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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來了,對你的理財產品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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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七七(ID:se7enmoney)

昨晚,資管新規的法則正式落地。

在經歷了5個多月的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並接受來自市場近2000條修改意見後,央行、證監會等4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新規明確了資產管理業務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打破剛性兌付。

這些在去年徵求意見稿裡面我們就已經知道的條規,而且從昨晚發出到現在,已經有很多媒體給大家劃重點解讀了。

七七想結合前段時間出臺的29號一起說說。

這次的檔裡面明確提到了,“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管產品”。

這和之前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29號文提到的相匹配。

文件裡面提到:

“未經許可,依託互聯網以發行銷售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定向委託計畫”“定向融資計畫”“理財計畫”“資產管理計畫”“收益權轉讓”)等方式公開募集資金的行為,

應當明確為非法金融活動,具體可能構成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發行證券等。”

也就是說,互聯網理財平臺,不經營小銷售資產管理類的產品。這對互金來說就是一個大地震,很多平臺也許因為單一的業務模式,將面臨退出的可能性。

先來解釋一下什麼是資產管理產品:

從嚴格來講,資產管理產品就是銀行,券商等金融投資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

對客戶資產進行經營運作,為客戶提供證券及其它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的行為。簡單的說就是代客理財。

像銀行理財產品、券商理財產品、保險理財產品等都屬於這一類。

而29號檔裡面把互金平臺上面的一些“定向委託計畫”“定向融資計畫”“理財計畫”“資產管理計畫”“收益權轉讓”這些產品都定義為資產管理產品。

在網貸平臺看的比較多的就是集合標,

即你投資某某計畫然後平臺幫你自動投標。已經一些非網貸的互金平臺銷售的理財產品。

在29號檔裡面規定,平臺如果想要繼續經營這類的理財產品一定要持有資管牌照。這個資管牌照傳統的金融行業主體,券商、銀行、基金公司、保險公司才有。在互金領域也就只有巨型互金平臺,BATJ旗下的平臺,才有相關牌照。普通的互金平臺想取得一張資管牌照是相當難。

現在,剛出的資管要求裡面,對投資資管產品的投資者設下了門檻。具體為:

合格投資者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

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

這些投資者的門檻要求比一些私募基金,滬深交易所合格債券投資者的要求還要高。變相表達出只有土豪才能參與的投資。

這就相當於把大部分的中低層收入的投資者都拒之門外,而互金平臺上面的投資者大多數是處於這一水準的。從這個角度來看,即使平臺獲得了資管牌照,也有可能因為這個規定,損失了一大部分的客戶,平臺經營也成了一個問題。

不過,這次新規給出了過渡期。就是到2020年之前,這類的理財產品才會完全退出市場。讓已經發行的這類產品,等到投資期限到了才會終止所以,現在已經在互金平臺或者銀行買了相關的產品的七友,也不必恐慌,你的產品和收益都會還在。

從大方向來說,新規還是為了更好的保障投資者的利益。但是往小的看,對我們投資者是有很大的影響。具體的解讀,大家可以看一下暴哥今天寫的文章。(利空出盡!萬億資金要進入股市樓市?)

今天七七要去出趟遠門,就偷個懶了。

而互金平臺上面的投資者大多數是處於這一水準的。從這個角度來看,即使平臺獲得了資管牌照,也有可能因為這個規定,損失了一大部分的客戶,平臺經營也成了一個問題。

不過,這次新規給出了過渡期。就是到2020年之前,這類的理財產品才會完全退出市場。讓已經發行的這類產品,等到投資期限到了才會終止所以,現在已經在互金平臺或者銀行買了相關的產品的七友,也不必恐慌,你的產品和收益都會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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