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讀懂了毛姆,你就讀懂了人性

多少人因為一部《月亮與六便士》將毛姆奉為描寫人性的刁鑽大師,

身邊喜歡他的人屈指不可數,我是因為一部電影《面紗》而開始產生瞭解他的興趣,直到瞭解到這個作家其人不覺興味更濃幾分。

在高山仰止的主流文學界,毛姆算不上與艾米莉勃朗特,狄更斯,亨利詹姆斯齊名的經典作家,但他精明果決,紙醉金迷的文風與生活做派為他的小說作品開闢出了一座異彩紛呈,不容小覷的曖昧迷離花園。

他是不羞赧於承認自己為著金錢而寫作的,

其實這也並非無法饒恕的醜事,為五斗米折腰的文人太多了,只是難得有幾個人寫得像他那麼好。所以我常說他的氣質裡有幾分張愛玲的味道,不是文字,而是生活態度,那種驕矜的自戀,那種臨水照影的孤芳自賞,那種不與世俗同仇敵愾的孤勇和膽氣。

張愛玲都說,她要比林語堂還氣派,她要穿令人驚豔的衣裳,要早早得出名。

你看網上充斥著的毛姆的照片,

無一不流露出一種我見青山多嫵媚,諒青山見我都不如的冷傲,和張愛玲是一樣一樣的。

也許因為自小成長環境的坎坷跌宕,加上他本人身體的殘疾,所以隱藏的自卑與缺乏安全感更要通過極端的孤傲與自尊去粉飾,久而久之面具即是自己原原本本面龐。這一點與身世坎坷,童年心酸的張愛玲,也是出奇地一致。

世上多的是巧合,而更巧合的是,他們都成為了知名作家,

並且不厭其煩地在作品當中將人性揭露展示地纖細而赤裸,血肉皆淋漓。

真正讀到毛姆的作品,起源於一本叫做《情迷佛羅倫斯》的小說。

《情迷佛羅倫斯》,一個混雜著浪漫情☆禁☆欲與隱隱危機感的名字,而佛羅倫斯又是歐洲首屈一指風光秀麗的小城,

在這樣的地方,發生什麼仿佛都不會覺得天方夜譚。一舉一動,一顰一笑仿佛都是如影隨形的戲劇性。

毛姆的這一篇小說頗有幾分愛葛莎克利斯蒂和希區柯克偵探小說“美人加犯罪”的味道,但也只是取其幾點神似而已。

然而一以貫之的是他喜歡玩味的異國情調。要麼是印度,要麼是中國,要麼是南美洲的某個小島,要麼是歐洲小城。因為他自己就是一個酷愛旅行的人。

小說由四個愛情片段,以及一樁謀殺案架構而成,雖然四段故事參差交錯,但情節邏輯分明,基本呈單線性發展,有助於一氣呵成讀完。毛姆喜歡操控的也許不是怎樣巧妙的“寫”故事,而是故事本身,是故事裡的人,是不同人的人性,這是他喜歡眯著眼睛打量和玩味的興趣點。

小說女主角是一個美豔而端莊,優雅而矜持的年輕寡婦。經歷過一段讓她愛恨交織的婚姻。她不顧一切地嫁給了她心目中神聖的愛情,結果越來越發現那個男人人性裡的藏汙納垢。他酗酒,發瘋,脾氣暴躁,毆打妻子,在外面風流快活,種種是非讓她心力交瘁。一方面,她忍不住內心的怨恨,未嘗沒有想過解脫,而另一方面,她又經不起他平靜時候的脆弱挽留。她對他,始終是狠不下心的。

在這樣的尷尬相持之下,她終於等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雖然是以男人的車禍身亡作為代價。她沒有特別的興奮,更沒有要死要活的悲傷,她只是孤身來到佛羅倫斯開始她的旅途時光。

在這段故事裡,瑪麗啟發我們,或者說毛姆告訴我們,單純地為著愛情而結婚,也不一定皆大歡喜,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戀愛時的天雷勾地火,溫柔加熱情背後是不是潛藏著不為人知的,或者被你主觀遮罩掉的人性醜惡。

