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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話題:河南城鄉居民醫保政策部分調整 財政補助標準提高

醫保話題:河南城鄉居民醫保政策部分調整 財政補助標準提高

原創2017-07-17一附院東區心外二鄭大一附院心血管外科

大河報□記者 田園

核心提示今年,河南城鄉居民醫保正式“並軌”,

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將享同樣待遇。記者昨日瞭解到,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聯合發佈通知,結合我省城鄉居民醫保整合後政策落實和基金運行情況,對城鄉居民醫保政策進行了部分調整。 調整一

個人繳費標準、財政補助標準均提高

今年,河南省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在2016年人均150元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人均180元。其中,全日制在校大中專院校學生的個人年度繳費標準為150元,

其他城鄉居民個人年度繳費標準不低於180元。具體個人繳費標準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確定。

與此同時,財政補助也進行上調。2017年財政對城鄉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在2016年每人每年420元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450元。其中,對一般縣,中央、省、省轄市、縣(市、區)級財政分別負擔258元、96元、38元、58元,對其中的省直管縣和財政直管縣省財政再負擔38元;對54個比照西部開發政策縣,

中央、省、省轄市、縣(市、區)級財政分別負擔324元、96元、12元、18元,對其中的省直管縣和財政直管縣省財政再負擔12元。對濟源市,中央、省、市財政分別負擔258元、115元、77元。

調整二

困境兒童納入大病補充醫保

今年4月1日起,河南啟動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讓貧困家庭除了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之外,又多了一層保障。

根據之前規定,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保障物件為具有我省戶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

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三類人群: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根據省政府要求,今年,我省將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也納入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保障範圍。

此外,針對異地居住人員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待遇問題,我省規定,各地要根據我省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有關政策規定,

結合當地實際,制訂本地就醫管理辦法,落實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和長期異地居住人員患重特大疾病門診保障病種的醫療保險待遇。

調整三

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今年,河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繼續實行差異化籌資政策。2017年度大病保險個人年度籌資標準,根據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水準並綜合考慮上年度大病保險受益情況、資金結餘情況和大病保險政策調整情況確定。

據瞭解,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2017年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分為52元、32元、30元、28元四個檔次。

其中,籌資標準為52元的省轄市為鄭州市;籌資標準為32元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為:焦作市、周口市、鞏義市、新蔡縣;籌資標準為30元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為:開封市、洛陽市、平頂山市、安陽市、鶴壁市、新鄉市、濮陽市、商丘市、信陽市、駐馬店市、濟源市、長垣縣、鹿邑縣。籌資標準為28元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為:許昌市、漯河市、三門峽市、南陽市、蘭考縣、汝州市、滑縣、鄧州市、永城市、固始縣。

調整四

門診統籌實行總額預算、按人頭付費

我省規定,仍採取家庭帳戶(個人帳戶)方式支付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的地區,應同步建立門診統籌制度,主要用於支付一般診療費(或簽約服務費)。門診統籌基金實行總額預算管理,按人頭付費。家庭帳戶(個人帳戶)加門診統籌基金計入總額度原則上不高於當地個人繳費額的60%。各地要逐步降低家庭帳戶(個人帳戶)計入額度,向全面實行門診統籌過渡。

調整五

關於政策銜接我省作出規定

根據我省最新規定,我省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後實行市級統籌,在省轄市範圍內實現了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統一”,但對部分原縣級統籌下執行的符合當地實際、參保居民滿意的政策,如門診重症慢性病管理辦法、常見病手術治療定額報銷管理辦法等可採取平穩過渡的措施逐步實現統一。

籌資標準為28元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為:許昌市、漯河市、三門峽市、南陽市、蘭考縣、汝州市、滑縣、鄧州市、永城市、固始縣。

調整四

門診統籌實行總額預算、按人頭付費

我省規定,仍採取家庭帳戶(個人帳戶)方式支付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的地區,應同步建立門診統籌制度,主要用於支付一般診療費(或簽約服務費)。門診統籌基金實行總額預算管理,按人頭付費。家庭帳戶(個人帳戶)加門診統籌基金計入總額度原則上不高於當地個人繳費額的60%。各地要逐步降低家庭帳戶(個人帳戶)計入額度,向全面實行門診統籌過渡。

調整五

關於政策銜接我省作出規定

根據我省最新規定,我省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後實行市級統籌,在省轄市範圍內實現了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統一”,但對部分原縣級統籌下執行的符合當地實際、參保居民滿意的政策,如門診重症慢性病管理辦法、常見病手術治療定額報銷管理辦法等可採取平穩過渡的措施逐步實現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