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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患者出院時以及公司申報醫療待遇時各需要注意些什麼?

大家知道在工傷出院後,大都會找公司尋求工傷待遇,因此在出院時應注意以下這些細節之處,畢竟涉及公司賠償的問題,因此有些東西一定需要醫生加以明確。

1、 關於誤工費,一定要醫生表明具體的時間去修養康復,而不是單純的寫上注意休息;

2、 關於護理費的,如果公司不派專人守護的話,需要醫生出具在住院期間有幾人護理及護理的天數;

3、 營養費的問題,要問清楚在出院後是否還需要加強營養的補充,如果需要的話就需要醫生表明需要何種營養品或者營養品種類;

4、 在一個就是後續的治療問題,是否有需要,如果有需要就需要醫生在開具證明時,寫上後續的治療及治療的時間、所需花費的費用;

5、 特殊器具輔助。這個可能需要的比較少,但是需要問清楚,需要的話需要醫生給出器具的名稱、型號以及所花費的費用及其必要性。

上述這些有哪一方面漏下了都會影響你的賠償。這些是工傷患者自己注意的事情,

那麼公司方面在申報待遇時應該注意些什麼呢?

1、 首先我們需要兩張證明書:用人單位的授權書和受傷職工的委託書,這樣我們才能有資格去申請待遇;

2、 工傷員工的住院病歷、醫藥明細清單及發票等等,我們所需要注意的是這些票據的日期應該相一致,

否則的話是不予受理的;

3、 在職工需要做勞動能力鑒定時,需要填寫《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以及《醫療終結》等相關材料。

4、 對於出現交通事故的,應當出具交警部分開出的交通事故責任書及上下班路線等。