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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嚴交規滿月!如何“車讓人”?手機導航是否可以看?

到今天

上海史上最嚴交規實施

已經整整一個月了

老司機們被罰了多少?扣了幾分?

或許大家還有很多困惑

今天我們整理了官方媒體的報導

希望能夠解答大家的一些疑問

關於車讓人,車壓線也是“未按規定讓行”

“斑馬線禮讓行人”不僅是“禮儀”

更是是不折不扣的交通法規

違法者要被記3分、罰100元

上海警方目前在

永興路共和新路路口、長壽路700號前

試點安裝了兩套“電子員警”

專門用於抓拍不禮讓斑馬線行人的機動車

截至4月20日

兩套“電子員警”共計抓拍該類違法行為5000餘起

究竟如何“車讓人”?

如果行人讓了車,怎麼辦?

交警介紹

當人行道的綠燈亮起時,

電子員警才啟動

電子員警抓拍的原理是

在人行道距離交叉車道左右各約半根車道的區域內,劃定一個虛擬框,行人在這個框內,被認為處於危險距離,如機動車不避讓行人駛過停車線,將會被抓拍。

電子員警抓拍包括一段10秒左右的視頻和4張違法照片,其中3張分別是行人在虛擬框內而車在停車線外、行人在虛擬框內車輛駛過停車線和車輛駛出橫道線,第4張則是違法車輛的車牌特寫。

車讓人的原則是

當人行橫道顯示為綠燈時

如有行人通過

可通行的車輛必須在人行道後等候

壓線行為也會被視為“未按規定讓行”

為防止誤判,交警部門還會人工比對

如交通協管員或清潔工出現在斑馬線上作業

交警會在後臺自動刪除

連續變道禁令下如何開車?

司機劉先生說

在三林路北側由南向北的一段楊高南路(如下圖所示)

這段200米楊高南路共有5根車道

中環線的上匝道口設在最右側的第5條車道

從三林路的兩條左轉道拐進楊高南路的車輛通

往往位於道路左側的第1或第2條車道

而如果要上中環

左轉後必須儘快變道到最右側的兩條車道

否則就會錯過中環上匝道

交警明確表示

楊高南路上這些車的變道方式就是連續變道!

查處連續變道目前主要依靠電子員警

交警提醒說

禁止連續變道

不是要求司機在多次變道中機械地擺正車身

而是強調

每次變道時應留足時間,先觀察再變道

△ 中環內圈錦繡路下匝道

申城類似的路段並不少

且大多集中在高架出入口附近

△ 想要在前方路口右轉,必須連續穿越紅框內的兩條地面輔道才行。下匝道至路口的距離僅有100米。

那麼,究竟怎樣才能不違法地變換兩根車道?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事故防範處副處長邱忠說:如果司機朋友要從一號車道向右駛入三號車道,應該這樣做——

① 打右轉方向燈,進入二號車道,順向行駛一段,實施一個完整的變道過程;

② 觀察三號車道後方車輛駛來的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打右轉方向燈,從二號車道變道至三號車道。

綜合①+②兩步,即為完整的變換兩根車道操作手冊!切記不能一拉方向盤就直接從一號車道斜向地進入三號車道,這樣的行為就被稱為“連續變道”。

值得注意的是,變入二號車道後應順向行駛多長距離暫無具體的量化規定,但在繼續變道前請一定注意觀察要駛入車道的後方車輛駛來情況,確保安全!

而針對上述問題

邱忠表示,駕駛員大可不必煩惱

借道通行不等於違法佔用公車道

從原來行駛的直行車道變道至公車道

是允許借道通行的

並不構成“侵佔公車道”

什麼是佔用公車道

根據一個連續的過程來判定:

第一是進入公車道,

第二是在公車道上行駛,

第三是過了路口後小車還是在公車道內行駛,

這個完整的過程稱之為“佔用公車道”。

坐出租不系安全帶,罰司機還是乘客?

乘客不系安全帶要罰50元

那麼坐計程車時

是罰乘客還是差頭司機呢?

交警表示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罰乘客:計程車的安全帶和插扣明明是好的,並且能使用,但乘客坐計程車時就是沒系,一旦被警方查實,乘客要承擔50元罰款。

第二種情況罰的是計程車企業和的哥:計程車安全帶確實無法使用(包括上述安全帶和插扣被藏在坐墊下的情況也屬於無法使用),那麼交警就不會處罰乘客,而是會責令司機恢復原樣,讓乘客系上安全帶繼續上路;同時,交警會把該情況反映給主管計程車運營的運管部門,由他們對計程車駕駛員和企業進行相關處罰。

手機導航是否可以抽空瞄幾眼?