第二段故事,是瑪麗和她的“老好人”愛德格。《呼嘯山莊》裡也有一個溫柔的,住在畫眉田莊裡的老好人愛德格。

這個男人瘦削挺拔,領導氣質非凡,嚴謹認真,而且事業有成,積蓄頗豐,雖然他已經是五十幾歲的老男人,但是有那麼些優點做鋪墊,這點小瑕疵仿佛也不值一提。畢竟,更多的男人,除了年輕,一無是處。

何況,他眼睜睜看著她長大,是最值得親愛的人,是能夠讓她獲得無限安穩感覺的人,這樣的男人適合落葉歸根,當一顆心厭倦了漂泊,這樣的男人是不可能更牢靠的海岸。

她就要下定決心答應他的求婚了,雖然她知道他們之間並沒有愛情,即使有,也是他單方面的,但是她能夠獲得安全感,何況他將要遠赴印度任孟加拉總督,不是所有女人都有機會做總督夫人,是不是一項殊榮毋庸諱言,更何況,她有機會離開這座城市,這座讓她產生夢魘的城市,他的存在就是她從容脫身的合理藉口,予取予求,皆大歡喜。

她以為一切差不多水到渠成了,所以心懷期盼地等待他的歸來。她還以為即使自己為著心安告訴他自己背負的一件無法擺脫的“兇殺案”,他也會矢志不渝的,畢竟,他追求和等待了她這麼多年。

然而她忽視了一個問題,當愛情和名譽發生衝突的時候,一個保守傳統,視聲名如性命的英國紳士會做出怎樣的決定,昭然若揭。

如果她不做又一個“天真善良”的苔絲,或許他們已經攜手開始一段浪漫的旅途。然而她偏偏太自信,或者說她偏偏太誠實。她終究說出了真相。

他們對坐著,內心有各自的計較。他還是願意娶她的,他不能流露出心虛和膽怯,尊嚴是比性命更重要的,這就是英國老派紳士。不過他耍了心機,他說他放棄了榮升孟加拉總督,甚至印度副王的機會。他也許承受不了那樣高強度高標準的職位。他只想在一座城市安安穩穩定居下來,享受後半生短暫悠閒的富足時光,反正他還是有錢的。

她敏感地嗅聞到了變質的味道。她何嘗不瞭解眼前的這個“自私”的男人呢?因為她自己也是自私的。她何嘗不明白眼前的男人的“自尊”呢?他不願意有朝一日真相大白的時候被人指手畫腳,說他娶了一個靈魂有污點的女人。因為她自己也是自尊的。所以她從容堅決地拒絕了他的“求婚”。

她能夠責怪眼前的這個男人嗎?也許吧,但也不能那麼苛刻,因為她何嘗不也是“自私”的,她並非不是矚目於他的加官晉爵會給她的人生帶來的新鮮機遇。他們的“愛情”,天生畸形,因為根本就沒有相得益彰的愛情。

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愛,不可能是無條件的,也不能是永遠偉大而純淨的,因為歸根結底,每個人都是懷著私心的。你在算計著他,他也在算計著你。

瑪麗,或者說毛姆,通過這一段故事告訴我們,為著名利而委身的婚姻也並不能輕易得償所願,因為有朝一日,名利的光環沒有了,就等於釜底抽薪,那一點不擔保天長地久的基礎,終有轟然倒塌的一天。

第三段故事,也是最致命的。那是她在飯店遇到的一個蹩腳落魄的小提琴家。她出於慷慨大方給了他一張一百里拉的鈔票,使他念念不忘。

後來他們在夜色深沉,風光佳美的佛羅倫斯街上相遇。她出於一時心動,邀請他回家做客。她給他做晚餐,並且和他共舞,也許是夜色太美麗,她忽然情不自禁,他們度過了春宵苦短的一夜,她清醒地抽離,而他還兀自沉迷不醒。

