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法院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五宗毒☆禁☆品犯罪案件
近日,文昌市法院在該院刑事審判庭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五宗毒☆禁☆品犯罪案件,持續大力打擊毒☆禁☆品犯罪。
01
被告人符某榮於2016年12月11日,先後兩次在其住所文昌市文城鎮燕園酒店附近出租屋內向同一夠毒者販賣2包毒☆禁☆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當日,公安民警在符某榮住所內將其抓獲,當場查獲毒☆禁☆品甲基苯丙胺5包,共淨重10.97克;在文昌市文城鎮華頓酒店附近出租屋內將購毒者抓獲,當場從其身上查獲毒☆禁☆品甲基苯丙胺1包,共淨重0.58克。
02
被告人符某于2016年12月19日及12月20日,共兩次在文昌市文城鎮文新路某便利店內向他人販賣毒☆禁☆品甲基苯丙胺2包。同年12月22日,公安民警在該便利店內將符某抓獲,當場從符某身上查獲毒☆禁☆品甲基苯丙胺2包,共淨重0.63克。文昌市法院經審理,以販賣毒☆禁☆品罪判處符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03
2016年12月3日,被告人符某盛讓某吸毒人員到文昌市文城鎮某賓館開房,由符某盛支付房費。12月9日,符某盛在該賓館某房間內自製吸毒工具,並打電話約其他兩名吸毒人員吸食毒☆禁☆品甲基苯丙胺,之後又有其他兩名吸毒人員來到該房間,共5人一起吸食毒☆禁☆品。期間,由於人多毒☆禁☆品少,符某盛給其中一位吸毒者200元,讓他出去購買毒☆禁☆品。
04
2016年12月19日,被告人何某在文昌市文城鎮文建路某理髮店附近向他人販賣毒☆禁☆品甲基苯丙胺一包。
05
2016年12月18日,被告人林某在文昌市文城鎮某網吧附近向他人販賣毒☆禁☆品甲基苯丙胺,
對於零散型毒☆禁☆品犯罪的案件,文昌市法院已形成集中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的常態化做法,以進一步威懾毒☆禁☆品犯罪分子,共築無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