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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動作!內蒙古將重拳打擊涉槍涉爆和“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

為了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和慶祝自治區成立70周年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確保全區各族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4月13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嚴厲打擊涉槍涉爆和“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從即日起在全區範圍內開展嚴厲打擊涉槍涉爆和“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並號召全區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以“零容忍”的態度打一場緝槍治爆和打擊“黃賭毒”違法犯罪的人民戰爭,
舉報電話110。舉報有功者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治爆緝槍靠大家,安全情系你我他

《通告》規定,嚴禁非法持有、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出租、出借、儲存、私藏、攜帶、違規銷售、使用槍支彈藥和爆炸物品,

以及通過互聯網非法買賣槍支彈藥和爆炸物品、發佈有關槍支彈藥和爆炸物品的製造、買賣資訊的單位或個人;凡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獵槍、射擊運動槍、麻醉注射槍、氣槍、彩彈槍、火藥槍、利用射釘器改制射釘槍等各類槍支及其零部件,非法持有子彈、氣槍鉛彈、手榴彈、地雷、炸彈等彈藥的,非法持有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震源彈、黑火藥、煙火藥等各類爆炸物品的任何單位或個人,
必須自本通告發佈之日起主動到當地公安機關登記報告、說明情況,並交出非法物品。凡是槍支彈藥、爆炸物品被盜、被搶或丟失的單位或個人,必須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公民發現遺棄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的,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遠離黃賭毒,共建和諧家

《通告》指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從事、參與“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對強迫、組織、容留、介紹、引誘他人賣淫的,賣淫嫖娼、拉客招嫖、進行☆禁☆淫穢色☆禁☆情表演、發放招嫖卡片、網上發佈招嫖資訊的,提供色☆禁☆情服務、制販、傳播淫穢色☆禁☆情物品、組織播放淫穢音像製品的,對聚眾賭博、為賭博提供場所(網站)或用具、開設賭場的,對非法持有、製造、走私、販賣、運輸毒☆禁☆品的,

非法製造、運輸、買賣制毒物品的,非法種植毒☆禁☆品原植物以及吸食、注射毒☆禁☆品的,公安機關將予以嚴厲打擊。自本通告發佈之日起90日內主動到當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違法犯罪行為的單位或個人,可依法從輕、減輕處罰,情節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逾期拒不交出非法物品或被公安機關查獲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蜀黍在這裡也要呼籲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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