開車不能看手機

但是手機導航怎麼辦?

如果不認路,可以抽空瞄幾眼嗎?

交警解答:開車時別碰手機和車載導航

疑問1、等紅燈的時候可以操作導航,瞭解後續路程嗎?

市民從甲地出發去乙地,在出發前就設置好導航的目的地,隨後將手機固定,行駛過程中聽從語音提示,這些應該都是允許的。關鍵是不能用手去觸碰、操作手機。在行駛過程中如果用手翻閱導航地圖,被電子員警拍到並被認定為“妨礙安全駕駛”,這並無異議。

疑問2、行車時可以瞄固定在車上的手機導航嗎?

至於說“瞄一眼”、“瞄幾眼”是否就已算是“脫離正常行車視野”、“流覽電子設備”?

交警表示,行駛過程中能不看固然最好,不過,若手機或車載導航在前方正常視線範圍內,在路況允許時偶爾看一眼,也無太大問題。但是,若是因看導航分了心,影響到專注開車,顯然這也屬於“妨礙安全行駛”。

想知道下面這道腦力體操題的答案嗎?來問小新(shxwshxw4)吧

查處連續變道目前主要依靠電子員警

交警提醒說

禁止連續變道

不是要求司機在多次變道中機械地擺正車身

而是強調

每次變道時應留足時間,先觀察再變道

△ 中環內圈錦繡路下匝道

申城類似的路段並不少

且大多集中在高架出入口附近

△ 想要在前方路口右轉,必須連續穿越紅框內的兩條地面輔道才行。下匝道至路口的距離僅有100米。

那麼,究竟怎樣才能不違法地變換兩根車道?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事故防範處副處長邱忠說:如果司機朋友要從一號車道向右駛入三號車道,應該這樣做——

① 打右轉方向燈,進入二號車道,順向行駛一段,實施一個完整的變道過程;

② 觀察三號車道後方車輛駛來的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打右轉方向燈,從二號車道變道至三號車道。

綜合①+②兩步,即為完整的變換兩根車道操作手冊!切記不能一拉方向盤就直接從一號車道斜向地進入三號車道,這樣的行為就被稱為“連續變道”。

值得注意的是,變入二號車道後應順向行駛多長距離暫無具體的量化規定,但在繼續變道前請一定注意觀察要駛入車道的後方車輛駛來情況,確保安全!

而針對上述問題

邱忠表示,駕駛員大可不必煩惱

借道通行不等於違法佔用公車道

從原來行駛的直行車道變道至公車道

是允許借道通行的

並不構成“侵佔公車道”

什麼是佔用公車道

根據一個連續的過程來判定:

第一是進入公車道,

第二是在公車道上行駛,

第三是過了路口後小車還是在公車道內行駛,

這個完整的過程稱之為“佔用公車道”。

坐出租不系安全帶,罰司機還是乘客?

乘客不系安全帶要罰50元

那麼坐計程車時

是罰乘客還是差頭司機呢?

交警表示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罰乘客:計程車的安全帶和插扣明明是好的,並且能使用,但乘客坐計程車時就是沒系,一旦被警方查實,乘客要承擔50元罰款。

第二種情況罰的是計程車企業和的哥:計程車安全帶確實無法使用(包括上述安全帶和插扣被藏在坐墊下的情況也屬於無法使用),那麼交警就不會處罰乘客,而是會責令司機恢復原樣,讓乘客系上安全帶繼續上路;同時,交警會把該情況反映給主管計程車運營的運管部門,由他們對計程車駕駛員和企業進行相關處罰。

手機導航是否可以抽空瞄幾眼?

開車不能看手機

但是手機導航怎麼辦?

如果不認路,可以抽空瞄幾眼嗎?

交警解答:開車時別碰手機和車載導航

疑問1、等紅燈的時候可以操作導航,瞭解後續路程嗎?

市民從甲地出發去乙地,在出發前就設置好導航的目的地,隨後將手機固定,行駛過程中聽從語音提示,這些應該都是允許的。關鍵是不能用手去觸碰、操作手機。在行駛過程中如果用手翻閱導航地圖,被電子員警拍到並被認定為“妨礙安全駕駛”,這並無異議。

疑問2、行車時可以瞄固定在車上的手機導航嗎?

至於說“瞄一眼”、“瞄幾眼”是否就已算是“脫離正常行車視野”、“流覽電子設備”?

交警表示,行駛過程中能不看固然最好,不過,若手機或車載導航在前方正常視線範圍內,在路況允許時偶爾看一眼,也無太大問題。但是,若是因看導航分了心,影響到專注開車,顯然這也屬於“妨礙安全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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