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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處罰休漁期違規漁船“史上最嚴”

威海網訊昨日,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邀請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人發佈我市海洋伏季休漁管理政策。記者從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我市除釣具作業外的其它海洋捕撈漁船伏季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

漁業輔助船與捕撈漁船同步休漁。所有應休漁漁船5月1日12時前必須回其船籍港停靠,其中主機功率110千瓦及以上漁船必須停靠在安裝有射頻識別基站的漁港內。休漁期間,漁船不得擅自離港或轉移停泊地點。嚴禁外省漁船在我市漁港停靠。

違規漁船處罰再添新內容

成史上最嚴

據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陳丕松介紹,今年對違規漁船的處罰,除按照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外,對扣減違規漁船燃油補貼的力度比去年更加嚴厲、更加具體、更加明確。

除“捕撈漁船違反伏休規定進行捕撈一次的,扣減15%漁業油價補助,年內違反伏休規定進行捕撈兩次及以上的,扣除100%漁業油價補助;養殖漁船從事捕撈的,

扣減50%漁業油價補助”延續往年規定外,今年還增加了不少新的處罰辦法,嚴厲制裁違規操作。

未在5月1日12時前回船籍港停靠的,扣減其當年度15%漁業油價補助,5月15日12時前未返回船籍港停靠的,扣除其當年度100%漁業油價補助。未經批准私自離開停泊地的,扣減其當年度15%漁業油價補助;3日內拒不改正的,扣除其當年度100%漁業油價補助。同時,今年伏休政策還規定,

對特殊漁船違規的,將按“情節嚴重”規定採取更加嚴厲的處罰措施,納入我省安全監管的特殊漁船一旦違規,吊銷其船舶證件,按“三無”涉漁船舶處置。

因伏休違法違規被查處兩次及以上的、暴力抗拒執法檢查等行為被列入“黑名單”的漁船,全市予以通報,3年內不予辦理過戶手續,取消3年內涉外入漁資格,扣除當年度全部漁業油價補助。

休漁不是“封海”

休漁期也可以吃到海鮮

今年休漁期多了一個月,不少市民擔心“封海”了,吃不到海鮮。但實際情況是,每年休漁期間,市場上仍有不少新鮮魚。不少市民或許認為有人在違規捕撈。

市海洋與漁業監督監察支隊支隊長李吉光表示,休漁期間,市場上出現魚類並不奇怪,休漁和“封海”並不是一個概念。休漁期間,不是所有的漁船都不能出海作業。按照往年國家伏季休漁制度規定,黃渤海海域休漁漁船主要是從事拖網、刺網、圍網、耙刺、帆張網、定置網、籠壺、陷阱、雜漁具等作業類型的漁船,

而從事釣具作業的漁船,休漁期間可以從事捕撈活動。

休漁期間市場上出現新鮮魚,其來源可能是從事釣鉤等作業類型的非休漁漁船捕撈的漁獲物,也可能是在伏休期間違規作業被依法查處漁船的漁獲物或者外地流入我市的新鮮漁獲物、近海網箱及工廠化養殖的魚、遠洋漁船運回國內的漁獲物、冷藏廠的魚解凍後進入市場。

“當然也不排除個別漁船違規偷捕的漁獲物非法流入市場。”李吉光說,今年,市海洋與漁業局將聯合工商、城管執法等部門進一步完善聯合執法機制,構建有效的市場監控網路,加強對水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水產品流通場所的監督檢查,依法嚴肅查處收購、銷售違規漁獲物的行為,杜絕違規漁獲物上市銷售。對違規偷捕漁船,將時刻保持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當然也不排除個別漁船違規偷捕的漁獲物非法流入市場。”李吉光說,今年,市海洋與漁業局將聯合工商、城管執法等部門進一步完善聯合執法機制,構建有效的市場監控網路,加強對水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水產品流通場所的監督檢查,依法嚴肅查處收購、銷售違規漁獲物的行為,杜絕違規漁獲物上市銷售。對違規偷捕漁船,將時刻保持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