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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這一行一直有性別歧視,獨立出版似乎也沒改善這一點

作家這個行業的性別歧視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在北美傳統出版業中,

女性作家(使用女性化筆名的作家)的書定價大概會低 45%,同時,女性向的類型小說,如愛情小說,也普遍被認為“價值更低”。

事實上,只要數一數曾經用男性筆名寫作的女性作家就可知這樣的說法並非誇張。《簡·愛》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在最早出版這本書的時候,用的是一個頗為男性化的筆名:Currer Bell;儘管路易莎·梅·奧爾科特在寫《小婦人》的時候,用的是自己的真名,

早期她一直是以 A.M Barnard 寫作;除了 T.S. 艾略特以外,最有名的艾略特大概是喬治·艾略特,這位維多利亞時代的著名作家有意隱瞞了自己的真名 Mary Ann Evans,因為她不想被看作是“寫愛情小說的女作家”。

紐約市立大學的研究員最近發表的研究表明,古老的性別歧視並沒有隨著現當代興起的獨立出版而改變。與傳統出版中出版商在定價、銷售上進行嚴格把關不同,在獨立出版(Indie Publishing)中,體裁分類、生產數量、價格、銷售管道……這些都交由作者自己決定。

任何人都有機會出版自己的書籍。

一個代表性的案例是亞馬遜的Kindle Direct Publishing,作者個人以及出版公司都可以在這個平臺上發佈電子書。中國的豆瓣閱讀也有相似的功能。就像人們對自媒體褒貶不一,獨立出版的操作方式也引發了一些爭議,但在西方,許多知名作家也選擇了獨立出版的路線,結果似乎還比較成功。

行業性別歧視通常被分為三種類別:分配歧視(在出版這個特定案例中,

指男女小說家的作品被分配到不同的類型,例如男性一般是偵探、犯罪;女性就是愛情、家庭)、價值歧視(指女性向小說,如愛情小說被認為是更加“低級”的)、同工歧視(同工不同酬的情況)。

基於 Books in Print 的資料,

研究中得到了以下結果:在兩種出版方式中,出版的獨作書籍作者中有 26% 是女性名,男性名則占到了 45%(剩下的是中性名);女性作家的書籍平均比男性作家的書籍定價要低 17.92 美元;總的來說,女性作家得到的出版商的經濟投入也更加少些,即出版商不太願意為女性作家做成本較高的出版。而經濟投入與書籍價格是高度正相關的。

更加民主化的獨立出版看上去似乎改變了出版業不平等的格局,

但其實獨立出版中,女性名作者的百分比只比傳統出版中高了 0.75% 左右。定價方面,即使是作者有了定價的自由,女性作家的小說價格仍舊偏低,但相差的幅度從 45% 減少到了 7%。

另一點值得欣慰的是,在小說歸類方面,關於性別的刻板印象就減弱了。愛情小說不再是女性作家的專屬,偵探犯罪小說也不是男性作家的天下。

研究者認為,獨立出版中相似的性別歧視現象反映的並不僅是出版公司或是出版商的刻板印象,而是整個市場(讀者)的性別偏見。傳統出版業中有較大決定權的出版商,並沒有主動反擊這樣的偏見;在更為自由的出版市場中,出版個體也繼續順應消費者的偏好。

題圖 / Karim Ghantous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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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整個市場(讀者)的性別偏見。傳統出版業中有較大決定權的出版商,並沒有主動反擊這樣的偏見;在更為自由的出版市場中,出版個體也繼續順應消費者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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