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汪涵代言泡面就一定得吃,那麼汪東城代言衛生巾呢?

最近,主持界的一哥汪涵因代言拍攝某泡面品牌廣告引來爭議,具體是怎麼一回事呢?

人家拍個廣告我們有什麼好說的呢,難道是代言了假泡面不成。

泡面假應該是不可能假的,畢竟我都吃過這個牌子,至於好不好吃那是另外一回事了,關鍵在於細節點上的標注。

比如說汪涵在廣告拍攝現場,就有工作人員偷錄了他吃泡面的全過程,我想可能是因為太喜歡他的緣故,也有可能覺得錄了這個視頻給某些行銷號就能夠賺一筆爆料費。

爆料費給沒給我不知道,但我想汪涵肯定知道是誰偷錄的,至於會不會找他的麻煩,那就得看心情嘍。不過從視頻的拍攝技巧上看,還真頗有一副朦朧派技巧蘊含其中,直接作為廣告片不就得了,還如此大費周章,耗時損力幹嘛咧。

不過看完視頻之後,很多人就會有像下面這樣子標題的結論,認為汪涵自己代言的泡面都不吃,完全就是只為了掙錢不考慮消費者的感受嘛。

我們一定要取關,一定要吐槽,一定要維護我們的權利。

可真相到底是怎樣子的呢?其實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站在什麼角度就會看到不一樣的世界。

不過話說回來,汪涵這麼一吐,形象的確是毀了,可最大的損失應該是找他代言的某知名泡面品牌吧。

那好,我們實事論事,一個點接著一個點來說,先說汪涵為何在拍攝現場把吃到嘴裡的泡面給吐出來的原因吧,我總結了如下三點,供你們參考:

1、因為拍攝次數較多,所以實在吃不下去了才要吐;

2、大家都知道汪涵好養生,十分注重營養健康,

對於垃圾食品是一律拒絕;

3、泡面實在太難吃了,也有可能是拍攝場地提供的泡面是餿的;

4、隨性,想吃就吃,不想吃就吐了,人生苦短,思前顧慮那麼多不累嗎?

但還是有很多人會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批判汪涵,說他拿了人家那麼多代言費,還嫌棄人家產品不好吃,不好吃也就罷了,你還專門搞個桶來接你吐出來的泡面,這不明擺著欺騙百姓,侵害消費者的權益嘛。

如果說你不喜歡泡面,那就不代言啦,一定要做一些違背自己內心不想要去做的事嗎?

反正我想,上面所述這些內容是很多人看到此條新聞的內心獨白,但我很想問大家一句,代言的東西就一定得自己吃嗎?再上升到一個角度,只要你花錢找我來代言了,那我以後天天得用你家這款產品,你不覺得不現實嗎?

要說廣告法的話,明星代言產品之前需要自己使用,又沒強調需天天使用對吧?

再舉個例子,汪東城都代言過一款女性用品衛生巾,按你們這種邏輯,他豈不是得自己天天用?給家裡的女性朋友呀親戚用就得了唄。

說了那麼多,我無非就是希望大家看問題不要那麼單一刻薄,多站不同的角度去思考,或許世界真的可能因為你們會徹底和平。

還嫌棄人家產品不好吃,不好吃也就罷了,你還專門搞個桶來接你吐出來的泡面,這不明擺著欺騙百姓,侵害消費者的權益嘛。

如果說你不喜歡泡面,那就不代言啦,一定要做一些違背自己內心不想要去做的事嗎?

反正我想,上面所述這些內容是很多人看到此條新聞的內心獨白,但我很想問大家一句,代言的東西就一定得自己吃嗎?再上升到一個角度,只要你花錢找我來代言了,那我以後天天得用你家這款產品,你不覺得不現實嗎?

要說廣告法的話,明星代言產品之前需要自己使用,又沒強調需天天使用對吧?

再舉個例子,汪東城都代言過一款女性用品衛生巾,按你們這種邏輯,他豈不是得自己天天用?給家裡的女性朋友呀親戚用就得了唄。

說了那麼多,我無非就是希望大家看問題不要那麼單一刻薄,多站不同的角度去思考,或許世界真的可能因為你們會徹底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