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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駛營運貨車 駕駛員張某將被禁駕5年

酒駕司機張某接受處理

中國蘭州網4月25日消息 4月24日上午7時30分許,

龔家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丁斌、執勤中隊中隊長丁永君帶領執勤人員在建西路十字疏導早高峰交通時,發現一輛紅色的輕型貨車有明顯的超載現象,遂攔停檢查。這一查才發現,駕駛員張某竟然身帶酒氣。後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張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7毫克,屬於酒後駕駛。

據張某交代,這些日子,他和父母一起為位於南山路塑膠廠附近的一家建築工地送磚。

23日晚上,自己收工較早,於是約了兩個好友在家裡喝酒,一直喝到午夜時分。因為自己知道已經裝好磚的車輛是超載的,為了避開交警,他與父母淩晨6點便從位於皋蘭的家中出發。沒想到剛駛出南山路建西西路,便被在建西路十字執勤的龔家灣交警大隊執勤人員查獲。

張某解釋說:“我昨天晚上喝的酒,以為睡一覺就沒事了。沒想到早上起來還能測出來,

很後悔自己這麼糊塗。“由於張某駕駛的貨車屬於是營運性車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3款及《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89條規定,張某將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並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之內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這是本月來龔家灣交警大隊查獲的第二起“隔夜酒”。其實,很多駕駛員對隔夜酒存在誤區,以為喝完酒晚上睡一覺就醒酒了,但是事實並非如此。

龔家灣交警大隊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判斷一個司機酒駕與否,並不以酒後歇了多久、多久之前喝的酒來判斷,而是有明確的硬性數位標準,也就是體內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過了標準,那麼肯定是酒駕。事實上,對於一些司機來說,即使過了一夜或很長時間,體內的酒精對於他們的駕駛仍會有不小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開車,仍然會有極大的安全隱患。(記者 王曉剛 通訊員 談新宇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