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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首例刑事申訴案再審抗訴獲法院改判無罪

院領導帶頭辦案

寧夏首例刑事申訴案再審抗訴獲法院改判無罪

楊某柱刑事申訴案經吳忠市人民檢察院複查提出抗訴,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近日,利通區人民法院再審後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依法宣告原審被告人楊某柱無罪。宣判後,申訴人楊某柱以及家屬向吳忠市檢察院贈送一面寫有“熱情為民,公正廉明”的錦旗,感謝檢察機關為其糾正錯案,伸張正義。

該案是吳忠市人民檢察院司法體制改革以來,落實中央政法委、高檢院糾防冤假錯案精神,向吳忠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的首例案件。同時,該案也是我區擔任員額制檢察官的院領導全程參與辦案、親自出席再審法庭、依法履職的成功案例,

也是我區刑事申訴案再審抗訴獲法院改判無罪的首例案件。案件的成功辦理,有力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司法公正和法律監督權威,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全區入額檢察官舉行憲法宣誓儀式

自司法責任制改革以來,全區各級檢察院擔任員額制檢察官的院領導紛紛深入辦案一線,積極主動承擔司法辦案責任,有力地推動了司法辦案能力和水準的提升。

院領導帶頭辦案,積極踐行員額檢察官司法責任制

為了落實中央司改精神,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有關規定,發揮檢察機關領導幹部在司法辦案中的職能作用和示範引領作用,

作為全區首批員額制檢察官,吳忠市檢察院分管控申工作專委李曉禹,高度重視該案,抽調控申部門員額制檢察官成立專門辦案組,並親自擔任辦案組主任檢察官,以承辦人身份到一線辦案。一是親自審查刑事申訴材料及案件卷宗。通過閱卷調查,對在案證據進行全面甄別梳理,發現原案被害人馮某的陳述前後不一,極不穩定,且對關鍵情節的描述前後矛盾,
以此判斷此案存在冤錯的可能,決定立案複查。二是親自撰寫、修改、審核有關重要法律文書。通過詢問原案被告人楊某柱,詢問原辦案機關承辦人員,查清案件事實,製作了《刑事申訴複查終結報告》《刑事抗訴書》《刑事申訴複查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結合檢察官聯席會議和檢察委員會對案件討論情況,進一步完善《抗訴案件出庭檢察員意見書》,為抗訴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三是親自出庭支持抗訴,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在庭審中,李曉禹帶領辦案組沉著應對,條理清晰,嚴謹有序;訊問、示證、質證環環相扣,重點突出;發表檢察意見有理有據,論證詳實,結論明確,圓滿地完成了再審出庭工作,再審法庭完全採納了檢察機關抗訴意見,使得此案得以改判。

辦案部門上下聯動,充分發揮刑事申訴辦案一體化優勢

該案在指定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檢察院重新審理期間,吳忠市人民檢察院分管領導李曉禹多次組織兩級院專案組召開案件辦理協調會,對該案的辦理提出明確要求。特別強調刑事申訴審查報告、出庭意見等要圍繞《抗訴決定書》中的抗訴理由進行充分闡述。吳忠市人民檢察院指派專人督辦,與利通區人民檢察院控申科承辦人共同研究案情,全程指導擬制出庭意見書和出庭預案,對庭審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模擬預判,制定應對策略和辦法,為案件的成功辦理提供了有力支援。同時,要求利通區人民檢察院即時向市院彙報案件辦理進展情況,保證了刑事審判監督活動的順利進行。

維護司法公平正義,防範冤假錯案堅守法律底線

全區檢察機關高度重視糾正冤假錯案工作,始終把該項工作作為強化法律監督、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加強對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的監督,加強人權司法保障,維護憲法法律尊嚴和權威。

在該案辦理中,吳忠市人民檢察院辦案組深刻認識到刑事申訴檢察工作在防冤糾錯中的重要作用和特殊責任,認真貫徹疑罪從無、程式正義和人權保障等現代司法理念,徹底擯棄存在新舊兩個不同證據標準的錯誤認識,切實增強證據意識和監督意識,加大辦案力度,切實守住防止冤錯案的最後一道防線。

吳忠市人民檢察院分管領導李曉禹多次組織兩級院專案組召開案件辦理協調會,對該案的辦理提出明確要求。特別強調刑事申訴審查報告、出庭意見等要圍繞《抗訴決定書》中的抗訴理由進行充分闡述。吳忠市人民檢察院指派專人督辦,與利通區人民檢察院控申科承辦人共同研究案情,全程指導擬制出庭意見書和出庭預案,對庭審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模擬預判,制定應對策略和辦法,為案件的成功辦理提供了有力支援。同時,要求利通區人民檢察院即時向市院彙報案件辦理進展情況,保證了刑事審判監督活動的順利進行。

維護司法公平正義,防範冤假錯案堅守法律底線

全區檢察機關高度重視糾正冤假錯案工作,始終把該項工作作為強化法律監督、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加強對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的監督,加強人權司法保障,維護憲法法律尊嚴和權威。

在該案辦理中,吳忠市人民檢察院辦案組深刻認識到刑事申訴檢察工作在防冤糾錯中的重要作用和特殊責任,認真貫徹疑罪從無、程式正義和人權保障等現代司法理念,徹底擯棄存在新舊兩個不同證據標準的錯誤認識,切實增強證據意識和監督意識,加大辦案力度,切實守住防止冤錯案的最後一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