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用戶端:5·1後衡陽鐵路運輸法院可受理涉環資、交通事故民事案件
“自今年5月1日起,衡陽市涉環境資源的一審民事案件,
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關於指定衡陽鐵路運輸法院受理衡陽市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部分一審民事案的批復》主要內容。
4月25日上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衡陽鐵路運輸法院管轄部分民事案件工作會議在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湖南高院副院長楊翔,黨組成員、立案信訪局局長李立新,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晏華衡、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湯守春出席會議並講話。
楊翔指出,將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部分一審民事案件指定由具有跨行政區域特點的鐵路運輸法院管轄,
會上,李立新宣讀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復。
[來源:新湖南用戶端]
連結:http://m.voc.com.cn/wxhn/article/201704/201704261536091241.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