因為他長這麼大沒見過這樣一個美麗,而又富裕的女人,他長這麼大沒受到這樣殷勤和甜蜜地接待,而此刻那個與他纏綿過一夜的女人卻冷淡非常地企圖撕破他的夢境。他無法接受這樣上天入地的際遇的殘忍轉換。

他差一點就幻想自己能夠擺脫不名一文,流浪街頭的命運,可以憑藉這個有財有貌的女人青雲直上,結果竟是一場黃粱美夢。

他以死相逼,而她不為所動。他果真扣動了扳機,像浮士德,像《布達佩斯之戀》裡的年輕鋼琴師,他付出了年紀輕輕的生命。

而她不得不面對自己是一個“間接殺人犯”的事實,她將提心吊膽,一生有愧。她還必須處置他的屍體。她陷入了孤立無援的境地,像《道連格雷的畫像》裡的美少年。他們都不得不為自己一時的衝動而付出代價。

她不過是在某一個瞬間,受了情☆禁☆欲的撩撥,而喪失了理智,屈從了情☆禁☆欲威力的控制。而他不過是受到了富貴春夢的誘惑,而行差踏錯,而走了一條極端的路。

毛姆通過這個故事,也許是想說,因為一時衝動而激起的情☆禁☆欲,自然是美麗的,但也難以預見它的危險性,而且這種危險性,可能是致命的。一個人如果沉醉於過分不切實際的美夢,終於是得不償失。

第四段故事,也許是最長久的一段。那是與瑪麗有難同當的,替她“毀屍滅跡”的男人勞利。當初,從飯店出來,他衝動之下,也是某種花花公子的慣性作用力的引導之下,他向她求婚,但是她果斷地拒絕了,而且竭力表現出一副石頭女神般的清冷高傲。

但是在關鍵時刻,她居然發覺,整座佛羅倫斯城,她能夠求得一臂之力的,居然只有這一個男人。而他也確實夠氣魄夠膽量,從頭到尾,嚴絲合縫,一氣呵成。

他是一個物質條件並非多麼出眾的男人,還有著被人閒言碎語猜測諷刺的風流名聲。但是當他和她共度患難,當她拒絕了愛德格的求婚之後,他再來向她求婚,她只好答應了。

為什麼?第一,這個男人是個有趣的人。他拒絕死水般平淡的生活,他喜歡刺激,並且敢於追求,他是一個散發著危險魅力,和生存活力的男人,他懂得與女人周旋交際,說話做事是一等一的風流,一等一的叫人心癢,總而言之,他是一個懂得女人心的男人。而且,他仿佛是一個擁有許多未知優點的人,只是等著她一點一點去發掘。他說他不是喜歡將自己的全部都展覽在櫥窗裡的人。整部小說裡,只有他們的對話讓人感覺有戀愛的銷魂感覺。那種渾身上下樂在其中,絲絲顫抖的不自在,幸福微醺的不自在。王小波說,人的一輩子這麼長,要跟一個有趣的人在一起。照這樣說,勞利就是一個有趣的人了。

和他在一起,她至少不會整日整日的無聊,雖然他或許不會多麼忠誠,但她自知自己是美麗的,誰知道會不會成為他的浪子終結者?和他在一起,她不會覺得尷尬,乏味,和勉強,刻意偽裝。他們彼此仿佛心知肚明的,就像《飄》裡的巴特勒和斯嘉麗。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他們經歷了同樣的風波,這畢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也是一件會帶來災難的事情,只有他們兩個人心知肚明,如果兩個人分道揚鑣,誰心裡也不會百分百放心,但是他們兩個人如果結合,那麼就像一個堅不可摧的陣營,因為彼此拿捏著對方的把柄,這是最強的黏合劑。

雖然她對他沒有愛情,但至少也沒有厭惡。就像她說的,在山野拋屍的那一節,他們為了掩飾真相,給路過的人製造障眼法,在車上抱著親吻的時候,她內心不是沒有感覺的。所以這樣的利益糾葛,又剛剛好有那麼一些心動,何況此時此刻,在她身邊的,統共也就這麼一個可觸可感,實實在在,能夠託付的人,她仿佛再也沒有更好的選擇了。

