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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4類人員注意啦!弄虛作假拒不整改清退的一律頂格處理

中國江西網南昌訊 許珍、記者孫娟報導:為嚴明紀律規矩,

刹住違規兼(任)職取酬不正之風,日前,南昌縣紀委印發《關於在全縣行政企事業單位開展幹部職工違規兼(任)職取酬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對幹部職工違規兼(任)職取酬問題開展專項治理。

《通知》規定,此次專項治理對象覆蓋全縣所有行政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重點是黨政機關在職公職人員和事業單位的在職管理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治理對象具體包括4類人員:全縣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聯機關中的公務員以及參公管理人員;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企業管理人員以及公辦的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通知》明確,此次專項治理內容為違反規定兼(任)職和違反規定兼(任)職取酬兩方面,

其中報酬包括兼(任)職領取的薪酬、獎金、津貼,以及獲取的股權和其他經濟利益等。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方針,專項治理分為自查整改、檢查查處、通報曝光三個階段。要求各單位在自查自糾中逐人逐項清理,做到應清盡清、不留死角,對如實登記、自查自糾、主動整改的可視情形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理。

《通知》要求,各單位黨組織要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為專項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弄虛作假,拒不整改清退的,一經查實,一律按頂風違紀頂格處理。同時,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對在專項治理工作推進中組織不力、工作走過場的,嚴肅追究有關黨組織及相關人員責任。

據悉,縣紀委監委將把受理群眾舉報貫穿專項治理全過程,設立專門舉報電話、郵箱信箱,並通過縣紀委網站、微信二維碼等多管道接受相關問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