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停車收費“五一”起有大調整
從5月1日起,占道停車場白天停車不滿15分鐘(1個計時單位)不收費,夜間停車不滿2小時不收費,這意味著車主停車將享受到更多實惠。按北京現行收費政策,占道停車場白天停車不足15分鐘、夜間停車不足2小時,
近日,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交通委聯合印發《關於本市停車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調整本市機動車停車場計時收費政策。
《通知》要求,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滿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
市發改委——
“舉個例子,如果停車場以15分鐘為1個計時單位,停車人停車35分鐘,停車場經營企業收取停車人2個計時單位(30分鐘)的停車費,後面5分鐘因為不滿1個計時單位(15分鐘),所以不收費。”
同時,為配合停車秩序治理,減少居民夜間居住停車負擔,將占道停車場白天停車時段改為7:00-19:00,
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這個規定是《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的新要求,吸納了立法過程中社會各方提出完善計時收費政策的意見建議。
下一步,價格部門將會同停車行業管理部門,做好對停車場經營單位停車收費政策告知、疑難問題解釋等政策服務;同時加強對停車場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
具體變化情況這邊看過來——
變化
目前
5月1日後
計時收費(占道停車場)
白天不足15分鐘按15分鐘計算,夜間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
白天停車滿15分鐘(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不足15分鐘(1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夜間停滿2小時(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不足2小時(1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
停車時段
(占道停車場)
白天:7:00-21:00
夜間:21:00(不含)-次日7:00
白天:7:00-19:00
夜間:19:00(不含)-次日7:00
計時收費(占道停車場之外,其他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
企業自行制定計費規定
根據《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規定,滿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
洋蔥茶 ︱撰文
肖當當 ︱編輯
北京晨報都市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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