所以,通過這個故事,毛姆也許是想表明,人世間,沒有任何不存在利益關係的結合。沒有某種利益的捆綁,兩個人的關係不可能牢靠和長久。

人和人之間的交往,其實歸根結底就是一種相互利用,只是方式和程度的不同。想通了這一節,就會省掉許多磕磕絆絆的麻煩。即便是愛情,也無法倖免,而往往越因為是愛情,其利益關係反而更加錯綜複雜而不可或缺。

純潔而剔透的愛情,這世間想必是沒有,如果有,那也沒有見到過。就好比是鳳凰,美則美矣,只好當作是傳說。

毛姆對人性的揭露和探究,在這部小說裡獲得了淋漓地展現。雖然這部小說不是沒有瑕疵的,在我看來,比如勞利第二次去拋屍現場扔手槍的情節,我便覺得是作家的“失策”,當然,他為了製造自殺真相是情有可原,但是,仔細想想,如果是自殺,何必跑到這麼遠的深山密林裡,另外,即使是自殺,那手槍也只可能是在屍體身旁,扔到溪水裡所為何故呢?

形容它是愛情小說仿佛有點沒有底氣,雖然最終勞利和瑪麗幾番波折以後終於“同病相愛”居然令人意料之外地心生溫暖,因為他的一句,怎麼辦,你現在也只有我了。反而叫人忽視了那個遺棄在山野之中的可憐兮兮的靈魂。

形容它是懸疑小說又沒有多少推理和偵探的情節,不過是有一絲氣氛而已。索性稱它是一部探究人性的奇情小說罷了。

她不顧一切地嫁給了她心目中神聖的愛情,結果越來越發現那個男人人性裡的藏汙納垢。他酗酒,發瘋,脾氣暴躁,毆打妻子,在外面風流快活,種種是非讓她心力交瘁。一方面,她忍不住內心的怨恨,未嘗沒有想過解脫,而另一方面,她又經不起他平靜時候的脆弱挽留。她對他,始終是狠不下心的。

在這樣的尷尬相持之下,她終於等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雖然是以男人的車禍身亡作為代價。她沒有特別的興奮,更沒有要死要活的悲傷,她只是孤身來到佛羅倫斯開始她的旅途時光。

在這段故事裡,瑪麗啟發我們,或者說毛姆告訴我們,單純地為著愛情而結婚,也不一定皆大歡喜,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戀愛時的天雷勾地火,溫柔加熱情背後是不是潛藏著不為人知的,或者被你主觀遮罩掉的人性醜惡。

第二段故事,是瑪麗和她的“老好人”愛德格。《呼嘯山莊》裡也有一個溫柔的,住在畫眉田莊裡的老好人愛德格。

這個男人瘦削挺拔,領導氣質非凡,嚴謹認真,而且事業有成,積蓄頗豐,雖然他已經是五十幾歲的老男人,但是有那麼些優點做鋪墊,這點小瑕疵仿佛也不值一提。畢竟,更多的男人,除了年輕,一無是處。

何況,他眼睜睜看著她長大,是最值得親愛的人,是能夠讓她獲得無限安穩感覺的人,這樣的男人適合落葉歸根,當一顆心厭倦了漂泊,這樣的男人是不可能更牢靠的海岸。

她就要下定決心答應他的求婚了,雖然她知道他們之間並沒有愛情,即使有,也是他單方面的,但是她能夠獲得安全感,何況他將要遠赴印度任孟加拉總督,不是所有女人都有機會做總督夫人,是不是一項殊榮毋庸諱言,更何況,她有機會離開這座城市,這座讓她產生夢魘的城市,他的存在就是她從容脫身的合理藉口,予取予求,皆大歡喜。

她以為一切差不多水到渠成了,所以心懷期盼地等待他的歸來。她還以為即使自己為著心安告訴他自己背負的一件無法擺脫的“兇殺案”,他也會矢志不渝的,畢竟,他追求和等待了她這麼多年。

