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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外賣須看清“兩證” 半數龍蝦店證照不齊

為規範外賣市場,國家明確要求今年外賣平臺上的店鋪必須明示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然而隨機登錄一家外賣平臺發現,南京的10家龍蝦店竟有5家證照不齊,其中經營許可證的缺失最為嚴重。

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市場監管部門的相關人士表示,食品經營許可證就好比開車人手中的“駕照”,應該杜絕“無照駕駛”,保障餐桌安全。

現象

半數店家無食品經營許可證

南京南湖有一家大排檔,雖然店面不大,每晚“騎手”來這家店取餐送外賣的絡繹不絕,

到了龍蝦上市的季節,生意更是紅火。消費者王先生表示,自己喜歡吃龍蝦,又怕排隊,“我看平臺推送這家店的位置比較靠前,離家也近,其他用戶好評不少,就一直在這家店點外賣。”從去年開始到今年,王先生點了這家店的外賣十幾次。

但最近一次王先生點龍蝦時,無意之中點開了店鋪頁面中的食品安全檔案,發現這家店只上傳了一張營業執照,

並沒有按照規定同時公佈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王先生表示,龍蝦雖然好吃、流行,但其衛生情況始終讓人提心吊膽。“此前就規定證照不齊不能做外賣,為什麼這家店還能出現在這個平臺上?”

眼下南京逐漸入夏,小龍蝦已大量上市。便捷的外賣平臺讓吃貨們坐在家中等著龍蝦送上門。在另外一家外賣平臺APP上隨機查找提供外賣龍蝦的10家店鋪發現,半數店鋪無食品經營許可證。

在搜索欄中輸入“龍蝦”,並按照APP推薦的“點評高分”篩選排序。第一個出現的是“劉記弟兄龍蝦(仙鶴街店)”,進入店鋪,點擊“商家”頁面中的“查看食品安全檔案”,其中只有一張“營業執照”。順著排序往下查看,10家店有5家店兩證齊全、資訊吻合。

業內聲音

外賣平臺審核應更嚴格

2017年底,原國家食藥監局發佈了《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對外賣店家、外賣平臺和送餐人員都做出了一系列規定。

其中有一條是,從今年1月1日起,所有外賣店家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才能繼續經營。這是基於“線上線下一致”原則:對外賣店家的要求應該和實體店一致,包括對食品品質安全和法律許可的要求。

“其實互聯網外賣的這項規定主要是針對小餐館,因為互聯網外賣將開店的門檻降低了,如果平臺把關不嚴,一些無資質的黑店、家庭作坊,都可能成為網紅店鋪。

一旦消費者遇到食品安全問題,對後續的投訴、維權都會帶來麻煩。”一家互聯網外賣平臺工作人員表示,一般情況下,平臺對店鋪需要進行線上線下的多次審核,沒有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店鋪出現在平臺上做外賣,是不應該的。

他表示商家申請入駐外賣平臺除了需要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外,還需要商戶門頭照片、環境照片和簽約人資訊身份證照片。在上述資料齊全後,平臺將逐一審核每一份資料,審核通過後,會與合格的商戶簽訂合作協定。在整個過程中,平臺會有專人對接商戶,多次線下踩點、拍照取證,確保商戶資訊真實準確。

“為何會有證照不齊的店鋪出現?還是因為外賣平臺法律意識淡薄,在制度執行和保障上忽視了證照齊全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他認為,外賣平臺應從審核流程制定和具體執行上杜絕外賣店資質不全的問題,同時應調查涉嫌為無證餐飲提供交易平臺以及未盡到審查義務的行為。

監管部門

兩證缺一不可 資訊也須對應

據南京市玄武區市場監管局食品科科長羅亞玲介紹,外賣平臺APP對平臺上外賣網店的把關負有責任。國家法律法規對外賣平臺上的店鋪資質和資訊公示有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網路食品交易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同時,《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網路餐飲服務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登記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及聯繫方式等資訊,保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等許可資訊真實”。

羅亞玲解釋說,對於一個外賣網店來說,營業執照就像是“身份證”,而食品經營許可證就像是駕車人的“駕照”,是從事餐飲行業資質的證明。“同時,兩個證應該資訊對應,特別是經營位址、經營範圍,兩證有但資訊對不上也是不行的。”她介紹,在玄武區,市場監管部門已經和各家的平臺建立微信群,同時每週都有見面約談。一旦發現平臺店鋪的問題,就會第一時間通知平臺處理。如果使用者在平臺上發現南京地區有證照問題的外賣店鋪,可以第一時間撥打12345熱線進行反映,熱線會將投訴交由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張可)

在上述資料齊全後,平臺將逐一審核每一份資料,審核通過後,會與合格的商戶簽訂合作協定。在整個過程中,平臺會有專人對接商戶,多次線下踩點、拍照取證,確保商戶資訊真實準確。

“為何會有證照不齊的店鋪出現?還是因為外賣平臺法律意識淡薄,在制度執行和保障上忽視了證照齊全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他認為,外賣平臺應從審核流程制定和具體執行上杜絕外賣店資質不全的問題,同時應調查涉嫌為無證餐飲提供交易平臺以及未盡到審查義務的行為。

監管部門

兩證缺一不可 資訊也須對應

據南京市玄武區市場監管局食品科科長羅亞玲介紹,外賣平臺APP對平臺上外賣網店的把關負有責任。國家法律法規對外賣平臺上的店鋪資質和資訊公示有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網路食品交易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同時,《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網路餐飲服務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登記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及聯繫方式等資訊,保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等許可資訊真實”。

羅亞玲解釋說,對於一個外賣網店來說,營業執照就像是“身份證”,而食品經營許可證就像是駕車人的“駕照”,是從事餐飲行業資質的證明。“同時,兩個證應該資訊對應,特別是經營位址、經營範圍,兩證有但資訊對不上也是不行的。”她介紹,在玄武區,市場監管部門已經和各家的平臺建立微信群,同時每週都有見面約談。一旦發現平臺店鋪的問題,就會第一時間通知平臺處理。如果使用者在平臺上發現南京地區有證照問題的外賣店鋪,可以第一時間撥打12345熱線進行反映,熱線會將投訴交由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張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