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尚案例——成功獲得徵收補償款
『政府的宗旨是為人民服務,而有些政府部門卻反其道行之,讓公眾苦不堪言。很多人甚至認為我們國家已經沒有公平可言,這樣的觀念一旦深入人心,必然會引起人心不穩,
——京尚征地拆遷律師
【案情回顧】
李先生是安徽省A縣A村人,世代生活在A村,以農作為主,生活雖不富裕但也過得自由愜意。
2014年4月25日,A縣政府發佈了《征地公告》,公告中公佈了征地的範圍、補償方式等內容,李先生承包的集體土地也在此次的徵收範圍內。
2014年6月2日,A縣政府公佈《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將補償方案對百姓進行告知,由於補償標準不合理,多數百姓未同意此補償方案。
2015年6月13日,A縣政府在未告知李先生的情況下,私自強制徵收李先生13.8畝大棚菜地並拆除房屋一間,鋼管大棚、水塔各一個及其他附屬物。看著自己辛苦勞作的成果被這樣糟蹋,再想想自己家主要靠這些農作物為生,感覺一下子斷了經濟來源,李先生內心抑鬱難以排遣,決定一定要討要一個說法。
韓律師在接受委託後,對李先生的材料進行了細緻的分析,雖然A縣政府的違法點比較明顯,但是,想要一舉拿下縣政府只靠目前手裡僅有的證據是遠遠不夠的,
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韓律師順利的拿到了此次征地過程的相關批文,在對到手的材料進行分析整合後,韓律師發現,A縣政府此次徵收集體土地進行道路建設並未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在這種情況下,A縣政府的行為就缺乏了征地的前提條件,
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一)基本農田;
(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徵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
徵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許可權內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准許可權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
也就是說其做出的土地徵收行為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這是A縣政府的一個致命點,也是韓律師戰勝A縣政府最有力的證據。
由於農作物收入是李先生家庭生活的唯一來源,出於對李先生當前情況的考慮,韓律師還是希望可以儘快的為李先生拿到滿意的補償,緩解李先生的家庭壓力。在這種情況下,韓律師聯繫到A縣政府的負責人,希望就李先生的情況進行談判。韓律師憑藉多年在全國各地形成的辦案經驗,迫使A縣政府不得不正視李先生的問題,不敢對韓律師有絲毫怠慢。在談判過程中,由於韓律師有A縣政府徵收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的證據,因此一直在談判過程中處於上風,韓律師結合法理與情理同A縣政府進行了長達四個小時的談判工作,最後,終於為李先生爭取到了滿意的補償結果。目前,補償款已經下發給李先生。
PS:
當你遇到任何有關征地拆遷方面的問題,無法憑藉自身力量妥善解決,一定要以自身安全為首任,走合法途徑維權,京尚律師也會竭盡全力為了公平和正義而努力
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許可權內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准許可權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
也就是說其做出的土地徵收行為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這是A縣政府的一個致命點,也是韓律師戰勝A縣政府最有力的證據。
由於農作物收入是李先生家庭生活的唯一來源,出於對李先生當前情況的考慮,韓律師還是希望可以儘快的為李先生拿到滿意的補償,緩解李先生的家庭壓力。在這種情況下,韓律師聯繫到A縣政府的負責人,希望就李先生的情況進行談判。韓律師憑藉多年在全國各地形成的辦案經驗,迫使A縣政府不得不正視李先生的問題,不敢對韓律師有絲毫怠慢。在談判過程中,由於韓律師有A縣政府徵收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的證據,因此一直在談判過程中處於上風,韓律師結合法理與情理同A縣政府進行了長達四個小時的談判工作,最後,終於為李先生爭取到了滿意的補償結果。目前,補償款已經下發給李先生。
PS:
當你遇到任何有關征地拆遷方面的問題,無法憑藉自身力量妥善解決,一定要以自身安全為首任,走合法途徑維權,京尚律師也會竭盡全力為了公平和正義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