然而她忽視了一個問題,當愛情和名譽發生衝突的時候,一個保守傳統,視聲名如性命的英國紳士會做出怎樣的決定,昭然若揭。

如果她不做又一個“天真善良”的苔絲,或許他們已經攜手開始一段浪漫的旅途。然而她偏偏太自信,或者說她偏偏太誠實。她終究說出了真相。

他們對坐著,內心有各自的計較。他還是願意娶她的,他不能流露出心虛和膽怯,尊嚴是比性命更重要的,這就是英國老派紳士。不過他耍了心機,他說他放棄了榮升孟加拉總督,甚至印度副王的機會。他也許承受不了那樣高強度高標準的職位。他只想在一座城市安安穩穩定居下來,享受後半生短暫悠閒的富足時光,反正他還是有錢的。

她敏感地嗅聞到了變質的味道。她何嘗不瞭解眼前的這個“自私”的男人呢?因為她自己也是自私的。她何嘗不明白眼前的男人的“自尊”呢?他不願意有朝一日真相大白的時候被人指手畫腳,說他娶了一個靈魂有污點的女人。因為她自己也是自尊的。所以她從容堅決地拒絕了他的“求婚”。

她能夠責怪眼前的這個男人嗎?也許吧,但也不能那麼苛刻,因為她何嘗不也是“自私”的,她並非不是矚目於他的加官晉爵會給她的人生帶來的新鮮機遇。他們的“愛情”,天生畸形,因為根本就沒有相得益彰的愛情。

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愛,不可能是無條件的,也不能是永遠偉大而純淨的,因為歸根結底,每個人都是懷著私心的。你在算計著他,他也在算計著你。

瑪麗,或者說毛姆,通過這一段故事告訴我們,為著名利而委身的婚姻也並不能輕易得償所願,因為有朝一日,名利的光環沒有了,就等於釜底抽薪,那一點不擔保天長地久的基礎,終有轟然倒塌的一天。

第三段故事,也是最致命的。那是她在飯店遇到的一個蹩腳落魄的小提琴家。她出於慷慨大方給了他一張一百里拉的鈔票,使他念念不忘。

後來他們在夜色深沉,風光佳美的佛羅倫斯街上相遇。她出於一時心動,邀請他回家做客。她給他做晚餐,並且和他共舞,也許是夜色太美麗,她忽然情不自禁,他們度過了春宵苦短的一夜,她清醒地抽離,而他還兀自沉迷不醒。

因為他長這麼大沒見過這樣一個美麗,而又富裕的女人,他長這麼大沒受到這樣殷勤和甜蜜地接待,而此刻那個與他纏綿過一夜的女人卻冷淡非常地企圖撕破他的夢境。他無法接受這樣上天入地的際遇的殘忍轉換。

他差一點就幻想自己能夠擺脫不名一文,流浪街頭的命運,可以憑藉這個有財有貌的女人青雲直上,結果竟是一場黃粱美夢。

他以死相逼,而她不為所動。他果真扣動了扳機,像浮士德,像《布達佩斯之戀》裡的年輕鋼琴師,他付出了年紀輕輕的生命。

而她不得不面對自己是一個“間接殺人犯”的事實,她將提心吊膽,一生有愧。她還必須處置他的屍體。她陷入了孤立無援的境地,像《道連格雷的畫像》裡的美少年。他們都不得不為自己一時的衝動而付出代價。

她不過是在某一個瞬間,受了情☆禁☆欲的撩撥,而喪失了理智,屈從了情☆禁☆欲威力的控制。而他不過是受到了富貴春夢的誘惑,而行差踏錯,而走了一條極端的路。

毛姆通過這個故事,也許是想說,因為一時衝動而激起的情☆禁☆欲,自然是美麗的,但也難以預見它的危險性,而且這種危險性,可能是致命的。一個人如果沉醉於過分不切實際的美夢,終於是得不償失。

第四段故事,也許是最長久的一段。那是與瑪麗有難同當的,替她“毀屍滅跡”的男人勞利。當初,從飯店出來,他衝動之下,也是某種花花公子的慣性作用力的引導之下,他向她求婚,但是她果斷地拒絕了,而且竭力表現出一副石頭女神般的清冷高傲。

