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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一帝秦始皇真的是暴君嗎?歷史欠他一個清白

關於秦始皇,我們中學歷史書上就說他焚書坑儒、勞民傷財、暴虐成性等,將其形容為一代暴君。

可實際呢?秦始皇一同八荒,建立第一代皇朝,實行法治,大力發展民生,做出許多貢獻。

反而被潑了很多髒水。我們今天就來看下,這些髒水到底是怎麼回事:

秦始皇

1、焚書坑儒

秦始皇的第一個“罪名”就是焚書坑儒。而按照現在的眼光來看,秦始皇是殺了一批招搖撞騙的“大師”,還處理了一批幫“大師”搖旗呐喊吹喇叭的文人——這些文人用自己手中的筆為江湖術士搞宣傳,

就像不久前某些文人寫的《發現黃帝內經》、《大氣功師出山》、《把吃出來的病吃回去》一樣,明明是睜著眼睛說瞎話的“神話故事”,卻被包裝成了“報告文學”。

而且這幫江湖騙子和儒生拿了秦始皇的錢,背後卻聚集起來說壞話,甚至詆毀秦始皇的為人和治國理念:“秦始皇這個人剛愎自用,就知道殺人放火滅六國,活在世上就是個禍害,這樣的人咱們可不能真去給他求仙藥!”其實稍有一點頭腦的人都知道,

那些江湖騙子根本就求不來什麼仙藥,所謂的“蓬萊”“方丈”“瀛洲”等仙山,不過是東海上的幾個小島,要說上面有點猴子椰子還可能,至於神仙,那也就是夢裡想想,那些“大師們”比誰都清楚:神仙是吹出來的。 這些“大師”罵了一頓秦始皇之後紛紛跑路,把個秦始皇氣得七竅生煙:“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
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市(徐福)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

秦始皇這段話的意思是:老子只是燒掉了一些沒用的壞書,但是那些文人和方士術士我都給了他們很好的待遇,但是花了成千上萬的錢,別說什麼仙丹,連句好話也沒換來。

一聽秦始皇要追查,那些先得到風聲的“大師”們一個個腳底抹油跑掉了,只剩下那些吹喇叭抬轎子的文人和“大師”的徒子徒孫被禦史給抓了起來。

這些小角色可沒什麼骨氣,還沒等鞭子落到他們身上,就什麼都招了,而且為了表示自己“認罪態度良好”,還開始了狗咬狗“傳相告引”,一下子就咬出四百六十多人來,這些人當然犯了欺君之罪,按照法律都被砍頭示眾,

然後挖了個大坑埋了起來,沒有讓他們暴屍荒野。

其實關於“焚書坑儒”現在已經有了公論:燒掉的是六國官方書籍,那些書的主要內容就是罵秦始皇和大秦帝國,放在任何朝代都是要被禁毀的,而且秦始皇也沒殺書籍的作者。被殺掉的六百四十人,實際都是招搖撞騙的方士術士。

秦始皇

2、勞民傷財

秦始皇的第二項“罪名”是大興土木勞民傷財。但是大家可能忘了一點:秦始皇搞工程建設是給錢的。但是為什麼後世的史書一定要說秦始皇修長城勞民傷財不給工錢呢?原因很簡單:給秦始皇幹活,能得到糧食和工錢,而後世的皇帝都讓大家白乾。因為那叫服徭役,也就是無償勞動——無償徵調各階層人民所從事的勞務活動,皆稱為徭役,包括力役和兵役兩部分。

《秦律·司空》規定,給官府服徭役,首先是管飯的,男的每天給三分之一鬥糧食,女的給四分之一鬥,現在比較認可的說法是秦代一石是109公斤,一石等於十鬥,也就是一鬥二十一斤八兩,而另一種說法是一石30.75公斤,一石等於兩鬥,也就是一鬥三十多斤。咱們就按最少的二十一斤算,每天男的口糧是七斤小米(粟),女的大約是五斤半,燜成小米飯,撐死也吃不完。吃不完的怎麼辦呢?拿回家給老婆孩子吃,所以一個人服徭役全家不餓,在秦始皇那裡是真事兒。

除了管飯,還給錢,有人欠了債還不起,就給官府去服徭役,每天的工錢是八個大錢,要是不要錢,每個月的工錢折算成小米,男的兩石,也就是四百多斤,女的一石半,三百多斤,咱們把零頭抹去,按照2017年10月8日的價格,是每斤2.6元,也就是除了吃飯剩下的米,單是工錢的,就有一千多塊錢,那是幹賺的,還不用上稅。

光吃飽還不算,官府還要給發衣服,《金布律》規定:在京城咸陽附近幹活的,憑工作證(估計應該是寫了字的竹簽子或木條)找皇帝(大內)領衣服,在家鄉幹活的,到縣裡去領。

就連孤兒或者母親在官府幹活的孩子,每個月也給一百斤小米,也就是二百多塊錢,要是不追求高檔的話,估計夠奶粉錢或者去一個普通的小飯桌了。

上面的數字可能很枯燥,但是卻說明瞭一個問題:給秦始皇修長城,是管飯的,是給工錢的,是給工作服的。唯一的遺憾,就是秦始皇根本就沒有修建萬里長城,他就是把燕長城、趙長城等分段的城牆給連起來了,工程根本就沒有後人描述的那麼大,所以想考修長城吃飽飯賺足錢的人很失望——這可是一個解決就業問題並拉動內需的好事情呀。

秦始皇

3、暴虐成性

秦始皇的第三個“罪名”是殘暴,可是我們要問一問:秦始皇究竟殺了哪些百姓和功臣?

