精日分子"條款的消息後,他非常高興,"這一條款,不僅維護了社會底線、維護歷史的真實性,還維護了為國家為人民犧牲的烈士的尊嚴,我覺得非常有意義。"對於"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一規定,他表示,法律更多是為社會立底線,並不是說一定要懲罰誰,而是為了防止這類事件再次發生。

賀雲翱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全國兩會上他們提出的提案在國際上反響也很大,"正義事業、法制建設在國際上是共同的事業,這次新增的條款,也向國際展現了我們中華民族的尊嚴,展現了我國的法治文明建設。"

南京律師劉偉:

為"精日"行徑入刑開了一扇門

當時參加座談會的"維護南京大屠殺歷史真相律師大聯盟"成員、江蘇三法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偉,看到上述立法消息後表示,這是為"精日"入刑開了一扇門。

"此前,對於‘精日分子’的行為,執法部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但該法條上並沒有明確界定‘精日’行為。"劉偉表示,此次擬增加的條款,是在行政法上對"精日"行為進行了明確,執法部門在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時更順暢。"同時,擬增加條款也留出了追究刑事責任的內容,但究竟如何追究刑事責任,還需要相關立法的進一步推進。"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館長張建軍:

希望有明晰的法律紅線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4 月 10 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人士來到南京,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就"精日"行為立法進行了調研座談。提出"精日"入刑相關議案、提案的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以及南京市參與處理"精日"事件的有關單位參加了座談會。與會人員圍繞立法的必要性,具體立法方式和內容,以及加強對青少年愛國主義教育等問題作了深入研究和討論。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館長張建軍表示,精日事件出現後,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是最早站出來,譴責這種行為的 , "本次擬增加的這一條款提出,對於違法犯罪行為的要給予刑責,這非常重要。"張建軍認為,"刑責"會對類似的行為起到警示、劃紅線的作用,"就像當年酒駕一樣,如果入刑的話,那一定會遏制這類行為。"

南京民間抗日戰爭博物館館長吳先斌:

對全體公民的一種深刻愛國主義教育

"這次通過法律來保護英烈形象是對全體公民的一種深刻愛國主義教育,每個公民都應該自覺的接受這種教育,樹立自己對英烈的敬畏之心。" 南京民間抗日戰爭博物館館長吳先斌表示,英烈是民族英雄,是國家的容顏,也是人民信仰的一部分,是國家尊嚴的象徵,如果沒有當初英烈的捐軀,哪有我們今天的歡樂祥和。

"這一條款,不僅維護了社會底線、維護歷史的真實性,還維護了為國家為人民犧牲的烈士的尊嚴,我覺得非常有意義。"對於"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一規定,他表示,法律更多是為社會立底線,並不是說一定要懲罰誰,而是為了防止這類事件再次發生。

賀雲翱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全國兩會上他們提出的提案在國際上反響也很大,"正義事業、法制建設在國際上是共同的事業,這次新增的條款,也向國際展現了我們中華民族的尊嚴,展現了我國的法治文明建設。"

南京律師劉偉:

為"精日"行徑入刑開了一扇門

當時參加座談會的"維護南京大屠殺歷史真相律師大聯盟"成員、江蘇三法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偉,看到上述立法消息後表示,這是為"精日"入刑開了一扇門。

"此前,對於‘精日分子’的行為,執法部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但該法條上並沒有明確界定‘精日’行為。"劉偉表示,此次擬增加的條款,是在行政法上對"精日"行為進行了明確,執法部門在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時更順暢。"同時,擬增加條款也留出了追究刑事責任的內容,但究竟如何追究刑事責任,還需要相關立法的進一步推進。"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館長張建軍:

希望有明晰的法律紅線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4 月 10 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人士來到南京,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就"精日"行為立法進行了調研座談。提出"精日"入刑相關議案、提案的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以及南京市參與處理"精日"事件的有關單位參加了座談會。與會人員圍繞立法的必要性,具體立法方式和內容,以及加強對青少年愛國主義教育等問題作了深入研究和討論。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館長張建軍表示,精日事件出現後,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是最早站出來,譴責這種行為的 , "本次擬增加的這一條款提出,對於違法犯罪行為的要給予刑責,這非常重要。"張建軍認為,"刑責"會對類似的行為起到警示、劃紅線的作用,"就像當年酒駕一樣,如果入刑的話,那一定會遏制這類行為。"

南京民間抗日戰爭博物館館長吳先斌:

對全體公民的一種深刻愛國主義教育

"這次通過法律來保護英烈形象是對全體公民的一種深刻愛國主義教育,每個公民都應該自覺的接受這種教育,樹立自己對英烈的敬畏之心。" 南京民間抗日戰爭博物館館長吳先斌表示,英烈是民族英雄,是國家的容顏,也是人民信仰的一部分,是國家尊嚴的象徵,如果沒有當初英烈的捐軀,哪有我們今天的歡樂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