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35歲以下無房職工可申請公租房!離截止日期還剩10天!
上個月月底,
廣州推出了1.6萬套公租房!
面向18-35歲新就業無房職工!
引起了廣大工友的強勢圍觀!↓↓
線人掐指一算,
今天距離申請的deadline
還剩最後10天!
昨日,廣州市住建委在官網發文,
對大家申請時遇到的問題,
都一一給出了解答!
快來看看!抓住最後時間啊!
01
企業資格由科技創新主管部門核定
問:如何判斷單位是否屬於高新技術企業或創新標杆企業?
答: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標杆企業是指符合《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印發
若企業不確定是否屬於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標杆企業,
02
環衛工等身份按照職工工作性質界定
問:如何界定在政法、環衛、公共交通、醫護(含養老護理、民政部門社會福利機構護理)崗位超過3年的職工為一線從業人員?
答:由政法、環衛、公共交通、醫護等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按照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性質界定。
03
單位整體租賃不限制職工學歷和戶籍
問:單位整體租賃的公租房是否對職工的學歷和戶籍有限制?
答:目前《廣州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整體租賃公租房的單位職工的學歷和戶籍沒有作出限制。各單位可根據《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分配方案予以實施。
04
單位可根據分配方案安排職工合租
問:單位整體租賃公租房後,可否幾個職工一同合租一套房屋?
答:單位整體租賃公租房後,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分配方案,安排符合條件的職工進行合租。
05
員工離職是否退租可依協議約定協商
問:成功申請到公租房的職工在租賃期間離職怎麼辦?單位是否可以再將該公租房分配給職工居住?
答:單位整體租賃公共租賃住房並分租給職工後,若已獲配租的職工離職,單位與職工可依租賃協議的條款約定協商繼續租住或提前解約退出。
06
單位收取租金可低於但不得高於政府標準
問:單位成功申請後,分配房屋給職工時,收取的租金可否高於或低於政府標準?
答:單位成功申請獲配公租房,需按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向住房保障部門繳交租金。單位分租後,不得以高於上述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向職工收取租金。若對本單位員工提供租金補貼或實施減免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07
單位統一交租後再向職工收取租金
問:支付租金的方式是什麼?是單位支付還是職工支付?
答:整體租賃公租房租金由承租單位統一繳交,單位分租給職工後,可按規定向職工收取租金。
08
合同期內租金原則上不作調整
問:在首5年的租賃期是否會存在租金變動?續租時租金是否會變動?
答:單位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後,在合同期內租金原則上不作調整。續租時的租金標準屆時將予以公佈。
09
棄租是否繳違約金可提前協議約定
問:如職工棄租,是否要繳納違約金?
答:應當依照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職工簽訂協定予以約定。
10
房源分配量與申請量不一定一致
問:申請後獲分配的房屋數量與申請的數量是否一致?
答:市住房保障部門將根據全市各單位申請數量、申請的房源點,按照就近原則和供需匹配原則進行協調分配,數量並不一定一致。
11
一個單位可根據情況申請多個房源點
問:分配原則中考慮單位所在地就近分配,一個單位能否同時申請多個的房源?
答:可以,一個單位可根據職工申請情況匯總申請多個房源點的房源。
12
同一房源總租賃期限不超10年
問:總租賃期限不超過10年,指的是指單位租賃同一房源的租賃時間,還是指單位與政府的整體租賃時間?
答:現行《辦法》規定總租賃期最長不得超過10年是指單位承租同一房源的租賃時間。
13
電子文檔無需蓋單位公章掃描件
問:提供的電子文檔是否為蓋單位公章的掃描件?
答:用人單位須提交以下申請資料:(一)《廣州市2017年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單位整體租賃)意向申請單位匯總表》原件(加蓋單位公章)及電子文檔(U盤報送);(二)機關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營業執照影本(加蓋公章)。電子文檔無需蓋單位公章掃描件,只需EXCEL版本。
14
整體租賃合同格式文本正在報批
問:如何查詢單位整體租賃的合同格式文本?
答:單位整體租賃的合同格式文本目前正在按程式制定報批中。在簽訂租賃合同前,合同格式文本將提供給或配租單位。
15
首次未獲配租可根據剩餘房源再申報
問:如本次申請未獲配租,何時可以再次申請?
答:本次的單位整體租賃申請的受理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28日。若用人單位未獲配租意向房源點的房源,其他房源點若有剩餘房源,用人單位可根據需求對剩餘房源進行意向申報,市住房保障辦將根據後續申請定期(每兩個月)分配。
不說了
我先去申請公租房了
09
棄租是否繳違約金可提前協議約定
問:如職工棄租,是否要繳納違約金?
答:應當依照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職工簽訂協定予以約定。
10
房源分配量與申請量不一定一致
問:申請後獲分配的房屋數量與申請的數量是否一致?
答:市住房保障部門將根據全市各單位申請數量、申請的房源點,按照就近原則和供需匹配原則進行協調分配,數量並不一定一致。
11
一個單位可根據情況申請多個房源點
問:分配原則中考慮單位所在地就近分配,一個單位能否同時申請多個的房源?
答:可以,一個單位可根據職工申請情況匯總申請多個房源點的房源。
12
同一房源總租賃期限不超10年
問:總租賃期限不超過10年,指的是指單位租賃同一房源的租賃時間,還是指單位與政府的整體租賃時間?
答:現行《辦法》規定總租賃期最長不得超過10年是指單位承租同一房源的租賃時間。
13
電子文檔無需蓋單位公章掃描件
問:提供的電子文檔是否為蓋單位公章的掃描件?
答:用人單位須提交以下申請資料:(一)《廣州市2017年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單位整體租賃)意向申請單位匯總表》原件(加蓋單位公章)及電子文檔(U盤報送);(二)機關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營業執照影本(加蓋公章)。電子文檔無需蓋單位公章掃描件,只需EXCEL版本。
14
整體租賃合同格式文本正在報批
問:如何查詢單位整體租賃的合同格式文本?
答:單位整體租賃的合同格式文本目前正在按程式制定報批中。在簽訂租賃合同前,合同格式文本將提供給或配租單位。
15
首次未獲配租可根據剩餘房源再申報
問:如本次申請未獲配租,何時可以再次申請?
答:本次的單位整體租賃申請的受理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28日。若用人單位未獲配租意向房源點的房源,其他房源點若有剩餘房源,用人單位可根據需求對剩餘房源進行意向申報,市住房保障辦將根據後續申請定期(每兩個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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