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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火了,聽哭了許多人:你後悔嗎?關於我們

真讓人難過。

昨天晚上,網易雲給我推送了這樣一首歌《可不可以》當聽到那句 ″三年的回憶,我如何抹去。"

瞬間就淚崩了,想起很多事,想起很多人。

今天,我想講三個悲傷的故事。

可不可以和我重新在一起,

三年的記憶如何抹去。

男孩是高考之後向女孩表白的。

他們只有短暫兩個月在一起的快樂時光,就迎來了異地戀。

即便是異地戀,他們也堅持了三年。

這三年裡,兩個人每天視頻聊天,互道晚安,每天都會把身邊的一些事情,開心的不開心的分享給對方聽。

也就是在這三年,女生去了男生所在的城市58次,而男生只來女生的城市10次。

誰愛的更多一點,其實都不用說了。

在他們三年兩個月的時候,那天,女孩做了12個小時的硬臥,來到男孩的城市。

女孩連早飯都沒吃,就先來見男孩,見到面後,女孩緊緊地抱住男孩,男孩卻無動於衷,沉默了一分鐘,男孩平靜地對女孩說,我不想和你談了,每次在我需要你的時候,你都不在,都是另外一個女孩陪著我。

女孩不出聲,在心裡想:我不也是這樣嗎,但我不還是在堅持著?

之後,男孩頭也不回的走了,

就留下一個沒有吃早飯,坐了12個小時車的女孩在原地。

即便到現在,女孩都很想和男孩重新在一起,女孩的朋友總說,你得趕緊忘記他呀。

女孩回答,三年的感情,又怎麼能說忘就忘呢,又不是三天。

你們看,這個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付出三年感情,沒有一個結果,而是對方和自己提分手,然後重新開始了,而自己卻抱著這三年的感情,活在回憶裡,不能開始新的生活。

可不可以對我好點嗎 我真的不想喜歡別人....

能不能不要每次吵架的時候就對我冷暴力?

能不能不要每次發脾氣的時候都對我言語傷害?

這是媛媛在朋友圈發的話。

媛媛很喜歡那個男孩子,那個男孩子也跟媛媛說,要不我們在一起兩個月試試看,這兩個月,男生對媛媛是越來越差,除了在床上會對媛媛好一點。

好幾次,媛媛都想對那個男孩子說,你能不能不要再這麼傷害我了,

你能不能對我好一點,我好害怕自己以後對你的愛消失殆盡,讓我們形同陌路。

媛媛更不想讓喜歡的男孩靠傷害她,學會怎麼愛一個人,然後再用成熟跟穩重去愛其他的女孩。

可是那個男孩對媛媛卻越來越差,別人是被打了兩巴掌給一塊糖吃,她是被那個男孩子傷害十幾次乃至20幾次,才會換來男孩的一塊糖。

最近,媛媛還是放棄了男孩子,因為媛媛發現自己的好,

被無情的踐踏,那個男孩不在是她當初認識的樣子。

媛媛還喜歡那個男生,但知道他們之間不可能了,那個男生,一點都不愛她。

可不可以有且僅有我一個,我真的很想和你柴米油鹽度餘生?

朋友的一個故事。

我喜歡的女孩,和別的男生曖昧,我問她,你為什麼不能只有我一個呢?

她輕描淡寫的回答我,我不想那麼早地安定下來,我想多嘗試幾個男生,最後找到一個適合我的,況且你看看你自己,自身條件也沒那麼優秀。

其實,我也知道問出這種可不可以只有我一個的問題,很蠢。

其實,

只要你願意,你完全可以只有我一個,

只要你願意,你完全可以和我共度餘生。

後來,你還是選擇和別人走了,我挽留了你四次,最後一次,我在你家樓底下等了你六個小時,給你發了幾百條消息,被蚊子咬了十幾個大包,你一條消息沒有回我,還在朋友圈發了和另外一個男生的合照。

我敗了。

我徹底明白,你壓根就不愛我了。

我的餘生,再也沒有你了。

坦白說吧。

感情這種事,不是努力就可以得來,見慣了太多愛而不得,相愛又分開不能走到一起的人。

有時候覺得,愛情就是一個偽命題,好像轉身就能消失,根本不能長久。

當初口口聲聲說愛你一輩子的人,也可能轉身就拋棄你,愛上另外一個人。當初曾經愛的那麼轟轟烈烈,發了那麼多山盟海誓的人,也有可能劈腿背叛你。

人這一生就是在不斷的經歷有人來,有人離開,再有人來的過程。

人這一生註定就是孤獨的。

可能就像《林徽因傳》裡說的那樣:

人的一生要經歷太多的生離死別,那些突如其來的離別往往將人傷得措手不及。人生何處不相逢,但有些轉身,真的就是一生,從此後會無期,永不相見。

用力愛過的人,講再見那一刻格外艱難。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離死別,而是對方已經雲淡風輕,你卻念念不忘。

最後:

或許,人生愛而不得才是常態,得到愛情的,畢竟是少數。

現在我不想再說,你遺憾嗎?關於我們,因為過去的事,很難回頭了。

那就一別兩寬,各自安好,

那就大路朝天,各走各的。

那就重新開始,

迎接新的生活。

人生不就是一次次重新開始,重頭來過嗎?

一切,總會好起來的。

況且你看看你自己,自身條件也沒那麼優秀。

其實,我也知道問出這種可不可以只有我一個的問題,很蠢。

其實,

只要你願意,你完全可以只有我一個,

只要你願意,你完全可以和我共度餘生。

後來,你還是選擇和別人走了,我挽留了你四次,最後一次,我在你家樓底下等了你六個小時,給你發了幾百條消息,被蚊子咬了十幾個大包,你一條消息沒有回我,還在朋友圈發了和另外一個男生的合照。

我敗了。

我徹底明白,你壓根就不愛我了。

我的餘生,再也沒有你了。

坦白說吧。

感情這種事,不是努力就可以得來,見慣了太多愛而不得,相愛又分開不能走到一起的人。

有時候覺得,愛情就是一個偽命題,好像轉身就能消失,根本不能長久。

當初口口聲聲說愛你一輩子的人,也可能轉身就拋棄你,愛上另外一個人。當初曾經愛的那麼轟轟烈烈,發了那麼多山盟海誓的人,也有可能劈腿背叛你。

人這一生就是在不斷的經歷有人來,有人離開,再有人來的過程。

人這一生註定就是孤獨的。

可能就像《林徽因傳》裡說的那樣:

人的一生要經歷太多的生離死別,那些突如其來的離別往往將人傷得措手不及。人生何處不相逢,但有些轉身,真的就是一生,從此後會無期,永不相見。

用力愛過的人,講再見那一刻格外艱難。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離死別,而是對方已經雲淡風輕,你卻念念不忘。

最後:

或許,人生愛而不得才是常態,得到愛情的,畢竟是少數。

現在我不想再說,你遺憾嗎?關於我們,因為過去的事,很難回頭了。

那就一別兩寬,各自安好,

那就大路朝天,各走各的。

那就重新開始,

迎接新的生活。

人生不就是一次次重新開始,重頭來過嗎?

一切,總會好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