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前發審委員馮小樹違法買賣股票被罰沒4.99億
04月21日訊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21日表示,中央第七巡視組對證監會開展專項巡視期間,
張曉軍表示,馮小樹作為承擔重要職責的監管幹部,知法犯法,以他人名義在公司上市前突擊入股,上市後賣出股票獲取利益,違反了《證券法》第43條關於證券交易所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的相關規定,嚴重擾亂了資本市場管理秩序。依據《證券法》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馮小樹違法所得2.48億元,並頂格處以2.51億元罰款。
張曉軍指出,證監會對馮小樹違法買賣股票行為的查處,不折不扣的落實了中央巡視整改意見,充分體現了證監會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責任意識與勇於直面問題的使命擔當。黨的十八大以來,證監會黨委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紀委的部署要求,始終堅持黨建和業務“兩手抓、兩手硬”,不斷將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會推向深入,
張曉軍強調,證監會將秉持依法、全面、從嚴的監管原則,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對系統幹部自身違法行為絕不姑息,依法嚴厲懲處,持續加大問責力度,正人先正己,推動全面從嚴治党向縱深發展,堅定維護金融秩序,促進金融業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