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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新聞」黑龍江省將發佈秸稈焚燒氣象指數|哈爾濱市全域為禁燒區 嚴禁任何野外焚燒秸稈行為

黑龍江省秸稈禁燒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前印發《關於加強秸稈焚燒聯動管制工作的意見》。根據《意見》,哈爾濱市全域為禁燒區,嚴禁任何野外焚燒秸稈行為;我省將根據氣象擴散條件、空氣品質現狀及空氣品質預報等情況,

確定秸稈焚燒區域和時間,發佈秸稈焚燒氣象指數,分級加強秸稈焚燒管理。

根據《意見》,我省將設立兩類秸稈禁燒區。哈爾濱市、綏化市、省農墾總局轄區和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促進耕地品質提升試點縣全域為禁燒區。

其他市(地)、縣(市、區)的城鎮建設區,包括縣(市、區)、鄉(鎮)建設區周圍20公里;機場周圍20公里;沿高速公路兩側各10公里,鐵路兩側各5公里,國道、省道公路幹線各5公里;糧庫、油庫等倉庫周圍5公里;旅遊景區、自然保護區、文物保護區、林地和重要通信、電力設施周圍5公里為禁燒區。在秸稈禁燒區,嚴禁任何野外焚燒秸稈行為,堅決做到全時段、全範圍“零焚燒”。

秸稈禁燒區以外的區域為秸稈非禁燒區。

在秸稈非禁燒區,當氣象擴散條件或環境空氣品質二者任一不允許時,堅決禁止野外焚燒秸稈。

根據《意見》,我省將建立秸稈焚燒管制協同聯動機制,根據氣象擴散條件、空氣品質現狀及空氣品質預報等情況,確定秸稈焚燒區域和時間,發佈秸稈焚燒氣象指數,分級加強秸稈焚燒管理。

當秸稈焚燒氣象指數1級、2級,環境空氣品質良好、有利於污染物擴散時,

非禁燒區可有序組織焚燒秸稈。遇有特殊天氣或是秸稈焚燒氣象指數3級、4級時,全面禁止野外焚燒秸稈,避免大氣環境污染。當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佈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或當空氣品質已達到中度以上污染時,轄區內全面禁止焚燒秸稈。

根據《意見》,我省將加強對非禁燒區秸稈焚燒管制。當秸稈焚燒氣象指數級別和環境空氣品質同時達到焚燒秸稈條件時,

將以村(街道)為單位組織農戶、合作社等經營主體在指定地點、指定時段集中焚燒秸稈,並密切關注空氣品質變化情況和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確保在秸稈焚燒時段局地、短時的空氣品質污染程度不超過中等污染,保證秸稈焚燒科學有序、安全可控。

當秸稈焚燒氣象指數達到不允許焚燒秸稈級別時,立即停止焚燒秸稈,妥善處理現場,保證火點不復燃。在空氣品質重污染或當地政府發佈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時段,

無論何種秸稈焚燒氣象指數級別,必須全面禁止焚燒秸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