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事人才服務中心招聘5名工作人員
日照市人事人才服務中心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組建的國有企業。中心主要從事人力資源服務、勞務(人才)派遣、業務外包、人才招聘、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等業務。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注: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適合崗位要求由招聘單位認定。
二、招聘範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管理與服務能力、團隊合作能力、溝通能力;
4.曾受過刑事、治安處罰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報名、考試
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電話通知領取准考證。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
1、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專業相關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考試採取閉卷形式,時間120分鐘,總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2、面試
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並按規定程式面向社會公佈。最後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併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宣佈。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願放棄應聘資格。
3、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後,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捨五入。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並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
四、確定初選人員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畫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如同一招聘崗位中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
五、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對進入考察範圍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同時,對擬聘人員進行資格複審。
(二)體檢
考察結束後,按招聘計畫等額進行體檢。統一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和項目執行,費用由個人承擔。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對按規定需要複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複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複檢結論為准。
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願放棄應聘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確定遞補對象。
六、公示和錄用
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在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並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式辦理聘用手續,納入國有企業編制管理,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受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此招聘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日照市人事人才服務中心。
諮詢電話:0633-8866279
連絡人:王翠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28號日照人力資源市場303室
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對按規定需要複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複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複檢結論為准。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願放棄應聘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確定遞補對象。
六、公示和錄用
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在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並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式辦理聘用手續,納入國有企業編制管理,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受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此招聘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日照市人事人才服務中心。
諮詢電話:0633-8866279
連絡人:王翠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28號日照人力資源市場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