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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反貪:專打大老虎,槍斃“北京一把手”

袁世凱當上總統後,銳意改革,成立了反腐機構,該機構一共查辦了400多個省級以上官員的案子。其中時任“北京市長”的王治馨腐敗案,是級別最高的,他亦是民國首個被槍斃的部級高官。


袁世凱成立反腐機構

民國建立,袁世凱成為第一任大總統,雖然新的民國是以三權分立的原則構成,但是既不完善,運轉起來也頗為不易,很快總統袁世凱的權力淩駕於國會和司法之上,恢復了很多舊時代的制度。比如在官員的監察上,

民國初為了反官僚腐敗,他就又仿效帝王專制時期的禦史制度,成立了一個肅政廳的機構糾舉違法瀆職官員,而糾彈處理權則掌握在大總統手中。民國初的肅政廳設都肅政史一名,另有肅政史16人。

當時制定的《官吏犯贓治罪條例》,對贓官處罪很重,其第二條規定:貪贓500元或1000元以上,即處無期徒刑或死刑。這個針對官員腐敗的督查機構還是做了不少的事,在北洋政府前期,

查辦了400多個省級官員的案子,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都肅政史夏壽康查辦京兆尹王治馨的貪瀆案,並最後判死刑。

京兆尹是由清朝順天尹的官名改稱來的,管轄北京地區和附近二十四個縣。清朝一般大城市的政府稱府,最高長官稱知府,而稱順天府是首都地區,為了顯示特別,將官名稱府尹。民國初的京兆尹,就相當北京市市長。這是民國初年有名的腐敗彈劾案,彈劾部長級官員並處以死刑,

確實極為罕見。

“北京一把手”天子腳下搞腐敗

王治馨,山東萊陽縣人,並不是個簡單人物,他很早就在袁世凱的手下做事,並攀附上袁世凱的親信趙秉鈞。袁世凱後督北洋,銳意舉行新政,命趙秉鈞創辦巡警,王治馨追隨投身警界,算是中國員警從無到有的元老級人物。

趙秉鈞在清代已是全國員警總監,王治馨則在1905年成立的京師員警廳為官,直至民國後任京師員警廳總監。

王治馨在警界十餘年,加上和時任總理趙秉鈞關係非同一般,在京城可是個響噹噹的角色。1913年底,王治馨升任京兆府尹,成為京畿最高首長。但是王治馨本是個貪婪之人,官名素來不佳,在警界尚有所收斂,一旦移官地方,遂獅子大開口,

放手一貪。

京兆府那時所轄二十四縣,除一個縣太爺因有大後臺得免,王治馨上任後居然收取了二十三個縣官賄金,每人孝敬幾千,其贓款達五萬以上。在這樣短時間,在天子腳下,這樣大規模受賄,即使在前清200餘年之中,也是鮮有所聞。王治馨敢於如此為之,一是因為其強大的警務司法背景,自以為有所恃;二是因為他是袁系北洋老人、總理趙秉鈞的親信,自認為有強大政治後臺;最後,據說袁世凱的大公子袁克定等的開銷王治馨以公款支付甚多,王自籌通天有術。

火速槍斃“北京一把手”

查辦王治馨這樣有背景的大員,不能不提當時任都肅政史的夏壽康。他是湖北武漢人,父子兩代翰林。1907年,由學部派赴日本考察,接受維新思想。辛亥武昌首義後,任民國民政長。夏壽康為人剛正清廉,1913年調入北京任都肅政史職,袁世凱鑒於當時吏治鬆弛腐敗,曾屬意夏壽康大力整頓。1914年,夏壽康風聞王治馨的貪劣行徑,秘密調查,查實證據,上報總統。而袁世凱飭複奇快,24小時內,從總統批准到大理寺審判、宣判、槍斃執行,王治馨已命喪黃泉。

如果袁世凱一向以這樣作風反腐敗,民國官場應該大有改觀,遺憾的是,王治馨的案子還是摻雜了很多政治色彩和私人恩怨因素。可以說,這並不是單純的腐敗案,而是王治馨撞到了槍口上,是個特例。

說到王治馨的死,不能不說說宋教仁的謀殺案。1913年4月,國民黨總理宋教仁在上海車站被刺殺,實行的是青幫大佬應桂馨,而北京幕後連絡人是洪述祖。洪述祖是內務部的官員,而部長正是總理趙秉鈞兼任,洪述祖又與袁世凱有直接聯絡的關係,雖然這個謀殺案跟應桂馨和洪述祖妄為的嫌疑很大,但輿論紛紛質疑真正後臺是袁總統,或者趙總理。

案發後,國會要趙秉鈞到國會澄清事實,趙秉鈞不便自己去,就委託了京師員警總監王治馨去解釋。沒想到,王治馨這個粗人居然亂髮議論,惹下了殺身大禍。王治馨說:“趙秉鈞、宋教仁因政黨內閣問題,有密切關係。自宋教仁被刺後,獲犯應桂馨,搜出證據,牽涉內務秘書洪述祖,因此袁世凱不免懷疑趙秉鈞。由於長期政見不同,袁總統便拾一二人,以儆其餘……”袁世凱在報紙上看到王治馨的話後勃然大怒:“如此措詞,太不檢點,王治馨可惡!趙總理何以任其亂說,登報後也不聲明更正。”於是當夏壽康呈上王治馨的貪瀆報告,袁世凱便有了借刀殺人之念。