漢高祖明太祖殺功臣,雖然可能有不得不殺的理由,但是殺戮太多,還是有些傷元氣的,要不然漢朝也不會在百年間被匈奴欺負,明代也不會有那麼多勇於內鬥怯禦外侮而明哲保身的文人。

宋太祖趙匡胤比起漢武帝和唐太宗要強上一籌,不但沒有殺兄屠弟,而且對弟弟十分信任重用,雖然杯酒釋兵權表現出了對功臣的猜忌,但絕大多數功臣還是榮華富貴一生,即使做點欺壓百姓賣官鬻爵的事情,趙匡胤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假裝沒看見。

而縱觀秦始皇一生,可以說沒有殺過一個功臣宿將,無論是跟他耍心眼兒討價還價的老狐狸王翦,還是喪師辱國的愣頭青李信,秦始皇都給予了他們完全的信任:傾國之兵可以交給王翦,李信兵敗也沒受罰,反而讓他繼續領兵作戰。

王翦和李信也沒有辜負秦始皇的信任,在統一戰爭中都立下了赫赫戰功,至於蒙氏家族,更是個個帶兵,秦始皇從不懷疑他們會有二心。

可這樣的一位皇帝卻成為了一代暴君,完全是被六國舊勢力和後續朝代抹黑所致。

秦始皇

2、勞民傷財

秦始皇的第二項“罪名”是大興土木勞民傷財。但是大家可能忘了一點:秦始皇搞工程建設是給錢的。但是為什麼後世的史書一定要說秦始皇修長城勞民傷財不給工錢呢?原因很簡單:給秦始皇幹活,能得到糧食和工錢,而後世的皇帝都讓大家白乾。因為那叫服徭役,也就是無償勞動——無償徵調各階層人民所從事的勞務活動,皆稱為徭役,包括力役和兵役兩部分。

《秦律·司空》規定,給官府服徭役,首先是管飯的,男的每天給三分之一鬥糧食,女的給四分之一鬥,現在比較認可的說法是秦代一石是109公斤,一石等於十鬥,也就是一鬥二十一斤八兩,而另一種說法是一石30.75公斤,一石等於兩鬥,也就是一鬥三十多斤。咱們就按最少的二十一斤算,每天男的口糧是七斤小米(粟),女的大約是五斤半,燜成小米飯,撐死也吃不完。吃不完的怎麼辦呢?拿回家給老婆孩子吃,所以一個人服徭役全家不餓,在秦始皇那裡是真事兒。

除了管飯,還給錢,有人欠了債還不起,就給官府去服徭役,每天的工錢是八個大錢,要是不要錢,每個月的工錢折算成小米,男的兩石,也就是四百多斤,女的一石半,三百多斤,咱們把零頭抹去,按照2017年10月8日的價格,是每斤2.6元,也就是除了吃飯剩下的米,單是工錢的,就有一千多塊錢,那是幹賺的,還不用上稅。

光吃飽還不算,官府還要給發衣服,《金布律》規定:在京城咸陽附近幹活的,憑工作證(估計應該是寫了字的竹簽子或木條)找皇帝(大內)領衣服,在家鄉幹活的,到縣裡去領。

就連孤兒或者母親在官府幹活的孩子,每個月也給一百斤小米,也就是二百多塊錢,要是不追求高檔的話,估計夠奶粉錢或者去一個普通的小飯桌了。

上面的數字可能很枯燥,但是卻說明瞭一個問題:給秦始皇修長城,是管飯的,是給工錢的,是給工作服的。唯一的遺憾,就是秦始皇根本就沒有修建萬里長城,他就是把燕長城、趙長城等分段的城牆給連起來了,工程根本就沒有後人描述的那麼大,所以想考修長城吃飽飯賺足錢的人很失望——這可是一個解決就業問題並拉動內需的好事情呀。

秦始皇

3、暴虐成性

秦始皇的第三個“罪名”是殘暴,可是我們要問一問:秦始皇究竟殺了哪些百姓和功臣?

漢高祖明太祖殺功臣,雖然可能有不得不殺的理由,但是殺戮太多,還是有些傷元氣的,要不然漢朝也不會在百年間被匈奴欺負,明代也不會有那麼多勇於內鬥怯禦外侮而明哲保身的文人。

宋太祖趙匡胤比起漢武帝和唐太宗要強上一籌,不但沒有殺兄屠弟,而且對弟弟十分信任重用,雖然杯酒釋兵權表現出了對功臣的猜忌,但絕大多數功臣還是榮華富貴一生,即使做點欺壓百姓賣官鬻爵的事情,趙匡胤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假裝沒看見。

而縱觀秦始皇一生,可以說沒有殺過一個功臣宿將,無論是跟他耍心眼兒討價還價的老狐狸王翦,還是喪師辱國的愣頭青李信,秦始皇都給予了他們完全的信任:傾國之兵可以交給王翦,李信兵敗也沒受罰,反而讓他繼續領兵作戰。

王翦和李信也沒有辜負秦始皇的信任,在統一戰爭中都立下了赫赫戰功,至於蒙氏家族,更是個個帶兵,秦始皇從不懷疑他們會有二心。

可這樣的一位皇帝卻成為了一代暴君,完全是被六國舊勢力和後續朝代抹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