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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執行!河北博士生補助標準提高啦

近日,省教育廳印發《河北省研究生國家補助金實施細則》,明確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13000元,較以前每年提高3000元,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養機構依照執行。即日起執行,

有效期5年。

資助對象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畫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獲得資助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新的資助標準

資助標準為,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高校按月將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發放到符合條件的學生銀行卡中。每學年按10個月平均發放。

這些情況下暫停發放

具體操作中,研究生在學制期限內,由於出國、疾病等原因辦理保留學籍或休學等手續的,

暫停對其發放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待其恢復學籍後再行發放,超過規定學制年限的延期畢業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碩博連讀生分階段發放

直博生和招生簡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間學位的本碩博、碩博連讀學生,根據當年所修課程的層次階段確定身份參與國家助學金的發放,在選修碩士課程階段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發放國家助學金;進入選修博士研究生課程階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發放國家助學金。

根據物價變動,適時調整

同時,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教育廳將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準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資助標準。

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佔、挪用

各高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細則的規定,對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佔、挪用,並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新聞多一點博士生漲補助被寫進政府工作報告

今年3月5日發佈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提高博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補助標準。

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的座談會上,責成有關部門抓緊研究提高研究生基礎補貼標準,調動青年人才積極性。

李克強總理在座談會上聽取發言後曾反問道:“你有錢不給學生,你拿它幹什麼用?”

據瞭解,清華大學教授、中國科學院院士施一公在發言中提議,“2008年,王小凡、饒毅和我三人聯合其他57人曾提議給研究生提高津貼,得到批准。一晃9年過去了。這次考慮到物價等因素,應該再次提高研究生補助金了”。李克強當場同意,並責成有關部門抓緊研究提高研究生補助標準。

“2008年,王小凡、饒毅和我三人聯合其他57人曾提議給研究生提高津貼,得到批准。一晃9年過去了。這次考慮到物價等因素,應該再次提高研究生補助金了”。李克強當場同意,並責成有關部門抓緊研究提高研究生補助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