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農民采三株“野草”獲刑給了我們什麼啟發?
近日,由河南省盧氏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秦某涉嫌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案一審作出判決,
蕙蘭。(資料圖)
采3株“野草”就被判3年,還要罰3000元,看到這誰都會感到震驚,似乎處罰有些太重了。不過,
或許有些人不太理解,不就是采了幾株“野草”,會有啥嚴重後果?事實上,蕙蘭屬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資源本就稀缺,如果隨意採伐,就會破壞珍稀保護植物生態系統,很難重新恢復過來。因此,出於保護生態環境的目的,國家對於此類犯罪行為,
按照秦某的供述,其是看到農田附近的山坡上長著類似蘭草的“野草”,便在幹完農活回家時順手采了3株,可能並不清楚屬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從情節上來看也不是太嚴重。但是,不管其是有意還是無意,都觸犯了相關法律,遭到處罰也是咎由自取。而且,從判決結果來看,對其採取的是緩刑措施,
就在上個月,神農架林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非法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被告人岳某、朱某分別非法毀壞9株、4株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紅豆杉,當庭認罪。合議庭宣佈,判決嶽某有期徒刑4年,處罰金5000元;判決朱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處罰金3000元。這個案例的情節就比秦某嚴重,量刑也相對更重些,
從秦某的案例也可以看到,很多人對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品種和採伐後果並不瞭解,這也說明部分民眾法律意識薄弱,以及基層普法存在欠缺。現在很多基層只是單純宣傳相關法律,卻沒有告知民眾,究竟哪些動植物屬於國家保護範疇,不得隨意採伐、捕殺、販賣等,導致民眾可能在無意中就觸犯了法律。比如,
因此,民眾要加強學習法律知識,多管道瞭解相關資訊,最好不要輕易採伐、捕殺野生動植物,以免觸犯法律。而且,現代文明社會亦宣導保護環境,與動植物和諧相處,民眾也應提升個人文明素養,別去破壞自然環境。至於基層普法方面,除了常規普法方法之外,也應順應時代潮流,利用網路資訊技術,向民眾傳播法律知識,開展動植物保護品種認知工作。(南方網江德斌)
開展動植物保護品種認知工作。(南方網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