但是在關鍵時刻,她居然發覺,整座佛羅倫斯城,她能夠求得一臂之力的,居然只有這一個男人。而他也確實夠氣魄夠膽量,從頭到尾,嚴絲合縫,一氣呵成。

他是一個物質條件並非多麼出眾的男人,還有著被人閒言碎語猜測諷刺的風流名聲。但是當他和她共度患難,當她拒絕了愛德格的求婚之後,他再來向她求婚,她只好答應了。

為什麼?第一,這個男人是個有趣的人。他拒絕死水般平淡的生活,他喜歡刺激,並且敢於追求,他是一個散發著危險魅力,和生存活力的男人,他懂得與女人周旋交際,說話做事是一等一的風流,一等一的叫人心癢,總而言之,他是一個懂得女人心的男人。而且,他仿佛是一個擁有許多未知優點的人,只是等著她一點一點去發掘。他說他不是喜歡將自己的全部都展覽在櫥窗裡的人。整部小說裡,只有他們的對話讓人感覺有戀愛的銷魂感覺。那種渾身上下樂在其中,絲絲顫抖的不自在,幸福微醺的不自在。王小波說,人的一輩子這麼長,要跟一個有趣的人在一起。照這樣說,勞利就是一個有趣的人了。

和他在一起,她至少不會整日整日的無聊,雖然他或許不會多麼忠誠,但她自知自己是美麗的,誰知道會不會成為他的浪子終結者?和他在一起,她不會覺得尷尬,乏味,和勉強,刻意偽裝。他們彼此仿佛心知肚明的,就像《飄》裡的巴特勒和斯嘉麗。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他們經歷了同樣的風波,這畢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也是一件會帶來災難的事情,只有他們兩個人心知肚明,如果兩個人分道揚鑣,誰心裡也不會百分百放心,但是他們兩個人如果結合,那麼就像一個堅不可摧的陣營,因為彼此拿捏著對方的把柄,這是最強的黏合劑。

雖然她對他沒有愛情,但至少也沒有厭惡。就像她說的,在山野拋屍的那一節,他們為了掩飾真相,給路過的人製造障眼法,在車上抱著親吻的時候,她內心不是沒有感覺的。所以這樣的利益糾葛,又剛剛好有那麼一些心動,何況此時此刻,在她身邊的,統共也就這麼一個可觸可感,實實在在,能夠託付的人,她仿佛再也沒有更好的選擇了。

所以,通過這個故事,毛姆也許是想表明,人世間,沒有任何不存在利益關係的結合。沒有某種利益的捆綁,兩個人的關係不可能牢靠和長久。

人和人之間的交往,其實歸根結底就是一種相互利用,只是方式和程度的不同。想通了這一節,就會省掉許多磕磕絆絆的麻煩。即便是愛情,也無法倖免,而往往越因為是愛情,其利益關係反而更加錯綜複雜而不可或缺。

純潔而剔透的愛情,這世間想必是沒有,如果有,那也沒有見到過。就好比是鳳凰,美則美矣,只好當作是傳說。

毛姆對人性的揭露和探究,在這部小說裡獲得了淋漓地展現。雖然這部小說不是沒有瑕疵的,在我看來,比如勞利第二次去拋屍現場扔手槍的情節,我便覺得是作家的“失策”,當然,他為了製造自殺真相是情有可原,但是,仔細想想,如果是自殺,何必跑到這麼遠的深山密林裡,另外,即使是自殺,那手槍也只可能是在屍體身旁,扔到溪水裡所為何故呢?

形容它是愛情小說仿佛有點沒有底氣,雖然最終勞利和瑪麗幾番波折以後終於“同病相愛”居然令人意料之外地心生溫暖,因為他的一句,怎麼辦,你現在也只有我了。反而叫人忽視了那個遺棄在山野之中的可憐兮兮的靈魂。

形容它是懸疑小說又沒有多少推理和偵探的情節,不過是有一絲氣氛而已。索性稱它是一部探究人性的奇情小說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