民國首個被斃的部級高官

王治馨被殺的過程也很有意思,從袁世凱收到夏壽康的報告,馬上批復,然後由大理院開庭判決,宣告死刑,判決到執行沒超過24小時,辦理之迅速,前所未有。

王治馨自己更是完全沒料到,他在頭天被抓進看守所,當大理院開庭時,王治馨坐馬車前往。王治馨一入門,覺得不太對勁,被告席上還有兩人,也是貪瀆官員案,先後判了5年和12年徒刑。法官宣判,聲音洪亮。而到對王治馨判決,法官起立,手持判決文書,讀的聲音很小,不但旁聽人無人聽得明,王治馨亦未聽清。

閉庭後,王治馨問押解人:“到底我是判的9年還是7年?”旁人不忍實告,也說未聽清。出庭後,回到看守所,人問他如何判決,王治馨回答:“9年徒刑。”尚不知命已旦夕。判決後,司法部即趕辦呈文,當日下午5點送到總統府,8點鐘就批下來馬上執行,回函送到司法部,總長已回公館,他不敢耽擱,沒行公函,直接電話通知將王治馨執行死刑。其時王治馨已睡著,從夢中被拖起來,王治馨才知道大禍臨頭,魂飛天外,立即被綁赴德勝門外行刑場槍斃。民國槍斃腐敗部級大員,王治馨是第一個。

王治馨在官場多年,人際關係盤根錯節,趙秉鈞的夫人曾上門為其求情,而袁世凱在批復死刑時,為王治馨說情者正等在客廳,袁在批完後,才去見客,告知已經批辦,已無可挽回。

據說袁世凱的大公子袁克定等的開銷王治馨以公款支付甚多,王自籌通天有術。

火速槍斃“北京一把手”

查辦王治馨這樣有背景的大員,不能不提當時任都肅政史的夏壽康。他是湖北武漢人,父子兩代翰林。1907年,由學部派赴日本考察,接受維新思想。辛亥武昌首義後,任民國民政長。夏壽康為人剛正清廉,1913年調入北京任都肅政史職,袁世凱鑒於當時吏治鬆弛腐敗,曾屬意夏壽康大力整頓。1914年,夏壽康風聞王治馨的貪劣行徑,秘密調查,查實證據,上報總統。而袁世凱飭複奇快,24小時內,從總統批准到大理寺審判、宣判、槍斃執行,王治馨已命喪黃泉。

如果袁世凱一向以這樣作風反腐敗,民國官場應該大有改觀,遺憾的是,王治馨的案子還是摻雜了很多政治色彩和私人恩怨因素。可以說,這並不是單純的腐敗案,而是王治馨撞到了槍口上,是個特例。

說到王治馨的死,不能不說說宋教仁的謀殺案。1913年4月,國民黨總理宋教仁在上海車站被刺殺,實行的是青幫大佬應桂馨,而北京幕後連絡人是洪述祖。洪述祖是內務部的官員,而部長正是總理趙秉鈞兼任,洪述祖又與袁世凱有直接聯絡的關係,雖然這個謀殺案跟應桂馨和洪述祖妄為的嫌疑很大,但輿論紛紛質疑真正後臺是袁總統,或者趙總理。

案發後,國會要趙秉鈞到國會澄清事實,趙秉鈞不便自己去,就委託了京師員警總監王治馨去解釋。沒想到,王治馨這個粗人居然亂髮議論,惹下了殺身大禍。王治馨說:“趙秉鈞、宋教仁因政黨內閣問題,有密切關係。自宋教仁被刺後,獲犯應桂馨,搜出證據,牽涉內務秘書洪述祖,因此袁世凱不免懷疑趙秉鈞。由於長期政見不同,袁總統便拾一二人,以儆其餘……”袁世凱在報紙上看到王治馨的話後勃然大怒:“如此措詞,太不檢點,王治馨可惡!趙總理何以任其亂說,登報後也不聲明更正。”於是當夏壽康呈上王治馨的貪瀆報告,袁世凱便有了借刀殺人之念。

民國首個被斃的部級高官

王治馨被殺的過程也很有意思,從袁世凱收到夏壽康的報告,馬上批復,然後由大理院開庭判決,宣告死刑,判決到執行沒超過24小時,辦理之迅速,前所未有。

王治馨自己更是完全沒料到,他在頭天被抓進看守所,當大理院開庭時,王治馨坐馬車前往。王治馨一入門,覺得不太對勁,被告席上還有兩人,也是貪瀆官員案,先後判了5年和12年徒刑。法官宣判,聲音洪亮。而到對王治馨判決,法官起立,手持判決文書,讀的聲音很小,不但旁聽人無人聽得明,王治馨亦未聽清。

閉庭後,王治馨問押解人:“到底我是判的9年還是7年?”旁人不忍實告,也說未聽清。出庭後,回到看守所,人問他如何判決,王治馨回答:“9年徒刑。”尚不知命已旦夕。判決後,司法部即趕辦呈文,當日下午5點送到總統府,8點鐘就批下來馬上執行,回函送到司法部,總長已回公館,他不敢耽擱,沒行公函,直接電話通知將王治馨執行死刑。其時王治馨已睡著,從夢中被拖起來,王治馨才知道大禍臨頭,魂飛天外,立即被綁赴德勝門外行刑場槍斃。民國槍斃腐敗部級大員,王治馨是第一個。

王治馨在官場多年,人際關係盤根錯節,趙秉鈞的夫人曾上門為其求情,而袁世凱在批復死刑時,為王治馨說情者正等在客廳,袁在批完後,才去見客,告知已經批辦,已無可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