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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運人、船公司、碼頭滯箱費和滯期費合不合理到底誰說了算?

由於一些不可抗力所產生的滯箱費(DETENTION)和滯期費(DEMURRAGE)到底合不合理?應該由誰來評判?此前,天津港因大霧而停止作業,就讓貨主損失了滯箱費和滯期費等等滯港費用高達7800萬。(港口霧霾天停止作業,

貨主損失高達7800萬!)

貨主們都希望政府能出臺一個規則,讓以後同類的事件有法可依。而近期美國的托運人也因同樣的問題和船公司還有碼頭運營商杠上了。

據外媒報導,美國的托運人聯盟就滯箱費和滯期費的問題與船公司還有碼頭運營商發生了衝突。

在去年12月,由美國全國零售聯合會主導的聯盟向聯邦海事委員會(FMC)提交了制定規則請願書,希望能制定一個規則,認定在貨主無法控制的情況下,對延遲提櫃和還櫃收取的罰金是不合理的,例如在碼頭罷工或惡劣天氣的情況下。

世界海運理事會(WSC)也在徵詢公眾意見截止日期前的幾個小時回應說,指導免除滯箱費和滯期費可能會加劇港口擁擠,

WSC的成員控制了90%的全球集裝箱船運力。

目前尚不清楚FMC是否會作出回應,FMC行業還沒有決定是否允許由貨主,貨代和卡車司機組成的公平港口實踐聯盟就此提出補充意見。

在3月30日,托運人聯盟提出了修正請願書。聯盟認為,船公司和碼頭運營商錯誤地將政策聲明理解為要求立法。

聯盟重申,FMC有權根據1984年的“航運法”對托運人不能控制的情況進行判定,判斷由此產生的滯箱費和滯期費是否公平。

托運人聯盟表示1993年由FMC廢除紐約港滯期費的規則適用於此次的請願書。聯盟同時反擊了一些讓FMC拒絕此次請願的意見。

這些意見認為現有的監管體系是足夠的,這個問題是一個商業問題,並且因為一些碼頭運營商和船公司已經允許延長免費時間。

托運人聯盟表示:“我們在請願書中已經指出,一些碼頭運營商和船公司提供延長的免費時間,但其他的一些卻沒有。即使是提供延長的免費時間,其最後的收費標準也並不一致,而且他們還可以在任何時候單方面的對此作出修改。”

“而且,在某些情況下一些船公司和碼頭運營商會自動延長免費時間,而另一些則不會。”

托運人聯盟表示,政策聲明不會增加港口擁擠而是減少,因為現有制度允許運營商和多式聯運運營商收取費用,因此阻礙了後者防止勞動力出現中斷的積極性。

WSC方面則表示補充聲明是不被FMC規則所允許的,因為請願書在其請求中引用了錯誤的規則,一個用於裁決而不是規則制定的程式。

WSC說:“這裡的問題不在於委員會對政策聲明的權威性,而是因為請願書要求建立規則,而不是政策聲明。而且請願書中的要求已經超過了FMC所擁有的許可權。”

對於托運人聯盟指出船公司和碼頭運營商在他們根本無法提櫃或還櫃的情況下收取滯箱費和滯期費,WSC表示沒有足夠的事實依據可以讓FMC對此作出決斷。

WSC說托運人聯盟並沒有就WSC關於其原始請願書中的15條證據做出的事實分析和結論作出抗辯,這就相當於默認了這些證據並不足以給FMC作出判斷提供做夠的事實依據。

雙方你來我往的抬杠,不知道最後FMC會對此做出如何的反應,其實能給出一個規範來也是一件好事,大家以後都照章行事,不必在出了問題後再互相扯皮。

WSC說:“這裡的問題不在於委員會對政策聲明的權威性,而是因為請願書要求建立規則,而不是政策聲明。而且請願書中的要求已經超過了FMC所擁有的許可權。”

對於托運人聯盟指出船公司和碼頭運營商在他們根本無法提櫃或還櫃的情況下收取滯箱費和滯期費,WSC表示沒有足夠的事實依據可以讓FMC對此作出決斷。

WSC說托運人聯盟並沒有就WSC關於其原始請願書中的15條證據做出的事實分析和結論作出抗辯,這就相當於默認了這些證據並不足以給FMC作出判斷提供做夠的事實依據。

雙方你來我往的抬杠,不知道最後FMC會對此做出如何的反應,其實能給出一個規範來也是一件好事,大家以後都照章行事,不必在出了問題後再互相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